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存《灤志》四帙,板刻模糊,脫落顛倒,不可卒讀。蓋乾隆四十七年,主講水平,故灤州知州安岳蔡君薰,欲屬余撰輯州志,因取舊志視余,即其本也。按《明史。藝文志》,有陳士元《灤州志》十一卷。陳字養吾,湖廣應城人,嘉靖甲辰進士,歷灤州知州,有盛名,著述甚富,多見《明志》,而史不列傳。《應城縣志》有傳而無書目,然縣人士至今猶侈言之。余少僑應城,求其所著,一無所見。聞前知縣江浦金。,盡取其家藏稿以去,意甚惜之。今此志尚稱陳君原本。康熙中,知州侯紹歧依例續補,雖十一卷之次,不可復尋,而門類義例,無所改易。篇首不知何人撰序,有雲︰“昔宦中州,會青螺郭公議修《許州志》。公曰︰“海內志書,李滄溟《青州志》第一,其次即為《灤志》。’”似指陳君原本而言。其書與人,均為當世盛稱,是以侯君率由而不敢議更張也。今觀其書,矯誣迂怪,頗染明中葉人不讀書而好奇習氣;文理至此,竟不復可言矣。陳君以博贍稱,而《灤志》庸妄若此,其他著述,不知更如何也。而郭氏青螺又如此妄贊,不可解矣。
其書分四篇︰一曰世編,二曰疆里,三曰壤則,四曰建置。世編用編年體,仿《春秋》書法,實為妄誕不根。篇首大書雲︰“帝嚳氏建九州,我冀分。”傳雲︰“書者何?志始也。”雲雲。以考九州分域,又大書雲︰“黃帝逐葷粥。”傳雲︰“書葷粥何?我邊邵也。”又大書雲︰“周武王十有三祀,夷齊餓死于首陽,封召公�]于燕,我燕分。”此皆陳氏原編,怪妄不直一笑。《春秋》,魯國之書,臣子措辭,義有內外,故稱魯為我,非特別于他國之君。且魯史既以國名,則書中自不便于書國為魯,文法宜然,非有他也。郡縣之世,天下統于一尊,珥筆為州縣志者,孰非朝廷臣子,何我之有?
至于公谷傳經,出于經師授受,隱微之旨,難以遽喻,則假問答而闡明之,非史例也。州縣之志,出于一手撰述,非有前人隱義,待已闡明,而自書自解,自問自答,既非優伶演劇,何為作獨對之酬酢乎?且劉氏《史通》,嘗論《晉紀》及《漢晉春秋》,力詆前人摩擬無端,稱我與假設問答,俱在所斥。陳氏號為通博,獨未之窺乎?國史且然,況州縣志乎?周武王十有三祀,文尤紕繆。殷祀周年,兩不相蒙。《洪範》為箕子陳疇,書法變例,非正稱也。陳氏為夷齊之故,而改年稱祀,其下與封召公,同蒙其文,豈將以召公為殷人乎?且夷齊不食周粟,餓死首陽,蓋言不受祿而窮餓以死,非絕粒殉命之謂也。大書識其年歲,不�偕鹺 考創聳 耍 寫 漵 br />
其世編分目為三︰一曰前代,二曰我朝,三曰中興。其稱我朝者,終于世宗嘉靖二十八年;其題中興者,斷始嘉靖二十九年,實亦不得其解。疆里之目有六︰曰域界,曰理制,曰山水,曰勝概,曰風俗,曰往跡。壤則之目有七︰曰戶口,曰田賦,曰鹽法,曰物產,曰馬政,曰兵政,曰驛傳。建置之目十一︰曰城池,曰署廨,曰儒學,曰倉庫,曰鋪舍,曰街市,曰坊牌,曰樓閣,曰橋渡,曰秩祀,曰寺觀。而官師人物。科目選舉,俱在編年之內。
官師則大書年月,某官某人來任;其人有可稱者,即仿《左傳》之例,注其行實于下。科目則曰,某貢于學,某舉于鄉,某中某傍進士。其有可稱者,亦同官師之例,無則闕之。孝義節烈之得旌者,書于受旌之日。而暗修之儒,能文之士,不由科目,與夫節孝之婦,貞淑之女,偶不及旌,則無入志之例矣。
尤有異者,侯君續陳之志,于明萬歷四十七年,大書我太祖高皇帝天命四年己未,分注前明年號于下;復大書馮運泰中莊際昌榜進士,又書知州林應聚來任。夫前明疆宇,未入我朝版圖,國朝史筆,于書明事,不關于正朔者,並不斥去天啟、崇禎年號。藉曰臣子之義,內本朝而外前明,則既書天命年號于上,事之在前明者,必當加明字以別之;庶使閱者知所主客,是亦一定理也。今馮運泰乃明之進士,林應聚乃明之知州,隸于本朝年號之下,又無明字以為之區別,是直以明之進士知州,為本朝之科第職官,不亦誣乎?
