卷六  外篇一 和州志藝文書序例

類別︰史部 作者︰章學誠(清) 書名︰文史通義

    《易》曰︰“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夫文字之原,古人所以為治法也。三代之盛,法具于書,書守之官。

    天下之術業,皆出于宮師之掌故,道藝于此焉齊,德行于此焉通,天下所以以同文為治。而《周官》六篇,皆古人所以即守官而存師法者也。不為官司職業所存,是為非法,雖孔子盲禮,必訪柱下之藏是也。三代而後,文字不隸于職司,于是官府章程,師儒習業,分而為二,以致人自為書,家自為說。

    蓋泛濫而出于百司掌故之外者,遂紛然矣。六經皆屬掌故,如《易》藏太卜,《詩》在太師之類。書既散在天下,無所統宗,于是著錄部次之法,出而治之,亦勢之所不容已。然自有著錄以來,學者視為紀數簿籍,求能推究同文為治,而存六典識職之遺者,惟劉向、劉歆所為《七略》、《別錄》之書而已。故其分別九流,論次諸子,必雲出于古者某官之掌,其流而為某家之學,失而為某事之敝,條宣究極,隱括無遺。學者苟能循流而溯源,雖曲藝小數,辭邪說,皆可返而通乎大道︰而治其說者,亦得以自辨其力之至與不至焉。

    有其守之,莫或流也;有其趨之,莫或歧也。言語文章,胥歸識職,則師法可復,而古學可興,豈不盛哉?韓氏愈曰︰“辨古書之正偽,昭昭然若黑白分。”盂子曰︰“辭知其所蔽,淫辭知其所陷,邪辭知其所離,遁辭知其所窮。”孔子曰︰“多聞,擇其善者而從之。”夫欲辨古書之正偽,以幾于知言,兒于多聞擇善,則必深明官師之掌,而後悉流別之故,竟未流之失;是劉氏著錄,所以為學術絕續之幾也。不能究官師之掌,將無以條流別之故,而因以不知末流之失;則天下學術,無所宗師。“生心發政,作政害事”,孟子言之,斷斷如也。然而涉獵之士,方且炫博綜之才;索隱之功,方且矜隅墟之見,以為區區著錄之文,校讎之業,可以有裨于文事,噫!其惑也。

    六典亡而為《七略》,是官失其守也;《七略》亡而為四部,是師失其傳也。《周官》之籍富矣,保章天文,職方地理,虞衡理物,巫祝交神。各守成書以布治法,即各精其業以傳學術,不特師氏、保氏所謂六藝《詩》、《書》之文也。司空篇亡,劉歆取《考工記》補之;非補之也,考工當為司空官屬,其所謂記,即冬官之典籍。猶《儀禮》十七篇,為春官之典籍;《司馬法》百五十篇,為夏官之典籍;皆幸而獲傳後世者也。當日典籍具存,而三百六十之篇,即以官秩為之部次,文章安得散也?衰周而後,官制不行,而書籍散亡,千百之中,存十一矣。就十一之僅存,而欲復三百六十之部次,非鑿則漏,勢有難行,故不得已而裁為《七略》爾。其雲蓋出古者某官之掌,蓋之為言,猶疑辭也︰欲人深思,而曠然自得于官師掌故之原也。故曰,六典亡而為《七略》,官失其守也。雖然,官師失業,處士著書,雖曰法無統紀,要其本旨,皆欲推其所學,可以見于當世施行。其文雖連綴,而指趨可約也;其說雖譎詭,而駁雜不出也。故老莊、申韓、名墨、縱橫,漢初諸儒猶有治其業者,是師傳未失之明驗也。師傳未亡,則文字必有所本;凡有所本,無不出于古人官守,劉氏所以易于條其別也。魏晉之間,專門之學漸亡,文章之士,以著作為榮華,詩賦、章表、銘箴、頌誄,因事結構。命意各殊,其旨非儒非墨,其言時離時合,衷而次之,謂之文集。流別之不可分者一也。

