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荆公之时代(下)

类别:子部 作者:梁启超 书名:王安石传

    荆公所处之时势,虽极艰钜,然以其不世出之才,遭遇大有为之主,其于拨乱世反诸正也,宜若反手然。顾其成就不能如其所期者,何也?则朋党累之也。宋之党祸,盛于荆公以后,而实远滥觞于荆公以前,是不可不追论之。政党之为物,产于政治进化之后,国之有政党,非其可吊者,而其可庆者也。虽然,有界说焉。一曰,政党惟能生存于立宪政体之下,而与专制政体不相容。二曰,为政党者,既宜具结党之实,而尤不宜讳结党之名。三曰,其所辩争者,当专在政治问题,而宫廷问题及个人私德问题学术异同问题等,皆不容杂入其间。(此不过略举其概,未能备列,因非作政党论故也。)若宋之所谓党,举未足以语于是也,吾故不能许以政党,仍其旧名曰朋党而已。中国前此之党祸,若汉之党锢,唐之牛李;后此之党祸,若明之东林复社,皆可谓之以小人陷君子。惟宋不然,其性质复杂而极不分明,无智愚贤不肖而悉自投于蜩唐沸羹之中。一言以蔽之,曰:士大夫以意气相竞而已。推原宋代朋党所以特盛之故,一由于右文而贱武,二由中央集权太过其度。宋祖之政策,既务摧抑其臣,使不得以武功自见,怀才抱能之士,势不得尽趋于从政之一途。而兵权财权,悉集中央,牧民之司,方面之寄,以为左迁贬谪。或耆臣优养之地,非如汉之郡国守相,得行其志以有所树立,且严其考成黜陟,使人知所濯磨也。是故秀异之士,欲立功名者,群走集于京师。而彼其京师,又非如今世立宪国之有国会,容多士以驰骋之余地也,所得与于国政者,二三宰执而已。其次则少数之馆职台谏,为宰执升进之阶者也,夫以一国之大,人才之众,而惟此极少极狭之位置,可以为树立功名之凭藉,则其相率而争之,亦固其所。故有宋一代之历史,谓之争夺政权之历史可也。不肖者固争焉以营其私,即贤者亦争焉以行其志,争之既急,意气自出乎其间,彼此相诋,而以朋党之名加入,于是党祸遂与宋相终始矣。

    宋朋党之祸,虽极于元?绍圣以后,而实滥觞于仁英二朝。其开之者,则仁宗时范吕之争,其张之者,则英宗时之濮议也。初范仲淹以忤吕夷简放逐,士大夫持二人曲直,交指为朋党。及夷简去,仲淹相,石介作诗曰:众贤之进,如茅斯拔;大奸之去,如距斯脱。而孙沔读介诗曰:祸自此始矣。仲淹相数月,史称其裁削幸滥,考核官吏,日夜谋虑,兴致太平。然更张无渐,规模阔大,论者以为不可行。及按察使出,多所举劾,人心不悦。自任子之恩薄,磨勘之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稍行,而朋党之论浸闻于上。

    (以上皆录宋史范传语。)反对党乘之,尽力攻击,而仲淹与杜衍、韩琦、富弼同时罢。王拱辰昌言曰:吾一网打尽矣。其气焰与石介之诗,若出一吻。后世论史者,莫不右仲淹而抑夷简。夫仲淹之规模宏远,以天下为己任,诚非夷简辈所能望。然夷简亦不过一庸材贪恋大位者耳,若指为奸邪,则宋百年来之宰相,若夷简者比比皆是,宁得尽曰奸邪乎。况当时党夷简以攻仲淹之人,亦多有后世所目为君子者,则又何也?要之宋之朋党,无所谓君子小人,纯是士大夫各争意气以相倾轧。自庆历时而已然矣,此风既开,至英宗治平间而有濮议之一大公案。

    濮议者何?仁宗崩,无子,以兄濮安懿王之子为后,是为英宗。英宗治平二年,议追尊濮王典礼,廷臣分党相哄,汹汹若待大敌,朋党之祸,于兹极烈。台谏至相率请斩韩琦、欧阳以谢先帝,驯至因公事以诋及私德,遂有诬欧阳修以帷薄隐匿之事。而当时以濮议被攻者,如韩欧之徒,固后世所称君子人者也。其以濮议攻人者,如吕诲、范纯仁之徒,又后世所称君子人者也。宋世朋党之真相,于兹毕见。此事虽若与荆公新法之哄争无与,然其现象极相类。且前此首攻濮议之人,即为此首攻新法之人,吾故不避枝蔓之诮,取欧阳公濮议原文全录之,以见当时所谓士大夫者,其风气若是。而知后此荆公之地位,一如韩欧,而新法之公案,亦一濮议而已。

