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河�|守 ︰ 人官大夫�攘 巳眨 p更其徼� 芰簦 勺鎩M 螅 犬�以� �。
譯文︰
河東郡郡守呈請審議斷決。郵人官大夫內負責傳送的文書。延誤八日送到。于是擅自更改檄書上的日期,以逃避滯留文書的處罰。應該如何定罪?
廷尉批復︰內應當以偽造公文論處。
正文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十二)類別︰史部
作者︰不詳 書名︰張家山漢簡•奏讞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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