    文章無本,斯求助于詞采;纂組經傳,摘抉子史,譬醫師之聚毒,以待應時取給;選青妃紫,不主一家,謂之類書。流別之不可分者二也。學術既無專門,斯讀書不能精一,刪略諸家,取便省覽,其始不過備一時之捷給,未嘗有意留青,繼乃積漸相沿,後學傳為津逮。分之則其本書具在,合之則非一家之言,紛然雜出,謂之書鈔。流別之不可分者三也。會心不足,求之文貌,指摘句調工拙;品節官商抑揚;俗師小儒,奉為模楷,裁節經傳,摘比詞章,一例丹鉛,謂之評選,流別之不可分者四也。凡此四者,並由師法不立,學無專門,末俗支離,不知古人大體,下流所趨,實繁且熾。其書既不能悉付丙丁,惟有強編甲乙。而欲執《七略》之舊法,部末世之文章,比于枘鑿方圓,豈能有合?故曰,《七略》流而為四部,是師失其傳也。若謂史籍浩繁,《春秋》附庸,蔚成大國;《七略》以太史公列春秋家,至二十一史,不得不別立史部。名墨寥落,小宗支別,再世失傳;名家者流,墨家者流,寥寥數家者,後代不復有其書矣。以謂《七略》之勢,不得不變而為四部,是又淺之乎論著錄之道者矣。

    聞以部次治書籍,未聞以書籍亂部次者也。漢初諸子百家,浩無統攝,官《禮》之意亡矣。劉氏承西京之敝,而能推究古者官師合一之故,著為條貫,以溯其源,則治之未嘗不精也。魏、晉之間,文集類書,無所統系,魏文帝撰徐、陳、應、劉之文,都為一集,摯虞作《文章流別集》,集之始也,魏文帝作《皇覽》,類書之始也。專門傳授之業微矣。而荀、李諸家,荀勖、李充。不能推究《七略》源流;至于王、阮諸家,王儉、阮孝緒。相去逾遠。

    其後方技兵書,合于子部,而文集自為專門,類書列于諸子。唐人四部之書,四部創于荀勖,體例與後代四部不同,故雲始于唐人也。乃為後代著錄不祧之成法,而天下學術,益紛然而無復綱紀矣。蓋《七略》承六典之敝,而知存六典之遺法;四部承《七略》之敝,而不知存《七略》之遺法。是《七略》能以部次治書籍,而四部不能不以書籍亂部次也。且四部之藉口于不能復《七略》者︰一曰史籍之繁,不能附《春秋》家學也,夫二十一史,部勒非難。

    至于職官故事之書,譜牒紀傳之體,或本官禮制作,或涉儒雜家言,不必皆史裁也。今欲括囊諸體,斷史為部,于是儀注不入禮經,職官不通六典,謨誥離絕《尚書》,史評分途諸子。史評皆諸子之遺,入史部,非也。變亂古人立言本旨、部次成法以就簡易,如之何其可也?二曰文集日繁,不列專部。

    無所統攝也。夫諸子百家,非出官守,而劉氏推為官守之流別。則文集非諸子百家,而著錄之書,又何不可治以諸子百家之識職乎?夫集體雖曰繁賾,要當先定作集之人。人之性情必有所近,得其性情本趣,則詩賦之所寄托,論辨之所引喻,紀敘之所宗尚,掇其大旨,略其枝葉,古人所謂一家之言,如儒、墨、名、法之中,必有得其流別者矣。如韓愈之儒家,柳宗元之名家,甦軾之縱橫家,王安石之禮家。存錄其文集本名,論次其源流所自,附其目于劉氏部次之後。而別白其至與不至焉,以為後學辨途之津逮;則卮言無所附麗,文集之敝,可以稍歇。庶幾言有物而行有恆,將由《七略》專家,而窺六典遺則乎!家法既專,其無根駁雜,類鈔評選之屬,可以不煩而自治。

    是著錄之道,通于教法,何可遽以數紀部目之屬,輕言編次哉?但學者不先有以窺乎天地之純,識古人之大體,而遽欲部次群言,辨章流別,將有希幾于一言之是而不可得者。是以著錄之家,好言四部,而憚聞《七略》也。