至《灤志》標題,亦甚庸妄。灤乃水名,州亦以水得名耳。今去州字,而稱《灤志》,則閱題簽者,疑為灤水志矣。然《明。藝文志》以陳士元撰為《灤州志》,則題刪州字,或侯紹岐之所為。要以全書觀之,此等尚屬細事,不足責也。
【 譯文】
家存《 灤志》 四軼,板刻模糊,脫漏顛倒,不能讀盡。乾隆四十七年,我在永平主講書院,己故灤州知州安岳蔡君薰想要委托我編撰州志,于是取舊志給我看,就是這一本。考察《 明史• 藝文志》 ,有陳士元《 灤州志》 十一卷。陳氏字養吾,湖廣應城人,嘉靖二十三年進士,做過灤州知州,有盛名,著述很多,大多見于《 明史• 藝文志》 ,而《 明史》 不為他立傳。《 應城縣志》 有他的傳而沒有書目記載,但是本縣人士至今還夸大地談論他。我年輕時寄居應城,尋求他的著作,一無所見。听說前知縣江浦金增把他家收藏的手稿全部拿走而離開,心里很惋惜。現在這部志還稱作陳君原本。康熙中,知州侯紹岐依照原體例續補,雖然十一卷的次序不能再探求出來,而門類體例,沒有改變的地方。書的前面不知道是什麼人寫的序,有這樣的話︰“從前在中州做官,正逢青螺郭公商議修《 許州志》 ,郭公說︰‘天下的志書,李滄溟《 青州志》 第一,第二就是《 灤志》 。夕”這好像是指陳君原本而說的。其書與人,都被當世極力稱贊,所以侯君遵循成規而不敢商議變更。現在看這書,虛假荒誕,迂闊怪異,很沾染明中期人不讀書而喜愛新奇的風氣,文理到這地步,竟不再有可談論的了。陳君以學識淵博著稱,而《 灤志》 淺陋妄為像這樣,其他著述,不知道又怎麼樣。而郭青螺氏又如此虛妄地贊揚,不可以理解啊。
這書分四篇。一叫作世編,二叫作疆里,三叫作壤則,四叫作建置。《 世編》 用編年體,仿照聲春秋》 的著述原則,實際上是荒誕沒有根據。篇首大字寫道︰“帝害氏設置九州,我冀州劃分口,, 注釋道︰“為什麼記載這呢?是記載初始”雲雲。考察九州地域劃分,又大字寫道︰“黃帝驅逐葷粥。”注釋道︰“為什麼記載葷粥的事呢?我們是邊境郡。”又大字寫道︰“周武王十有三祀,伯夷、叔齊在首陽山俄死,封召公爽在燕,我燕地劃分。”這些都是陳氏原編的文字,古怪虛宴不• 直得一笑。《 春秋》 是魯國的書,臣下措辭,道理上有內外的區別,所以稱魯國為“我”,不僅是和別國的君主區別開來。況且魯國史書既然用國名作名稱,書中就自然不便把本國寫作魯國,文章的法度應當如此,沒有其它原因。郡縣制的時代,天下統一于獨尊的皇帝,握筆作州縣志的人,哪一個不是朝廷臣下,有什麼“我”呢?至于公羊氏、�b梁氏解說《 春秋》 經,出于經師互相傳授,隱約微妙的意思,人們難以迅速理解,就借問答來闡明它,不是史書的體例。州縣的志書,出于一人撰寫,並不是有前人隱秘的含意等待自己闡明,而自己記載自己解釋,自己問自己答,既然不是演員演戲,為什麼作獨自一人的應酬呢?