    (附)欧阳修濮议

    英宗皇帝初即位,既覃大庆于天下,群臣并进爵秩,恩泽遍及存亡,而宗室故诸王,亦已加封赠。惟濮安懿王,上所生父也,中书以为不可与诸王一例,乃奏请下有司议合行典礼,有旨宜俟服除,其议遂格。治平二年四月,上既释服,乃下其奏两制,杂学士待制礼官详议。翰林学士王冕等议濮安懿王高官大爵极其尊荣而以,中书以为赠官及改封大国,当降制行册命,而制册有式,制则当曰某亲具官某可赠某官追封某国王,其册则当曰皇帝若曰咨尔某亲某官某今册命尔为某官某王。而濮王于上父子也,未审制册称何亲及名与不名,乃再下其议。而冕等请称皇伯而不名。中书据仪礼丧服记云: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又据开元开宝礼皆云: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齐衰不杖期,为所后父斩衰三年。是所后所生皆称父母,而古今典礼,皆无改称皇伯之文。又历捡前世以藩侯入继大统之君,不幸多当衰乱之世,不可以为法,唯汉宣帝及光武,盛德之君也,皆称其父为皇考。而皇伯之称,既非典礼,出于无稽,故未敢施行。乃略具古今典礼及汉孝宣光武故事,并录皇伯之议,别下三省集官与台官共加详议。未及集议,而皇太后以手书责中书不当称皇考。中书具对所以然,而上见皇太后手书,惊骇,遽降手诏罢议,而追崇之礼亦寝。后数日,礼官范镇等坚请必行皇伯之议。其奏留中,已而台官各有论列。上既以皇太后之故,决意罢议,故凡言者一切留中。上圣性聪睿英果,烛理至明,待遇臣下,礼极谦恭,然而不为姑息。台官所论濮圆事既悉已留中,其言他事不可从者又多寝而不行,台官由此积忿出怨言,并怒中书不为施行。中书亦尝奏云:近日台官忿朝廷不用其言,谓臣等壅塞言路,致陛下为拒谏之主,乞略与施行一二事。上曰:朝廷当以至公待天下,若台官所言可行,当即尽理施行,何止略行一二?若所言难行,岂当应副人情?以不可行之事勉强行之,岂不害事耶?中书以上语切中事理,不敢更有所请。上仍问曰:所言莫有可行而未行者否?韩琦已下相顾曰:实无之。因曰:如此则未有。是时杂端御史数人,皆新被擢用,锐于进取,务求速誉,见事辄言,不复更思职分。故事多乖缪,不可施行。是时京师大雨水,官私屋宇倒塌无数,而军营尤甚。上以军士暴露,圣心焦劳。而两府之臣,相与忧畏,夙夜劳心竭虑,部分处置,各有条目矣。是时范纯仁新除御史,初上殿,中外竦听所言何事。而第一札子催修营房,责中书何不速了,因请每一营差监官一员中书勘会。在京倒塌军营五百二十座,如纯仁所请,当差监官五百二十员,每员当直兵士四人。是于国家仓卒多事阙人之际,虚破役兵二千人当直,五百员监官,而未有瓦木笆箔,一并兴修未得。其狂率疏缪如此。故于中书聚议时,臣修不觉笑之,而台中亦自觉其非。后数日吕大防再言,乞两营共差一官。其所言烦碎不识事体不可施行多类此,而台官不自知其言不可施行,但怨朝廷沮而不行。故吕大防又言:今后台官言事不行者,乞令中书具因何不行,报台。其忿戾如此。而怨怒之言,渐传于士大夫间,台官亲旧,有戏而激之曰:近日台官言事,中书尽批进呈讫,外人谓御史台为进呈院矣。此语甚著,朝士相传以为戏笑。而台官益怏怏惭愤,遂为决去就之计。以谓因言得罪,犹足取美名。是时人主圣德恭俭,举动无差失,两府大臣,亦各无大过,未有事可决去就者。