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三禮 論古冠昏喪祭之禮士以上有同有異

類別︰子部 作者︰清•皮錫瑞 書名︰經學通論

    有王朝之禮,有民間通行之禮,論定禮之制,則民間通行之禮小,而王朝之禮大,論行禮之處,則民間通行之禮廣,而王朝之禮狹,十七篇古稱士禮,其實不皆士禮,純乎士禮者,惟冠昏喪相見,若祭禮則少牢饋食有司徹為大夫禮,鄉飲射士大夫所通行,燕禮大射聘禮公食大夫為諸侯禮,覲禮為諸侯見天子禮,並非專為士設,其通稱士禮者,蓋以士冠列者,遂並其下通稱為士,而不復分別耳,若士以上冠昏喪祭之禮,與士或同或異,不見于十七篇,而見于記與他書者,亦略可以考見,士冠禮,記曰,無大夫冠禮,而有其昏禮,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禮之有,公侯之有冠禮也,夏之末造也,天子之元子猶士,天下無生而貴者也,據此則天子之子冠亦用士禮,其後乃別有諸侯之冠禮,左氏傳雲,君冠必以享之禮行之,以金石之樂節之,正後起之禮,冠禮三加為度,天子諸侯冠用四加,亦後起之禮也,昏禮大夫與士異,蓋五十以後或有續娶,其可考者,士當夕成昏,大夫以上三月廟祭而後禮成,士不外娶,無留車反馬,大夫或外娶,有留車反馬,士必親迎至婦家,天子諸侯親迎于館,士納徵儷皮束帛,天子諸侯加以玉,此禮之稍異者,喪禮,中庸曰,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曾子曰,哭泣之哀,齊斬之情,食粥之食,自天子達,孟子曰,三年之喪,齊疏之服,食粥之食,自天子達于庶人,高宗諒陰,鄭君讀為梁ヨ,是天子亦居倚廬,而春秋後禮已不行,故子張疑而問,滕人,謂魯先君莫之行,又其後則大夫與士亦有異,雜記曰,端衰喪車皆無等,是上下本同,又曰,大夫為其父母兄弟之未為大夫者之服,如士報,是大夫士有異,鄭注今大夫喪服禮逸,與士異者,未得而備聞也,春秋傳曰,齊晏桓子卒,晏嬰粗衰,斬,苴帶,杖菅屨,食粥,居倚廬,寢苫,枕草,其老曰,非大夫之禮也,曰,惟卿為大夫,此平仲之謙也,王肅曰,春秋之時,尊者尚輕簡喪服,禮制遂壤,張融曰,士與大夫異者,皆是亂世尚輕涼,非王者之達禮,孔疏曰,如融之說,是周公制禮之時,則上下同,當喪制無等,至後世以來,士與大夫有異,據此則大夫以上喪禮之異于士者,皆後起之禮也,祭禮,則廟祧壇單之數,  時祭之名,尊彝酒齊之分,冠服牲牢之異,有見于三禮明文明,有注疏家所推得者,難于備舉,蓋天子諸侯之祭禮,與特牲少牢本不同,非若喪禮之異,為後來之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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