況且劉氏《 史通》 曾經評論《 晉紀》 及《 漢晉春秋》 ,極力指責前人模擬,沒有來由地稱“我”,和假設問答的作法,都在所指責的範圍里。陳氏號稱通達淵博,難道沒有注意到這嗎?國史尚且這樣,何況州縣志呢?“周武王十有三祀”,文字尤其錯誤。殷稱祀,周稱年,兩種用法不互相涉及。《 洪範》 是箕子陳述謀劃,用“祀”字是著述原則的變例,不是正規的名稱。陳氏為伯夷、叔齊的原因,而把年改稱祀,這下面和封召公共同涉及“祀”這個字,難道要把召公當作殷人嗎?況且伯夷、叔齊不食周粟,在首陽山餓死,大概是說不接受捧祿而窮餓致死,不是絕食獻出生命豹意思。用大字記載那年代,不是太錯亂嗎?就是這幾方面已經夠了,還要看剩下的嗎?
那《 世編》 分成三個項目︰一叫作前代,二叫作我朝,三叫作中興。那稱“我朝”的,到世宗嘉靖二十八年止;那標明“中興”的,斷限從嘉靖二十九年開始,實在是不知道如何解釋。《 疆里》 的項目有六個︰叫作域界,叫作理制,叫作山水,叫作勝概,叫作風俗,叫作往跡。《 壤則》 的項目有七個︰叫作戶口,叫作田賦,叫作鹽法,叫作物產,叫作馬政,叫作兵政,叫作騷傳。《 建置》 的項目有十一個,叫作城池,叫作署窿,叫作儒學,叫作倉庫,叫作鋪舍,叫作街市,叫作坊牌,叫作樓閣,叫作橋渡,叫作秩祀,叫作寺觀。而官員人物,科舉考試,都在編年里。官員就大字記載年月,某官某人到任;那人有可贊揚的,就仿照《 左傳》 的例子,把他的事跡注在下面。科舉就說某人由學校貢舉,某人在鄉試考中,某人中某一榜進士;其中有可贊揚的,也和官員的例子相同,沒有就空缺。孝義、節烈得到表彰的,記載它們受到表彰的日期。而默默研習的儒者,擅長文詞的士人,沒有經過科舉考試,和節孝的婦人,貞淑的女子,偶然沒有受到表彰,就沒有收人志的例子了。
特別奇特的是,侯君續陳的志,在明萬歷四十七年,大字記載我朝太祖高皇帝天命四年己未,在下面分注前明年號,又大字記載馮運泰中莊際昌榜進士,又記載知州林應聚到任。前明疆土,沒有納入我朝的版圖;我朝史官,在記載明朝事情的時候,與我朝新歷無關的並不除去天啟、祟禎年號。如果說做臣下的道理,以本朝為內而以前明為外,那麼已經在上面寫下天命年號,發生在前明的事,一定應該加上“明”字用來區別,差不多可以使看的人知道誰是主誰是客,這也是必然的道理。現在馮運泰是明朝的進士,林應聚是明朝的知州,歸屬在本朝年號之下,又沒有“明”字來對他們區別,是徑直把明朝的進士、知州,當作本朝的科第、職官,不也是虛假嗎! 至于《 灤志》 的書名,也很淺陋妄為。灤本是水名,州也因為水得名。現在除掉“州”字而稱作《 灤志》 ,那麼看到書名標簽的人猜測是灤水志了。然而《 明史• 藝文志》 把陳士元所撰記作《 灤州志》 ,那麼書名刪掉“州”字,也許是侯紹岐做的事。總之從全書來看,這類還屬于細微的事,不值得指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