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張家山漢簡•奏讞書》(十六)

類別︰史部 作者︰不詳 書名︰張家山漢簡•奏讞書

    原文︰

    淮守行掾新,七月乙酉新信爰呵蟊I甲告曰︰莫z史武潯I,武以六月壬午出行公粱亭,至今不恚 恢 謁 蟾Д茫  煌タiL丙坐以,o牒,弗。七月甲辰淮守偃劾曰︰武出潯I而不返,其或  *z告出入廿日弗究,吏莫追求,坐以者o牒,疑有奸,其求捕其,推浼樵p及知不捕者,必得,以法。橢 何涑r,……曰︰故樾鑼V信舍人,信,武不善,おй In即求大夫布、舍人簪余共ぐ漵諦iL丙部中。丙弩荷捕,曰︰樾 <純v,它如劾。信曰︰五月中天旱不雨,令民[上“羽”下“于”] ,武主趣都中,信行,使舍人小簪[“瞗角滿妊﹛谷b半部分]守舍。武  ,信聿,以武,武踞不跪,其τ脅簧疲 排   詈,欲前就武,武去。居十日,信舍人碭嫘旁唬何漵孕咆┤唷 笫亍P趴制涓嫘牛 偶磁c,令ぐ洌 源瞬桓F治甲之它,它如。丙、曰︰潯I,以其ぐ涓奼 c共捕得,言樾  \,即之,罪,它如。丙、、信︰信,吏,一上所,信恃,不奉法以治,至令ぐ洌患氨ヾ潯I,捕,曰樾牛 歐塹蒙お耍 v,皆何解?丙等皆曰︰罪,o解。 言如信,布死,余亡不得。、信、丙、,皆群睢P龐瀉鈄泳勇逅罾錚 視沂L,以允鈮,爵V武君,秩六百石。,啞驕 有鑼V都(?)里;,威昌君,居故市里;丙,五大夫,V德里。皆故楚爵,h以比士,非侯子。布、及它坐者,。它如。鞫之︰お耍 排c,丙、捕而之,。敢言之,新信、 z史武,校丙、捕而之,爵皆大庶。律︰お耍市。以此。律︰人お伺c同法。以此信。律︰囚同罪。以此丙、。之︰信、、丙、皆市,。新甲、丞乙、史丙治。櫸町十五牒上,螅 已災 br />
    譯文︰

    淮陽郡郡守巡行新郡縣錄囚文書。

    (漢高祖]六年(公元前201)七月乙酉(初二),新縣令信爰書︰求盜甲報告︰甲隨從獄史武外出巡查盜賊。武于六月壬午(二十九日)出巡公梁亭,至今未歸,不知去向,尋找沒結果。公梁亭校長丙懷疑是求盜甲殺害的。沒有逮捕證,就將甲關押起來,也不審問。

    七月甲辰(二十一日),淮陽郡郡守偃舉劾。新縣獄史武出巡盜賊至今未返回,有跡象表明,他可能已被人殺害,告發到縣獄已有二十天左右,倘未審訊。縣廷未經查巡追究,就認定告發人求盜甲為嫌疑犯,沒有下拘捕證,就將其關押在獄中。此案疑有奸詐。應追捕殺人凶手,查明其中的奸詐,對于故縱而不逮捕賊人者,務必徹底查清,以法論處。

    經復審得知︰獄史武外出時與長蒼……蒼供認︰從前曾是新縣令信的舍人。信曾告訴蒼,武不是好人,將他殺死。蒼就和求盜大夫布、舍人簪裊余共同將武殺死在校長丙的管區內。丙和發弩士卒贅將蒼抓獲。蒼供認是根據縣令信的吩咐而殺的。校長丙隨即將蒼釋放。其他情節與劾書所說相同。

    信供認︰五月中天旱無雨,便命令百姓舉行求雨祭祀。由武負責主持城中的祭祀活動。信外出巡視各鄉,並指使舍人小簪裊[“瞗角滿妊﹛谷b半部分]看家。武卻派遣信的小舍人[“瞗角滿妊﹛谷b半部分]參加求雨祭祀的舞蹈。信回來後很不高興,並為此而質問武。武見信時坐而不跪,答問很不和善。信很憤怒,握劍大罵,向武逼進。武走開了。過了十幾日,信的舍人萊告訴信︰武要向丞相、太守告發信。信害怕告發,即與蒼合謀,令殺害武。因此不深入追究求盜甲與此相關的案情。信交代的其他情節與蒼所說相同。

    丙、贅供認︰二人均以預防盜賊為職責。蒼將其殺害武的事訴了丙。丙和贅共同將蒼逮捕。蒼說是為了信而殺害的。事實確是如此,即把蒼放了。這是犯罪。其他情節與蒼所說相同。

    詰問丙、贅、信︰信作為長吏,高居一縣之上,自恃位高權重,不依法治事,以至于命令蒼殺害武。丙、贅二人的職責就是預防盜賊。但抓獲殺人犯蒼後,又把他放了。蒼說是為縣令信而殺,難道信可以隨意殺人,就將蒼釋放了?你們對這些作為有何辯解?丙等均承認是犯罪行為,無可辯解。

    [“瞗角滿妊﹛谷b半部分]的交代與信的口供相同。求盜布已死亡,另一參與殺人者余在逃,尚未抓獲。

    驗問︰蒼、信、丙、贅是否都是關內侯?信是侯爵之子,居住雒陽楊里,原為右庶長,因堅守滎陽有功,賜爵為廣武君,秩六百石;蒼,爵壯平君,居住新縣都隱里;贅,爵威昌君,居住故市里;丙,五大夫,(居住]廣德里。都是原來楚國爵位,可與漢時的士相比,並非諸侯子。布、余,以及其他當坐罪者,縣廷已經斷決。其他問題見狀辭。

    審定︰蒼故意殺人,信主謀,丙、贅抓獲蒼後,又將其釋放,一切經審訊屬實。茲稟告如下︰新縣縣令信、長蒼共武。校長丙、贅捕獲蒼後,又將其釋放。爵皆大庶長。

    《律》︰“賊殺人,棄市。”按此條律文判處蒼的罪。

    《律》︰“謀賊殺人,與賊同法。”按此條律文判處信的罪。

    《律》︰”縱囚與同罪。”按此條律文判處丙、贊二人的罪。

    判決︰信、蒼、丙、贅等皆判處棄市刑。拘押監獄。

    新縣令甲、縣丞乙,獄史丙審理。呈上本案有關文書五件,請斷決批示。


如果你對張家山漢簡•奏讞書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張家山漢簡•奏讞書》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