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 法言》 十三卷,自侯芭、宋衷之注既亡 ,而存者莫先于晉李軌宏範注 。宋景佑、嘉佑、治平三降詔 ,更監學、館閣兩制,校定板行,最為精詳沙有《 音義》 一卷,不題撰人名氏,其中多引天復本 。天復者,唐昭宗紀元而王建在蜀稱之,然則蜀本也。撰人當出五代宋初間矣。司馬溫公言宋庫家所有 ,逮陳振孫《 書錄解題》 所載,皆即其本 。當時固盛行也。外此有唐柳宗元,宋宋咸、吳秘注 。建寧人合李注為四注本 ,《 書錄解題》 雲與此不同。厥後書坊復有《 新纂門目五臣音注》 本,則又增人溫公《 集注》 ,而卷依宋咸為十 。諸家元文悉經刪節,全失其舊。明之世德堂據以重刻,通行迄今,于是世人罕知諸家或十三卷或十卷,各有單行之本,而李注乃若存若亡焉。戊寅首春,購得宋塹,稍有修板,終不失治平之真。適元和顧君千里行筐中有臨何義門所校 ,出以對勘,大致符合,深以為善,勸予刊行。愛以明年影摹開雕。凡遇修板,仍而不改,並所偽誤,舉摘如干條,綴諸末,以侯論定者 。唯惜陳振孫又雲︰錢佃曾得舊監本刻之,今未見,不獲互相證明也。至于宏範所學右道左儒,每違子雲本指 ,其讀文句亦不能無失,溫公時下已意,多所訂正,而《 集注》 十三卷本竟杳難再道。然則此本宋塹之僅存,而予與顧君得以流傳之,可不謂厚幸也哉。嘉慶廿有四年歲在己卯十有二月己丑朔,江都秦恩復序。
【 譯文】
《 揚子法言》 十三卷,自從侯芭、宋衷的注本亡佚,存世的沒有比晉代李軌(字宏範)的注本更早的了。宋代在景枯年間,嘉枯年間和治平年間三次下詔︰更令監學、館閣這兩個圖書管理部門,校定該書籍的板本行次,最為精審詳細。這個版本中有《 揚子法言音義》 一卷,沒有題署撰寫人的姓名。其中多處引用天復本。“天復”是唐昭宗的年號,王建在蜀建國後曾以此記年。既然如此,就可以稱之為鐲本勺。撰寫的作者也當是五代、宋初之間的人了。司馬光所說的宋序家的藏本以及陳振孫《 書錄解題》 所記載的,都是這個版本,當時當然是非常的盛行了。除了這個版本之外,還有唐代柳宗元,宋代宋咸和吳秘的注本。建寧人合同李軌注成李、柳、宋、吳四注本。《 書錄解題》 說這個與監本不同。其後,書坊又有《 新纂門目五臣音注》 本,那是又增入了司馬光的《 法言集注》 ,這個本子的卷目依宋咸本是十卷。各家注釋的原文都經過編書人的刪節,完全失去原來的面目。明代的世德堂據此本重刻,通行于世,一直到現在。于是世人很少知道各家或十三卷本或十卷本本來都是各有單行本行世的,而李軌的注也就若存若亡了。戊寅年初春,購到一個宋刻本,雖稍有修版改動,但終不失為是治平監本的真貨。恰巧元和的顧千里隨身攜帶的書箱里有臨寫的何掉所校的《 法言》 ,拿出與所得治平本對勘,大致符合,感到這個本子非常好,他就勸我刊刻印行。于是在第二年就開始影摹原書,開雕書版,凡是遇到原書修版處,都依仍其舊,不加修改,綜合這個版本的偽誤之處,摘舉若干條,級附在本《 序》 的後面,以待可以論定之人。遺憾的是陳振孫又說錢佃曾經得到過舊時監本,並刊刻了,但現在未曾見到,不能夠與它比勘相證明。至于李軌用所學的不合正統的道學作注,每每違背揚雄的原意,他句讀文句也有失誤,司馬光多, 下以己意,對李軌注多處訂正。但他的十三卷本《 法言集注》 杳然無蹤,難以再逢了。如此說來,這個本子是宋刻本中的惟一存世的,而我和顧千里君能夠使它流布傳播,豈不是非常幸運?嘉慶二十四年十二月一日(公元1820 年1 月16 日)江都秦恩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