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有以人重者,重其人而略其書可也;文有意善而辭不逮者,重其意而略其辭可也。平湖陸氏隴其,理學名儒,何可輕議?然不甚深于史學,所撰《靈壽縣志》,立意甚善,然不甚解于文理。則重陸之為人,而取作志之本意可也。重其人,因重其書,以謂志家之所矜式,則耳食矣。余按陸氏《靈壽縣志》十卷︰一曰地理,紀事方音附焉,二曰建置,三曰祀典,四曰災祥,五曰物產,六曰田賦,七曰官師,人曰人物,人物之中,又分後妃、名臣、仕績、孝義、隱逸、列女,九選舉,十藝文。而田賦、藝文分上下卷,祀典、災祥、物產均合于一,則所分卷數,亦無義例者也。其書大率簡略,而田賦獨詳,可謂知所重矣。《敘例》皆雲︰“土瘠民貧,居官者不可紛更聚斂,土著者不可侈靡爭竟。”尤為仁人愷悌之言。全書大率以是為作書之旨,其用心真不愧于古循良吏矣。
篇末以己所陳請于上,有所興廢于其縣者,及與縣人傅維雲往復論修志凡例終編。其興廢條議,固切實有用;其論修志例,則迂錯而無當矣。余懼世人徇名而忘其實也,不得不辨析于後。
如篇首地理,附以方音可也,附以紀事謬矣。紀事,乃前代大事關靈壽者,編年而書,是于一縣之中,如史之有本紀者也。紀事可附地理,則《舜典》可附于《禹貢》,而歷史本紀可入地理志矣。書事貴于簡而有法,似此依附,簡則簡矣,豈可以為法乎?建置之篇,刪去坊表,而雲所重在人,不在于坊,其說則迂誕也。人莫重于孔子,人之無藉書志以詳,亦莫如孔子。
以為所重有在,而志削其文,則闕里之志,可焚毀矣。坊表之所重在人,猶學校之所重在道也,官署之所重在政也,城池之所重在守也。以為別有所重而不載,是學校、官廨、城池皆可削去,建置一志,直可省其目矣。寺觀刪而不載,以謂闢邪崇正,亦迂而無當也。《春秋》重興作,凡不當作而作者,莫不詳書,所以示鑒戒也。如陸氏說,則但須削去其文,以為闢邪崇正,千百載後,誰復知其為邪而闢之耶?況寺觀之中,金石可考,逸文流傳,可求古事,不當削者一也。僧道之官,定于國家制度,所居必有其地,所領必有其徒,不當削者二也。水旱之有祈禱,災荒之有賑濟,棄嬰之有收養,先賢祠墓之有香火,地方官吏多擇寺觀以為公所,多遴僧道以為典守,于事大有所賴,往往見于章奏文移,未嘗害干治體。是寺觀僧道之類,昔人以崇異端,近日以助官事,正使周孔復生,因勢利導,必有所以區處,未必皆執人其人而廬其居也。陸氏以削而不載,示其衛道,何所見之隘乎?官師選舉,止詳本朝,謂法舊志斷自明初之意,則尤謬矣。舊志不能博考前代,而以明初為斷,已是舊志之陋;然彼固未嘗取其有者而棄之也。今陸氏明見舊志,而刪其名姓,其無理不待辨矣。自古諸侯不祖天子,大夫不祖諸侯,理勢然也。
方志諸家,于前代帝王後妃,但當著其出處,不可列為人物,此說前人亦屢議之,而其說訖不能定。其實列人物者,謬也。姑無論理勢當否,試問人物之例,統載古今,方志既以前代帝王、後妃,列于人物,則修京兆志者,當以本朝帝、後入人物矣。此不問而知其不可。則陸志人物之首後妃,殊為不謹嚴也。
至于篇末與傅維雲議,其初不過所見有偏,及往復再辨,而強辭不準于情理矣。其自雲︰“名臣言行,如樂毅、曹彬,章章于正史者,止存其略。”
