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曰︰軍行遇大水、河渠、溝澗,無津梁、舟楫,難以濟渡。太公以天 大船,皆質樸而不便於用。今隨事應變,以濟百川。
浮 ,以木縛甕為[木伐]甕,受二石,力勝一人,甕闊五尺,以繩鉤聯,編槍於其上,令長而方,前置板頭,後置稍,左右置棹。
槍[木伐]槍十根為一束,力勝一人,四千一百六十六根四分槍為一[木伐],皆去鋒刃,束為魚麟,以橫栝而縛之,可渡四百一十六人。半為三[木伐]計用槍一萬二千五百根,率渡一千二百五十人,十渡則一軍畢濟。
蒲[木伐],以蒲九尺圍,顛倒為束,以十道縛之,似束槍為[木伐],量長短多少,隨蒲之豐儉載人,無蒲用蘆草,法亦如蒲[木伐]。
挾□,以木系小繩,先挾浮渡水,次引大□於兩岸,立一大橛,急張定□,使人挾□浮渡大軍,可為數十道,豫多備。(□=[桓以�薳鬗餟)
浮囊,以渾脫羊皮,吹氣令滿,緊縛其孔,縛於脅下,可以渡也。
【 譯文】
經書說︰行軍途中遇上大水、河渠、溝恤、山澗而又沒有橋梁、渡船,難以涉水。姜太公所用的天艘、大船,都過于龐大笨重而不便使用。現在要隨機應變,以渡百川。浮瞿︰用木綁上甕作木筏,甕的容量為二石,浮力足以承受一個人,寬五尺,用繩鉤聯在一起,在甕上編槍,使呈長方形。一甕安置在竹筏前部的板頭上,一甕安置在筏尾,筏的左右放上船漿。
槍筏︰把十只槍捆成一捆,浮力可承受一個人的重量,四千一百六十六根四分槍組成一筏,全部去掉鋒利的槍刺,捆成魚鱗狀,用橫括捆綁住,每筏可渡四百一十六人半(即416 . 5 人),三支槍筏需用槍一萬二千五百根,以一次能渡一千二百五十人為計,十次就可使一軍人馬全部渡完。蒲筏︰用蒲草圍成九尺長短的筏子,蒲草要一顛一倒地捆十道,象綁槍筏一樣。筏的長短、大小,依蒲草豐儉和浮力載人數量等情況而定。如無蒲草,也可用蘆葦代替,做法也同蒲筏一樣。
挾纏︰用木頭系上小繩,先讓木頭帶著繩漂浮過河,再將大繩索(即纏)帶過對岸,在兩岸各立一根大木樁,將大繩索拉直並固定在大木樁上,讓士兵挽著大繩索過河。大部隊可用幾十條大索,需要事先準備好。
浮囊︰用羊皮皮囊,吹氣,讓囊充滿,然後扎緊吹氣口,綁在人的肋下,可以渡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