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六)

類別︰史部 作者︰不詳 書名︰張家山漢簡•奏讞書

    原文︰

    �h中守︰公大失昌笞奴相如,以辜死,先自告。相如故民,免作少府,昌相如,弗免,已治,不�椴e告不孝,疑罪。廷�螅哄e告,治。

    譯文︰

    漢中郡郡守呈請審議斷決。公大夫昌笞打奴隸相如,于保辜期限內致死,隨即自首。相如是一故民,應當免除其奴隸身份,到少府勞作。昌和相如私下約定不免除相如的奴隸身份。此事已經官府斷決,相如不應是昌的奴隸。昌錯告相如不孝,如何定罪?廷尉批復︰這是一件錯告案,應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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