維雲則謂“三代以上聖賢,事已見經籍者,史遷仍入《史記》;史遷所敘孝武前事,班固仍入《漢書》,不以他見而遂略。前人史傳文集,荒僻小縣,人罕盡見;藝文中如樂毅《報燕王書》、韓維《僖祖廟議》,不當刊削。”
其說是也。陸氏乃雲︰“春秋人物,莫大于孔子,文章亦莫過于孔子。《左傳》于孔子之事,不如叔向、子產之詳,于孔子之文,不如叔向、子產之多。
相魯適楚,刪書正樂,事之章章于萬世者,曾不一見;《孝經》、《論語》,《文言》、《系辭》,昭昭于萬世者,曾不一見。以孔子萬世聖人,不必沾沾稱述于一書,所以尊孔子也。”此則非陸氏之本意,因窮于措辦,故為大言,以氣蓋人,而不顧其理之安,依然詆毀陽明習氣矣。《左傳》乃裁取國史為之,所記皆事之關國家者,義與《春秋》相為經緯。子產、叔向,賢而有文,又當國最久,故晉、鄭之享,多涉二人言行,非故詳也,關一國之政也。孔子不遇于時,惟相定公為郟谷之會,齊人來歸汶陽之田,是與國事相關,何嘗不詳載乎?其奔走四方,與設教洙泗,事與國政無關,左氏編年附經,其體徑直,非如後史紀傳之體,可以特著道學、儒林、文苑等傳,曲折而書,因人加重者也。雖欲獨詳孔子,其道無由,豈曰以是尊孔子哉!至謂《孝經》、《論語》、《文言》、《系辭》不入《左傳》,亦為左氏之尊孔子,其曲謬與前說略同,毋庸更辨。第如其所說,以不載為尊,則帝典之載堯舜,謨貢之載大禹,是史臣不尊堯、舜、禹也;二南正雅之歌詠文武,是詩人不尊周先王也;孔子刪述《詩》、《書》,是孔子不尊二帝三王也。其說尚可通乎?且動以孔子為擬,尤學究壓人故習。試問陸氏修志初心,其視樂毅、曹彬、韓維諸人,豈謂足以當孔子邪?
又引太史公《管晏傳贊》有雲︰“吾讀《管子》《牧民》、《山高》、
《乘馬》、《輕重》、《九府》及《晏子春秋》,其書世多有之,是以不論。”
可見世所有者,不必詳也。此說稍近理矣,然亦不知司馬氏之微意,蓋重在軼事,故為是言。且諸子著書,亦不能盡裁入傳。韓非載其《說難》,又豈因其書為世所有而不載耶?文入史傳,與入方志藝文,其事又異。史傳本記事之文,故裁取須嚴;而方志藝文,雖為俗例濫入詩文,然其法既寬,自可裁優而入選也。必欲兩全而無遺憾,余別有義例,此不復詳。
【 譯文】
書有因為作者而受到重視的,重視那人而忽視那書就可以了;文章有內容好而文辭不及的,重視那內容而忽視那文辭就可以了。平湖陸氏隴其,是理學名儒,怎麼能輕易議論?但是他對史學不很深人。他編撰的《 靈壽縣志》 ,立意很好,但是在文理方面不太通曉。那麼重視陸的為人,而求得作者的本意就可以了。重視那人,于是重視他的書,認為是方志家所應當敬重和效法的,就輕信傳聞了。我考察陸氏《 靈壽縣志》 十卷,一叫作地理,紀事、方音附,二叫作建置,三叫作祀典,四叫作災祥,五叫作物產,六叫作田賦,七叫作官師,八叫作人物,《 人物》 中又分後妃、名臣、仕績、孝義、隱逸、列女,九選舉,十藝文。而《 田賦》 、《 藝文》 分上下卷,《 祀典》 、《 災祥》 、《 物產》 都合在一卷,那麼劃分卷數,也沒有什麼主旨和體例。這書大體都簡略,而只有《 田賦》 詳細,可以說知道所應當重視的了。序和凡例都說︰“土地瘩薄,百姓貧窮,在任的官不可變易法度搜刮,本地的人不可比著奢侈浪費。”這尤其是仁愛的人和樂的言論。全書大致把這當成作書的主旨,他的用意真不愧于古代守法有治績的官吏啊。
