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從古篇第五

類別︰子部 作者︰明•張紳 書名︰法書通釋

    自蒼頡始造書契,而古文篆隸,相滋以生。今之真書,即古隸法,行草二體,皆自此生。故善書者筆跡皆有本原,偏旁皆從篆隸。智者洞察,昧者莫聞。是以法篆則藏鋒,折搭則從隸,用筆之向背,結體之方圓,隱顯之中,皆存是道。人徒見其規模乎八法,而不知其從容乎六書。近時吳興趙公為能如此,其他往往皆工點畫,不究偏旁,古法蕩然,非為小失。然而古人秘此,論堤罕聞,間有二三,為著于此。

    孫過庭雲︰故亦旁通二篆,俯貫八分,包括篇章,涵泳飛白。若毫厘不察,則胡越殊風者焉。又雲︰鑄蟲篆,陶鈞草隸。

    宋高宗雲︰士于書法,必先學正書,以八法皆備,不相附麗,至側字亦可正讀,不渝本體,蓋篆隸之餘風,若楷法既到,則肆筆行草,自然臻妙。

    書學纂要雲︰右軍父子破體,實法篆隸,其異同隱顯,伏于縴微,非精察者,未易知也。

    姜堯章雲︰真行草書之法,其原出于蟲篆、八分、飛白、章草等。圓勁古淡,出于蟲篆;點畫波發,則出于八分;轉換向背,則出于飛白;簡便疾快,則出章草。

    宋太常博士黃希先雲︰學書先務真楷,端正勻停而後破體,破體而後草書。凡字之為體,緩不如緊,開不如密,斜不如正,濁不如清,左欲重,右欲輕,古從之筆,莫不皆然也。

    余嘗以諸帖中之破體字萃為一編,可見古人多從篆隸。又以說文字原五百四十字詳察用之,則可追蹤先哲。然切忌走失本體,則又不善取法者,如虞永興書孔子廟堂記內雨中四點,不用字挑剔,水字左畔分為兩筆,不相連屬,皆是從善。它如此者甚眾,學者當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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