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淮 守行 掾新 ,七月乙酉新 信爰 呵蟊I甲告曰︰莫z史武潯I ,武以六月壬午出行公粱亭,至今不恚 恢 謁 蟾Д茫 煌タiL丙坐以 ,o 牒,弗 。七月甲辰淮 守偃劾曰︰武出潯I 而不返,其 或 *z告出入廿日弗究 ,吏莫追求,坐以 者o 牒,疑有奸 ,其 求捕其 ,推浼樵p及知 不捕 者,必 得,以法 。橢 何涑 r, …… 曰︰故樾鑼V信舍人,信 ,武不善,おй In即 求 大夫布、舍人簪 余共 ぐ漵諦iL丙部中。丙 弩 荷捕 , 曰︰樾 <純v ,它如劾。信曰︰五月中天旱不雨,令民[上“羽”下“于”] ,武主趣都中,信行 ,使舍人小簪 [“瞗角滿妊﹛谷b半部分]守舍。武 ,信聿 ,以 武,武踞不跪,其 τ脅簧疲 排 詈,欲前就武,武去。居十 日,信舍人碭嫘旁唬何漵 孕咆┤唷 笫亍P趴制涓嫘牛 偶磁c ,令 ぐ洌 源瞬桓F治甲之它,它如 。丙、 曰︰潯I , 以其ぐ涓奼 c 共捕得 , 言樾 \,即 之,罪,它如 。 丙、 、信︰信, 吏, 一 上所,信恃,不 奉法以治,至令 ぐ洌患氨 ヾ潯I ,捕 , 曰樾牛 歐塹蒙 お耍 v ,皆何解?丙等皆曰︰罪,o解。 言如信,布死,余亡不得。 、信、丙、 ,皆 群睢P龐瀉鈄泳勇逅 罾錚 視沂 L,以允 鈮, 爵 V武君,秩六百石。 ,啞驕 有鑼V都 (?)里; ,威昌君,居故市里;丙,五大夫,V德里。皆故楚爵, h以比士,非 侯子。布、 及它 坐者, 。它如 。鞫之︰ お耍 排c ,丙、 捕 而 之,。敢言之,新 信、 z史武,校 丙、 捕 而 之,爵皆大庶 。律︰ お耍 市。以此 。律︰ 人お伺c 同法。以此 信。律︰ 囚 同罪。以此 丙、 。 之︰信、 、丙、 皆 市, 。新 甲、丞乙、 史丙治。櫸町十五牒上 , 螅 已災 br />
譯文︰
淮陽郡郡守巡行新郡縣錄囚文書。
(漢高祖]六年(公元前201)七月乙酉(初二),新 縣令信爰書︰求盜甲報告︰甲隨從獄史武外出巡查盜賊。武于六月壬午(二十九日)出巡公梁亭,至今未歸,不知去向,尋找沒結果。公梁亭校長丙懷疑是求盜甲殺害的。沒有逮捕證,就將甲關押起來,也不審問。
七月甲辰(二十一日),淮陽郡郡守偃舉劾。新 縣獄史武出巡盜賊至今未返回,有跡象表明,他可能已被人殺害,告發到縣獄已有二十天左右,倘未審訊。縣廷未經查巡追究,就認定告發人求盜甲為嫌疑犯,沒有下拘捕證,就將其關押在獄中。此案疑有奸詐。應追捕殺人凶手,查明其中的奸詐,對于故縱而不逮捕賊人者,務必徹底查清,以法論處。
經復審得知︰獄史武外出時與 長蒼……蒼供認︰從前曾是新 縣令信的舍人。信曾告訴蒼,武不是好人,將他殺死。蒼就和求盜大夫布、舍人簪裊余共同將武殺死在校長丙的管區內。丙和發弩士卒贅將蒼抓獲。蒼供認是根據縣令信的吩咐而殺的。校長丙隨即將蒼釋放。其他情節與劾書所說相同。
信供認︰五月中天旱無雨,便命令百姓舉行求雨祭祀。由武負責主持城中的祭祀活動。信外出巡視各鄉,並指使舍人小簪裊[“瞗角滿妊﹛谷b半部分]看家。武卻派遣信的小舍人[“瞗角滿妊﹛谷b半部分]參加求雨祭祀的舞蹈。信回來後很不高興,並為此而質問武。武見信時坐而不跪,答問很不和善。信很憤怒,握劍大罵,向武逼進。武走開了。過了十幾日,信的舍人萊告訴信︰武要向丞相、太守告發信。信害怕告發,即與蒼合謀,令殺害武。因此不深入追究求盜甲與此相關的案情。信交代的其他情節與蒼所說相同。
丙、贅供認︰二人均以預防盜賊為職責。蒼將其殺害武的事訴了丙。丙和贅共同將蒼逮捕。蒼說是為了信而殺害的。事實確是如此,即把蒼放了。這是犯罪。其他情節與蒼所說相同。
詰問丙、贅、信︰信作為長吏,高居一縣之上,自恃位高權重,不依法治事,以至于命令蒼殺害武。丙、贅二人的職責就是預防盜賊。但抓獲殺人犯蒼後,又把他放了。蒼說是為縣令信而殺,難道信可以隨意殺人,就將蒼釋放了?你們對這些作為有何辯解?丙等均承認是犯罪行為,無可辯解。
[“瞗角滿妊﹛谷b半部分]的交代與信的口供相同。求盜布已死亡,另一參與殺人者余在逃,尚未抓獲。
驗問︰蒼、信、丙、贅是否都是關內侯?信是侯爵之子,居住雒陽楊里,原為右庶長,因堅守滎陽有功,賜爵為廣武君,秩六百石;蒼,爵壯平君,居住新 縣都隱里;贅,爵威昌君,居住故市里;丙,五大夫,(居住]廣德里。都是原來楚國爵位,可與漢時的士相比,並非諸侯子。布、余,以及其他當坐罪者,縣廷已經斷決。其他問題見狀辭。
審定︰蒼故意殺人,信主謀,丙、贅抓獲蒼後,又將其釋放,一切經審訊屬實。茲稟告如下︰新 縣縣令信、 長蒼共武。校長丙、贅捕獲蒼後,又將其釋放。爵皆大庶長。
《律》︰“賊殺人,棄市。”按此條律文判處蒼的罪。
《律》︰“謀賊殺人,與賊同法。”按此條律文判處信的罪。
《律》︰”縱囚與同罪。”按此條律文判處丙、贊二人的罪。
判決︰信、蒼、丙、贅等皆判處棄市刑。拘押監獄。
新 縣令甲、縣丞乙,獄史丙審理。呈上本案有關文書五件,請斷決批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