    史家所謂部次條別之法,備于班固,而實仿于司馬遷。司馬遷未著成法,班固承劉歆之學而未精。則言著錄之精微,亦在乎熟究劉氏之業而已矣。究劉氏之業,將由班固之書,人知之;究劉氏之業,當參以司馬遷之法,人不知也。夫司馬遷所謂序次六家,條辨學術同異,推究利病,本其家學,司馬談論陰陽、儒、墨、名、法。道德,以為六家。尚已。紀首推本《尚書》,《五帝本紀贊》。表首推本《春秋》,《三代世表序》。傳首推本《詩》、《書》所闕;至虞夏之文,《伯夷列傳》。皆著錄淵源所自啟也。其于六藝而後,周秦諸子,若盂荀三鄒、老莊申韓、管晏、屈原、虞卿、呂不韋諸傳,論次著述,約其歸趣,詳略其辭,頡頏其品;抑揚詠嘆,義不拘墟,在人即為列傳,在書即為敘錄。古人命意標篇,俗學何可繩尺限也?劉氏之業,其部次之法,本乎官《禮》;至若敘錄之文,則于太史列傳,微得其裁。蓋條別源流,治百家之紛紛,欲通之于大道,此本旨也。至于卷次部目,篇第甲乙,雖按部就班,秩然不亂,實通官聯事,交濟為功。如《管子》列干道家,而敘小學流別,取其《弟子職》篇,附諸《爾雅》之後;則知一家之書,其言可采,例得別出也。《伊尹》、《太公》,道家之祖。次其書在道家。《甦子》、《蒯通》,縱橫家言。以其兵法所宗,遂重錄于兵法權謀之部次,冠冕孫吳諸家,則知道德兵謀,凡宗旨有所統會,例得互見也。夫篇次可以別出,則學術源流,無闕間不全之患也;部目可以互見,則分綱別紀,無兩歧牽掣之患也。學術之源流,無闕間不全;分綱別紀,無兩歧牽掣;則《周官》六卿聯事之意存,而太史列傳互詳之旨見。如《貨殖》敘子貢,不涉《弟子列傳》。《儒林》敘董仲舒、王吉,別有專傳。治書之法,古人自有授受,何可忽也?自班固刪《輯略》,而劉氏之《緒論》不傳;《輯略》乃總論群書大旨。省部目,而劉氏之要法不著。班省劉氏之重見者而歸于一。于是學者不知著錄之法,所以辨章百家,通于大道,《莊子。天下》篇亦此意也。

    而徒視為甲乙紀數之所需,無惑乎學無專門,書無世守,轉不著巫祝符墟、醫士秘方,猶有師傳不失之道也。鄭樵《校讎》之略,力糾《崇文》部次之失,自班固以下,皆有譏焉。然鄭氏未明著錄源流,當追官《禮》,徒斤斤焉糾其某書當甲而誤乙,某書宜丙而訛丁。夫部次錯亂,雖由家法失傳,然儒、雜二家之易混,職官故事之多歧,其書本在兩可之間,初非著錄之誤。

    如使劉氏別出互見之法,不明于後世,雖使太史復生,揚雄再見,其于部次之法,猶是茫然不可統紀也。鄭氏能譏班《志》附類之失當,而不能糾其並省之不當,可謂知一十而不知二五者也。且吾觀後人之著錄,有別出《小爾雅》以歸《論語》者,本《孔叢子》中篇名。《隋。經籍志》別出歸《論語》。

    有別出《夏小正》以入時令者。本《大戴禮》篇名。《文獻通考》別出歸時令,是豈足以知古人別出之法耶?特忘其所本之書,附類而失其依據者爾。

    《嘉瑞記》既入五行,又互見于雜傳;《隋書。經籍志》。《西京雜記》既入故事,又互見于地理;《唐書。藝文志》。是豈足以知古人互見之法耶?

