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故律曰︰死夫(?)以男獒帷 o男以父母,o父母以妻,o妻以子女獒帷B稍唬褐T有 官事,而父母若妻死者,w卅日;大父母、同 十五日。敖悍,完槌塹 F□其足, 巴 。教人不孝,次不孝之律。不孝者市。市之次,黥槌塹 .黥公士、公士妻以上,完之。奸者,耐殯`臣妾。捕奸者必案之校上。今杜滹女子甲夫公士丁疾死,使自諤蒙希 叢幔 c丁母素夜剩 h棺而哭,甲 男子丙偕之棺後戎瀉圖欏C韉 馗婕桌簦 舨兜眉祝 杉鬃鎩Mぐ 左“孛”右“文”]、正始、 弘、廷史武等卅人 之,皆曰︰律,死置後之次,妻次父母;妻死w, 父母同法。以律置後之次人事 之,夫 尊于妻,妻事夫,及服其剩 Y 次父母如律。妻之獒崠畏頡 改浮 頡 改桿潰 叢幔 逝哉擼 不孝,不孝市;不孝之次, 黥槌塹 話膠罰 曛 .之,妻尊夫, 次父母,而甲夫死,不悲哀, 男子和奸逝裕 輪 恍 膠分 啥 攏 墩嘮m弗案校上,甲 完軫 8娑耪甲。今廷史申徭使而後恚 峭ぐ井。 曰︰ 非是。律曰︰不孝市。有生父而弗食三日,吏且何以 子?廷尉教等曰︰ 市。又曰︰有死父,不祠其家三日,子 何 ?廷尉 等曰︰不 。有子不 生父教, 不 死父教罪重, 等曰︰不 死父教,o罪。又曰︰夫生而自嫁,罪 夫死而自嫁罪重?廷尉 等曰︰夫生而自嫁,及娶者,皆黥槌塹 7蛩藍 拮圓粒 o罪。又曰︰欺生夫, 欺死夫罪重? 等曰︰欺死夫,o 。又曰︰夫槔艟庸 蘧蛹遙 張c它男子奸,吏捕之弗得,□之,何 ? 等曰︰不 。曰︰廷尉、史 皆以欺死父罪 於侵欺生父,侵生夫罪﹝ ﹞于侵欺死夫,□□□□□□□ 男子奸棺逝裕 墩吒ヲ感I希 完軫 灰嘀睪 俊〉仍唬赫\失之。
譯文︰
原有法律規定︰
死夫(?)以男為後,毋男以父母,毋父母以妻,毋妻以子女為後。
諸有縣官事,而父母若妻死者,歸寧三十日;大父母、同產十五日。
敖悍,完為城旦舂,鐵□其足,輸巴縣鹽。
教人不孝,次不孝者之律。
不孝者棄市。棄市之次,黥為城旦舂。當黥,公士、公士妻以上,完之。
奸者,耐為隸臣妾。捕奸者必案之,校上。
現有杜縣瀘里一女子甲,丈夫公士丁因病死亡,棺材停放在堂上未安葬,和丈夫丁的母親素夜晚守喪,環繞棺材哭泣。這時,該女子甲便和一男子丙一同到棺材後的室內通奸。次日早上,死者的母親素到官府告甲。官府拘捕了甲,但如何定罪,難以斷決。
案件呈報到廷尉後,廷尉敦[左“孛”右“文”]、正始、監弘,以及廷尉史武等三十人對此案進行了討論。共同認為法律規定,人死後的繼承順序是,妻子在父母之後。妻子死亡的喪假和父母相同。參照法律關于“置後”順序的規定,丈夫尊于妻子。妻子事奉丈夫,以及為其服喪,應按對待父母一樣。妻子作為繼承人的順序,是在夫、父母之後。丈夫、父母死後尚未安葬,便在棺材旁與人通奸,應當按不孝論罪。不孝罪判處死刑。次于不孝罪的刑罰是黥為城旦舂。敖悍罪處完刑。審定︰妻對夫的尊敬,僅次于父母。而女子甲的丈夫死後不悲哀,並在未葬的棺旁與人通奸,犯了不孝和敖悍兩種罪。拘捕後雖未審定案情、戴上木枷,但女子甲仍應判決完為舂的刑罰。告知杜縣縣廷,按此審議論處女子甲。
廷尉史申徭役外出返回後,不同意廷尉等人的論斷。他說︰“廷尉的論斷不對。法律規定︰ ‘不孝棄市’,親父三天沒有飯吃,其子應處何罪?”廷尉教等人說︰“應該判處‘棄市’。”又問︰“有一人的父親死後,其家三日都沒祭祀,如何判處此人的罪?”廷尉[左“孛”右“文”]等人答道︰“不應當論罪。”再問︰“兒子不听從生父的教導,和不听死父的教導相比,誰的罪重?”教等說︰“不听死父教,不能定罪。”又問︰“丈夫在世妻子自嫁他人,和丈夫死後而嫁人哪條罪重?”廷尉[左“孛”右“文”]等人答道︰“丈夫在世妻子自嫁者,以及娶其為妻者,都應黥為城旦舂。丈夫死後妻子嫁人,她和娶她的人,都沒有罪。”又問︰“欺騙在世的父親和欺騙已死的父親。哪種情況罪重?”教等答︰“欺騙已死的父親,不能論罪。”又問︰“夫做官,居住在官府。妻居住在家,常和一男了子通奸。其夫前往捉奸,沒有抓住,如何論處?”[左“孛”右“文”]等說︰“不應當論處。”于是,廷史申說道︰“廷尉、廷史諸位都認為欺騙死父罪輕于欺騙生父;欺辱在世丈夫的罪[重]于欺辱已死的丈夫。女子甲的丈夫死後未葬,和一男子在棺材旁通奸,捉奸者並沒有審核事實,將他們戴上木枷解送官府,就斷決‘完為舂’,難道不太重嗎?”廷尉[左“孛”右“文”]等人承認︰“不錯,是判決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