書的末尾用自己向朝廷陳請的有關本縣興復事業的措施,以及和本縣人傅維雲反復討論修志凡例的意見結束全書。那興復事業的奏議,自然是切實有用;那論修志凡列,就迂闊謬誤而不得當了。我恐怕世人追求名聲而忘記那實際,不得不在這後面辨祈。如書開端的《 地理》 ,把方音附在後面是可以的,把紀事附在後面就錯了。紀事,是前代大事關于靈壽的,編年記載下來,這是在一縣之中,像史書的有本紀一樣。紀事可以附在地理後面,那麼《 舜典》 可以附在《 禹貢》 後面,而歷代史書的本紀可以收人地理志了。記載事情貴在簡潔而有準則,像這樣歸屬,簡潔是簡潔了,怎麼能把這當作準則呢?《 建置》 這篇,刪去坊表,而說“所重視的在于人,不在于坊”,這說法就遷闊荒誕了。人沒有比孔子重要的,人不需憑借史書來了解的,也沒有像孔子的;認為所重視的在于其它方面,而志刪除這方面文字,那麼腳里的志可以燒掉了。坊表所重視的在于人,如同學校所重視的在于道,官署所重視的在于政,城池所重視的在于守;認為另外有所重視的而不記載,這樣學校、官舍、城池都可以刪掉,建置,一部志里簡直可以減省那名目了。寺觀刪除而不記載,認為是排斥邪道崇尚正道,也迂闊而不適當。《 春秋》 重視建造,凡是不應當建造而建造的,沒有不詳細記載的,用來顯示鑒戒。像陸氏的說法,就只需要刪掉那文字,當作是排斥邪道祟尚正道,千百年後,誰又知道那是邪道而排斥它呢?何況寺觀里面,有金石文字可以考察,有逸文流傳,可以尋求古事,不應當刪除,這是一。僧、道的官,在國家法令中確定,必定有地方居住,必定有教徒管領,不應當刪除,這是二。對水旱災害有祈禱,對災荒有販濟,對棄嬰有收養,對先賢祠墓有香火供奉,地方官吏大多選擇寺觀來當作處理公眾事務的場所,大多選任僧、道來作主管,對事情大有利益,這往往在章奏文書中見到,未嘗對治理法度有害。這樣,寺觀、僧道之類,昔人憑借來崇尚異端,近來憑借來輔助官府公事,即使周公、孔子再生,因勢利導,一定會有處理的辦法,未必都堅持讓僧、道還俗為平民而把寺觀改成民居。陸氏以刪除而不記載,顯示他衛道,為什麼見解這樣狹隘呢?《 官師》 、《 選舉》 ,只詳細記載本朝,說是仿效舊志斷限從明初開始的意思,就特別謬誤了。舊志不能廣泛考察前代,而以明初為斷限,己經是舊志的淺陋,但舊志本來未嘗取那已有的記載而丟棄它們。現在陸氏明明見到舊志,卻刪除人物姓名,這種作法的無理不需要辯解了。自古諸侯不祭祀天子,大夫不祭祀諸侯,情勢如此。編修方志諸家,對于前代帝王後妃,只應當記載他們的起源,不可列在人物中,這說法前人也常常討論,而這說法至今不能確定。實際上列在人物的作法是錯誤的。姑且不論情勢是否適當,試問人物的體例,總括記載古今,方志既然把前代帝王後妃列在人物,那麼編修京城志的,應當把本朝帝後列人人物了,這不用問就知道不行。那麼陸氏志《 人物》 把後妃列在前面,是很不謹嚴的。