    特忘其已登著錄,重復而至于訛錯者爾。夫未學支離,至附類失據,重復錯訛。可謂極矣。究其所以歧誤之由,則理本有以致疑,勢有所以必至。徒拘甲乙之成法,而不于古人之所以別出、所以互見者,析其精微,其中茫無定識,弊固至乎此也。然校讎之家,苟未能深于學術源流,使之徒事裁篇而別出,斷部而互見,將破碎紛擾,無復規矩章程,斯救弊益以滋弊矣。是以校讎師法,不可不傳;而著錄專家,不可不立也。

    州縣志乘藝文之篇,不可不熟議也。古者行人采書,大史掌典,文章載籍;皆聚于上;故官司所守之外,無墳籍也。後世人自為書,家別其說,縱遇右文之代,購典之期,其能入于秘府,領在史官者,十無七八,其勢然也。

    文章散在天下,史官又無專守,則同文之治,惟學校師儒得而講習,州縣志乘得而部次,著為成法,守于方州,所以備軒之采風,待秘書之論定;其有奇邪不衷之說,亦得就其聞見,校讎是正。庶幾文章典籍,有其統宗,而學術人心,得所規範也。昔蔡邕正定石經,以謂四方之士,至有賄改蘭台漆書,以合私家文字者,是當時郡國傳習,與中書不合之明征也。文字點畫,小學之功,猶有四方傳習之異,況紀載傳聞,私書別錄,學校不傳其講習,志乘不治其部次;則文章散著,疑似兩淆,後世問所依據而為之考定耶?鄭樵論求書之法,以謂因地而求,因人而求,是則方州部錄藝文,固將為因地因人之要刪也。前代搜訪圖書,不懸重賞,則奇書秘策,不能會萃;苟懸重賞,則偽造古逸,妄希詭合。三墳之《易》,古文之《書》,其明征也。向令方州有部次之書,下正家藏之目,上借中秘之征,則天下文字,皆著籍錄;雖欲私錮而不得,雖欲偽造而不能,有固然也。夫人口孳生,猶稽版籍;水土所產,猶列職方。況乎典籍文章,為學術源流之所自出,治功事緒之所流傳,不于州縣志書,為之部次條別,治其要刪,其何以使一方文獻無所闕失耶?

    【 譯文】

    《 易》 說︰“遠古時用結繩的方法記事,後世的聖人改用文字,百官用來治理,百姓用來觀察。”文字的起源,是古人用它來作為治理方法。夏、商、周三代興盛的時候,法令完備地記在書上,書由官員掌管。天下的學術技藝,都出于官員、教師的掌故,學問技能在這里一致,道德品行在這里貫通,天下因此把統一文字興作興盛的治理。而《 周禮》 六篇,都是古人用來守住官職而保存師法的書。書不被官員和教師的職守保存,這是不合法度,即使孔子談論禮制,也必定尋求宮廷的藏書。三代以後,文字不由專職官員掌管,于是官府的法令,教師的學問,由一體分成兩個方面,以致人人自己著書,家家自己立學說,大概廣泛擴散到官府掌故之外的,就繁多了。六經都屬于掌故,如《 易》 由太卜助︰藏,《 詩》 由太師保管之類。書籍散布天下了,沒有系統,于是著錄書目、按部類排列的方法產生而管理書籍,也是事物趨勢的不能不這樣。但是自從有書目著錄以來,學者看成是記數月的簿冊,尋求能推究統一文字達到興盛的治理,而保存《 周禮》 六典明確職守的遺留的書,只有劉向、劉欲作的《 七略》 、《 別錄》 的書罷了。因此他們區分九流,論定諸子,必定說出于古時某官職掌,演變為某家的學術,錯誤在某事的弊病,一一述說,探究窮盡,概括沒有遺漏。學者如果能沿著流水而上溯源頭,即使是小技藝小知識,偏頗的言論,不正的學說,都可以回頭而通向正道,而研究那學說的人,也能自己辨別學力的到和不到。有就保持它,不要任隨它變動;有就遵循它,不要走上岔路。言語文章,都趨向得當,就師法可以恢復,而古代學術可以振興,難道不興盛嗎!韓愈說︰“辨別古書的正和偽,明顯得就像黑白分明。”孟子說︰“對偏頗的言辭知道它片面的地方,對過分的言辭知道它有過失的地方,對不守正道的言辭知道它偏離正道的地方,對躲閃的言辭知道它理屈的地方。”孔子說︰“多听,選擇那好的而遵從。”想要辨別古書的正和偽,來接近于能辨析言論的真意,接近于能多听而選擇好的,就必須深刻明白官員和教師的職掌,然後詳細了解流派的由來,追究末流的錯誤。這樣,劉氏著錄因此是學術斷絕或延續的跡象。不能探究官員、教師的職掌,會沒有辦法列舉流派的由來,而因此不知道末流的錯誤,那麼天下的學術會沒有可尊崇的榜樣。“從心意中產生,在政治上體現,從事政治,會危害具體事務。”孟子說這話,斷然無疑。但是廣泛閱覽的人,正要炫耀博通的才學;探求細微有成績,正要夸耀片面的見解;認為微不足道的書目著錄的文字,校雄的事業,可以對文化有補益。唉!這就迷亂了。

    六典消亡而產生《 七略》 ,是官員失去職守;《 七略》 消亡而產生四部,是教師失去傳承。《 周禮》 包括的典籍豐富啊,保章氏掌天文,職方氏掌地理,虞衡管理物產,巫祝交接神靈,各管理已成的書來宣布治理法令,也就是各精通自己的職業來傳授學術,不僅師氏、保氏所說的六藝《 詩》 、《 書》 的文字。《 冬官司空》 篇亡佚,劉欲取《 考工記》 補充。實際上不是補充,考工應當是司空的官屬,所說的記,就是冬官的典籍,如同《 儀禮》 十七篇是春官的典籍,《 司馬法》 一百五十篇是夏官的典籍,都是幸而能夠流傳到後世的書。當時典籍都存在,而《 周禮》 三百六十篇就用官職作部類排列,文章怎麼會散失呢?周代衰敗以後,官制不再實行,而書籍散失,千百之中,保存下十分之一吧。就著僅存的十分之一,而想要恢復三百六十的部類排列,不是牽強附會就是缺漏,情勢有難施行的地方,因此不得已而編成《 七略》 罷了。《 七略》 說大概出于古時某官的職掌,所說的大概,是不確定的辭語,想要人深刻思考而自己豁然通曉官員和教師的掌故的根源。因此說六典消亡而產生《 七略》 ,是官員失去職守。雖然這樣,官員和教師失去職守,處士著書,雖說準則沒有條理,探求他們的本意,都想要推廣他們的學術可以被當世施行。他們的文字雖然連綴而成,而主旨可以概括出來,他們的學說雖然怪誕,而不產生駁雜。因此老莊、申韓、名、墨、縱橫諸家,漢初讀書人還有研究他們學術的,是師傳沒有喪失的明顯驗證。師傳沒有喪失,那麼文字必然有根源;凡是有根源,沒有不出于古人官員職守的,因此劉氏容易分條舉出他們的區別。魏、晉之間,自成一家的學術漸漸消亡,善于寫文章的文人,把著作當作榮耀,詩賦、章表、銘篇、頌誅,依據事情寫作, 確立主旨各不相同,那意旨不是儒家不是墨家,那言論有時分歧有時接近,聚集起來排列,叫作文集。這是流派不可分的第一種。文章沒有根源,就向詞藻求助。搜集經傳,選擇子書、史書,譬如醫生的聚集毒性藥物,來等待隨時取用;選青色配紫色,講求對偶,不注重某一家,叫作類書。這是流派不可分的第二種。學術既然沒有自成一家之學,就讀書不能精純專一,選取各家,為了閱覽方便;起初只是預備臨時的應對敏捷,未嘗想到刻書,接著逐漸互相沿用,後來的讀書人傳遞當成門徑;把它們分開,那原來的書都在,合並起來,就不是一家的言論,繁多雜亂地出現,叫作書抄。這是流派不可分的第三種。領會含意不夠,從文章外形探索,指出語句格式的精巧或拙劣,品評聲調的高下起伏。平庸的教師、淺陋的儒者,尊崇為楷模,截取經傳,編選詩文,一律用有色筆點校,叫作評選。這是流派不可分的第四種。所有這四種,都由于師法不樹立,學術沒有自成一家,平庸的習俗煩瑣雜亂,不知道古人的大道理,末流趨向這些,實在眾多又興盛。那些書既不能都放到火里燒毀,只有勉強按部類編排。如果想要堅持《 七略》 的老方法,對衰敗時期的文章分類編排,好比方形摔頭和圓孔洞,怎麼能相符合呢?所以說《 七略》 演變為四部,是教師失去傳承。如果說史籍浩大繁多,原來是《 春秋》 的附屬,擴展成為大國;《 七略》 把《 史記》 列入《 春秋》 家,到了有二十一史,不得不另外設立史部。名家、墨家孤單冷落,就像小宗分支,兩世失傳;名家一派,墨家一派,寥寥兒家的流派,後舌不再有他們的書了。認為依《 七略》 的趨勢,不得不變化成四部,這又是淺薄地論書目著錄的準則的了。