至于書末,和傅維雲討論,開始的時候只是見解有片面處,等到反復辯論,就強詞不符合情理了。他自己說︰“名臣言行,如樂毅、曹彬,在正史中名聲顯著,只保留那概要。”維雲說︰“夏商周三代以上的聖賢,事跡已見經籍的,司馬遷仍然寫進《 史記》 ,司馬遷記敘的武帝前的事,班固仍然寫進《 漢書》 ,不因為在別的書里見到就省略。前人史傳、文集,在荒僻的小縣,人們很少能都見到,藝文中如樂毅《 報燕王書》 、韓維《 嘻祖廟議》 ,不應當刪除。”他的說法正確。陸氏卻說︰“春秋時人物,沒有比孔子偉大的,文章也沒有超過孔子的。《 左傳》 關于孔子的事,不如叔向、子產的詳細,關于孔子的文章,不如叔向、子產的多。在魯國作相,往楚國游歷,刪定經書,糾正音樂,顯著萬代的事,竟不能見到一處提及。《 孝經》 、《 論語》 ,《 易》 的《 文言》 、《 系辭》 ,光耀萬代,竟不能見到一處提及。以孔子是萬世聖人,不必在書里拘泥地稱贊,用來尊崇孔子。”這就不是陸氏的本意,因為理屈辭窮,故意說大話,用氣勢壓人,而不顧道理是否恰當,依然是低毀王陽明時的習氣。《 左傳》 是采取國史而作,記述的都是關系到國家的事,內容和《 春秋》 配合。子產、叔向,賢明而有文采,又管理國家最長久,所以晉國、鄭國的事情,大多涉及兩人言行,不是特地詳細,是關系到一國的政治。孔子在當代沒有踫到時機,只有輔佐定公參加鄭谷的盟會,使齊國人來退還墳陽的土地,這是和國事相關,何嘗不詳細記載呢?孔子奔走四方,和在侏、泅水濱實施教育,事情和國政無關,左氏編年依附《 春秋》 經,那體制直捷,不像後世的紀傳體史書,可以特地撰寫《 道學》 、《 儒林》 、《 文苑》 等傳,詳細地記載,根據人增加重要性。《 左傳》 即使想要單獨詳細記載孔子,沒有途徑,難道說用這種方式尊崇孔子嗎?至于說《 孝經》 、《 論語》 、《 文言》 、《 系辭》 不記載進《 左傳》 ,也是左氏的尊祟孔子,這違背道理和前一種說法大致相同,不用再分辯。但像陸氏所說,以不記載當作尊祟,那麼《 尚書》 中《 堯典》 、《 舜典》 的記載堯、舜,《 大禹漠》 、《 禹貢》 的記載大禹,是史官不尊崇堯、舜、禹了;《 詩經》 中二南、正雅的歌詠文王、武王,是詩人不尊崇周代先王了;孔子修訂《 詩經》 、《 尚書》 ,是孔子不尊崇堯、舜二帝,夏禹、商湯、周文三王了;這說法還能說通嗎?況且動不動用孔子作比擬,尤其是學究壓服人的老習慣。試問陸氏修志的本心,看待樂毅、曹彬、韓維等人,是不是認為足夠抵得上孔子呢?
又引司馬遷《 管晏傳贊》 的話︰“我讀管子的《 牧民》 、《 山高》 、《 乘馬》 、《 輕重》 、《 九府》 和《 晏子春秋》 ,他們的書,世上多流傳,所以不評論。”可見世上流傳的,不必詳細敘述。這說法稍微接近道理了,但是也不知道司馬氏的精微含意,大概重視的’是軼事,所以說這話。況且諸子著書,也不能全部安排人傳,《 韓非傳》 載人他的《 說難》 ,又難道因為他的著作世上流傳而不載人嗎?文章人史傳,和人方志的藝文部分,那事又不相同。史傳本來是記事的文字,因此采取必須嚴格;而方志的藝文部分,雖然被世俗的常例過度采人詩文,但是那準則既然寬松,自然可采取優秀的入選。一定想要顧全兩方面而沒有遺憾,我另外有主旨和體例,這里不再詳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