    听過用部類排列來管理書籍,沒听過用書籍弄亂部類排列。漢初諸子百家,繁多沒有統攝,《 周禮》 的意旨喪失了。劉氏接續西漢的衰敗,而能推究古時官員、教師合為一體的原因,寫成條理,來向上推求源頭,那麼研究得未嘗不精密。魏、晉之間,文集、類書沒有地方歸屬,魏文帝基集徐十、陳椒、應場、劉禎的詩文,匯聚成一集,華皮作《 文章流別集》 ,是集的開始。魏文帝作《 皇覽》 ,是類書的開始。自成一家傳授的學術衰微了。而荀、李諸家,荀易、李充。不能推究《 七略》 源流;至于王、阮諸家,王儉、阮孝緒。距離更遠。這以後方技、兵書合並到子部,而文集獨自成為一門,類書列在諸子。唐人的書籍四部分類,四部分類法由荀易創始,體例和後世四部不同,因此說從唐人開始。于是成為後世書目著錄受尊崇而不廢除的既定方法,而天下學術更加雜亂而不再有法度了‘大概《 七略》 接續六典的衰敗,而知道保存六典的遺留方法;四部接續《 七略》 的衰敗,而不知道保存《 七略》 的遺留方法;是《 七略》 能用部類排列來管理書籍,而四部不能不用書籍來弄亂部類排列。四部不能恢復《 七略》 的借口是︰一是說史書繁多,不能附屬《 春秋》 家學術。二十一史,組織在一起不困難,至于職官、制度舊例的書,譜碟、紀傳的體裁,有的依據官府禮儀的制度,有的涉及儒家、雜家的言論,不一定都是歷史體裁。現在想要包括各種體裁,劃分史書為一個部類,于是儀注書不列人《 禮》 經,職官的書不和六典相通,漠、浩的文體和《 尚書》 隔絕,史評和諸子分途徑,史評都是諸予的遺留,列入史部是不對的。弄亂古人立言的本來主旨、部類排列的既定方法來趨向簡易,怎麼行呢?二是說文集越來越多,不列為專部,就沒辦法統攝。諸子百家,不是出于官員職守,而劉氏推究為官員職守的流派;那麼文集不是諸子百家,而書目著錄的書又為什麼不能用諸子百家的了解職貴那樣來管理文集呢?集的體裁雖說是復雜,總之應當先評定作集的人。人的性情,必然有所接近的方面,了解那人性情的原本意趣,那麼詩賦所寄托的,論辯所引喻的,記敘所推崇的,采取那大旨,省去那枝葉,古人所說的一家之言,如儒、墨、名、法之中,必定有了解那流派歸屬的了。如韓愈的儒家,柳宗元的名家,甦軾的縱橫家,王安石的禮家。收錄那文集本名,論定那源流的由來,把目錄附在劉氏部類排列的後面,而分析明白他的恰當和不恰當,當作後來讀書人辨別道路的門徑,那麼隨意的言論沒有地方依附,文集的弊病可以漸漸消失。這樣差不多能言論有實質而行為能持久不變,將從《 七略》 一家之學而觀察六典遺留的法則吧!家法已經專一,那沒有根源而駁雜的類抄、評選之類,可以不費勞苦而自行受到整理。這樣,書目著錄的方法和教化法規貫通,怎麼能就用數字部目之類,隨便地談論書的編排呢?只是學者不先有辦法觀察天地的純粹,了解古人的大道嚴,卻匆忙地想要分部類排列各家著述,辨明流派,會有希冀一句話的正確而不能做到的情況。所以書目著錄家喜歡談、論四部,而害怕听人說《 七略》 。

    史學家所說的分部類排列、依次辨別的方法在班固那里完備,而實際是仿照司馬遷。司馬遷沒有寫下既定方法,班固接續劉歌的學術而不精密,那麼說到書目著錄的精深微妙,也在于仔細研究劉氏的學術罷了。研究劉氏的學術,要從班固的《 漢書》 開始,人們知道;研究劉氏的學術,應當參照司馬遷的方法,人們不知道。司馬遷所說的依次論述六家,是逐條辨析學術的同和不同,推究利弊,依據他家傳的學問,司馬談論述陰陽、孺、墨、名、法、道德,把他們當作六家。時代久遠了。紀的第一篇探究《 尚書》 ,《 五帝本紀贊》 。表的第一篇探究《 春秋》 ,《 三代世表序》 。傳的第一篇,探究《 詩》 、《 書》 的殘缺,直到虞舜、夏的文字記載,《 伯夷列傳》 。都是書目著錄淵源的開始。他對六經以後,周、秦諸子,像孟荀三鄒、老莊申韓、管晏、屈原、虞卿、呂不韋諸傳,論定編排他們的著述,摘取那主旨,探討那文辭的詳細與簡略,比較那品格的高下,語氣起伏長聲吟詠,內容不淺陋狹隘,對于人來說就是列傳,對于書來說就是敘錄。古人立主旨標篇題,平庸的學者怎麼能用固定的標準來約束呢?劉氏的學術,那部類排列的方法,依據《 周禮》 ,至于敘錄的文字,就在《 史記》 列傳中略微得到體制。大概依次辨別源流,整理繁多雜亂的百家,想要讓他俱和大道貫通,這是本來意旨。至于卷的部類名目,篇的甲乙次序,雖然是按部就斑,整齊有順序不混亂,實際上像會通官務聯合辦公,互相幫助收到功效。如《 管子》 列在道家,而敘述小學的流派,取它的《 弟子職》 篇,附在《 爾雅》 的後面,就知道一家之書,那言論可采取,照例可以另外分出。《 伊尹》 、《 太公》 ,是道家的祖師,把他仍的書排列在道家。《 甦子》 、《 蒯通》 ,是縱橫家的言論,因為它們是兵法所尊崇的,就重復著錄在兵法權謀的部類,列在孫、吳諸家的首位,就知道道德、兵權謀,凡是宗旨有會合,照例可以重見。篇可以另外分出,那麼學術源流沒有缺略不全的禍害;部類可以重見,那麼劃分綱領,沒有不統一互相牽制的禍害。學術的源流,沒有缺略不全的禍害,劃分綱領,沒有不統一互相牽制的禍害,那麼《 周禮》 六卿聯合辦公的意思存在,而《 史記》 列傳互相參見的意圖顯示出來。如《 貨殖列傳》 敘述子貢,和《 仲尼弟子列傳》 無關。《 儒林傳》 敘述爹仲舒,王吉另外有專傳。管理書籍的方法,古人自有傳授,怎麼能忽視呢萬自從班固刪掉《 七略》 中的《 輯略》 ,而劉氏的緒論不流傳;《 樣略》 是總論群書大旨。減省部類名目,而劉氏的重要方法不顯露。班氏省去劉氏重見的部分而歸屬一類。于是學者不知道書目著錄的方法是用來辨明百家,和大道貫通,《 莊子• 天下》 篇也是這意旨。而僅僅看成用甲乙記數字所需要的,怪不得學術沒有自成一家之學.書籍沒有世代相傳的掌管,反倒不如巫祝的符篆,醫師的秘方,還有師徒相傳不流失的作法。鄭樵的《 校佛略》 ,極力糾正《 奈文總目》 部類排列的錯誤,從班固以下,對他們都有指責。但是鄭氏不明白著錄源流應當追溯《 周禮》 ,只是拘泥地糾正某書應當在甲類而誤人乙類,某書應當在丙類而錯成丁類。部類排列錯亂,雖然由于家法失傳,但是儒家、雜家兩家容易混合,職官、制度l 日例多不一致之處,這些書本來是歸屬兩類都可以,當初並不是著矛的錯誤。假如劉氏另外分出、重見的方法不在後世明顯,即使讓大史公復活,揚雄再現,對部類排列的方法,還是模糊不清不能總括。鄭氏能指責班固《 藝文志》 歸類的不妥當,卻不能糾正那合並減省的不妥當,可以說是知道一十是十而不知道二五也是一十了。況且我看後人的書目著錄,有另外分出《 小爾雅》 來歸人《 論語》 類的,本是《 孔叢子》 中篇名。《 隋書• 經籍志》 另外分出歸《 論語》 類。有另外分出《 夏小正》 來歸入時令類的,本是《 大戴禮記》 篇名。《 文獻通考》 另外分出歸時令類。這難道足夠知道古人另外分出的方法嗎?只是忘記所根源的書,歸類失去依據罷了。《 嘉瑞記》 既人五行類,又在雜傳類重見,《 隋書• 經籍志》 。《 西京雜記》 既人故事類,又在地理類重見,《 唐書• 藝文志》 。這難道足夠知道古人重見的方法嗎?只是忘記已經著錄,重復而以至出差錯罷了。平庸的學問散亂瑣碎,以至歸類失去依據,重復引起差錯,可以說到極點了。探究他們出差錯的原因,就照規律本來有產生疑難的因素,依趨勢有必然到達這境地的緣故。僅僅拘泥于甲乙計數的既定方法,而不對古人另外分出的方法、重見的方法,分析那精深微妙,內心模糊沒有明確見識,弊病當然到這個地步。但是校攤家假如不能深知學術源流,讓他僅僅從事裁取篇章而另外分出,隔開部類而重見,將會破碎混亂,不再有規矩準則,這就糾正弊病卻更加滋長弊病了。所以校雕的師法,不可不傳授;而著錄的專門學術,不可不樹立。

    州縣志書藝文部分,不可不仔細商議。古時行人采集書,太史掌管法典,文章典籍,都聚集在上層,因此官府所管理的之外,沒有典籍。後世人們各自著述,各學派分辨他們的學說,縱使遇上崇尚文治的時代,懸賞征求書籍的時期,那能進人宮廷藏書處,由史官管領的書,十分里面沒有七八分,那情勢就是這樣。文章散布在天下,史官又沒有專門管理,那麼文字統一的興盛治理時代,只有學校教官得到而講習,州縣志書得到而分部類排列,寫成既定方法,由州保管,用來預備朝廷使臣搜集地方文獻,等待秘書官的論定;其中有詭詐不恰當的學說,也能就著他們的所聞所見,校雄訂正;差不多能使文章典籍有它們的系統,而學術人心得到合乎模式的限制。從前蔡琶校定石經,認為四方的讀書人竟至有行賄賂改宮廷藏書處的漆書,用來與私家文字一致的,這是當時郡國所傳授學習的書與宮中藏書不符合的明確驗證。文字筆畫,屬于文字學的功效,還有四方傳授學習的不同,況且記載傳聞,私下撰寫雜錄,學校不傳授那講習,方志不整理那部類排列,那就文章分散,是非混淆不明,後世依據什麼而對它們考定呢?鄭樵論尋求書的方法,提出根據地區而尋求,根據人而尋求,那麼州志分類記載藝文,自然會成為根據地區根據人尋求書的撮要刪定。前代搜尋書籍,如果不公開標明重賞,罕見、珍貴的書就不可能匯聚;如果公開標明重賞,就有人偽造古代逸書,胡亂希圖不循正道而投合,《 三墳書》 的《 易》 ,古文的《 尚書》 ,是那明確的驗證。假使一州有分部類排列的書目,對下整頓人家藏書的目錄,對上預備宮廷藏書的征集,那麼天下的書籍,都登記在書籍目錄,即使想要私下密藏而不成,即使想要偽造而不能,理當如此。人口繁殖,還查考戶口冊;水土的出產,還列在職方官員的掌管內。何況典籍文章,學術源流從中產生,治理的政績、事情的條理憑它流傳,不在州縣志書對它們分部類排列、依次辨別,管理它們的撮要刪定,憑什麼使一個地區的文獻不缺漏遺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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