惟濮议未定,乃曰此好题目,所谓奇货不可失也,于是相与力言。然是时手诏既已罢议,皇伯皇考之说俱未有适从,其他追崇礼数,又未尝议及,朝廷于濮议,未有过失,故言事者但乞早行皇伯之议而已。中书以谓前世议礼连年不决者甚多,此事体大,况人主谦抑,已罢不议,有何过举可以论列,于是置而不问。台官群至中书扬言曰:相公宜早了此事,无使他人作奇货。上亦已决意罢议,故言者虽多,一切不听。由是台官愈益愧耻,既势不能止,又其本欲以言得罪而买名,故其言惟务激怒朝廷,无所忌惮,而肆为诬罔,多引董宏、朱博等事,借指臣某为首议之人,恣其丑诋。初,两制以朝廷不用其议,意已有不平,及台宪有言,遂翕然相与为表里。而庸俗中下之人,不识礼义者,不知圣人重绝人嗣,凡无子者明许立后,是大公之道,但习见闾阎俚俗养过房子及异姓乞养义男之类,畏人知者,皆讳其所生父母,以为当然,遂以皇伯之议为是。台官既挟两制之助,而外论又如此,因以言惑众,云朝廷背弃仁宗恩德,崇奖濮王。而庸俗俚巷之人,至相语云:待将濮王入太庙,换了仁宗木主。中外汹汹,莫可晓谕。而有识之士知皇伯之议为非者,微有一言佑朝廷,便指为奸邪。太常博士孙固,尝有议请称亲,议未及上,而台官交章弹之。由是有识之士,皆钳口畏祸矣。久之,中书商量欲共定一酌中礼数行之以息群论,乃略草一事目呈进,乞依此降诏云:濮安懿王是朕本生亲也,群臣咸请封崇,而子无爵父之义,宜令中书门下,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令王子孙岁时奉祠,其礼止于如此而已。乃是岁九月也。上览之,略无难色,曰:只如此极好,然须白过太后乃可行,且少待之。是时渐近南郊,朝廷事多,台议亦稍中息,上又未暇白太后,中书亦更不议及。郊礼既罢,明年正月,台议复作。中书再将前所草事目进呈,乞降诏。上曰:待三两日间白过太后,便可施行矣。不期是夕忽遣高居简就曾公亮宅降出皇太后手谕云:濮王许皇帝称亲。又云:濮王宜称皇,三夫人宜称后。与中书所进诏草中事绝异,而称皇称后二事,上亦不曾先有宣谕,从初中书进呈诏草时,但乞上直降诏施行,初无一语及慈寿宫。而上但云:欲白过太后,然后施行。亦不云请太后降手书。此数事皆非上本意,亦非中书本意。是日韩琦以祠祭致斋,惟曾公亮、赵概与臣修在垂拱殿门阁子内,相顾愕然,以事出不意,莫知所为,因请就致斋处召韩琦同取旨。少顷琦至,不及交言,遂同上殿。琦前奏曰:臣有一愚见,未知可否。上曰:何如。琦曰:今太后手书三事,其称亲一事,可以奉行。而称皇称后,乞陛下辞免。别降手诏,止称帝,而却以臣等前日进呈诏草以茔为园即园立庙令王子孙奉祠等事,便载于手诏施行。上欣然曰:甚好。遂依此降手诏施行。初,中外之人,为台官眩惑,云朝廷尊崇濮王欲夺仁宗正统,故人情汹汹,及见手诏所行礼数,止于如此,皆以为朝廷处置合宜,遂更无异论。惟建皇伯之议者,犹以称亲为不然。而吕诲等已纳告敕,杜门不出,其势亦难中止。遂专指称亲为非,益肆其诬罔,言琦交结中官苏利涉高居简,惑乱皇太后,致降手书。又专指臣修为首议之人,乞行诛戮以谢祖宗。其奏章正本进入,副本便与进奏官令传布。诲等既欲得罪以去,故每对见,所言悖慢,惟恐上不怒也。上亦数谕中书云:诲等遇人主,无复君臣之礼。然上圣性仁厚,不欲因濮王事逐言事官,故屈意含容,久之。至此,知其必不可留,犹数遣中使,还其告敕,就家宣召。既决不出,遂各止以本官除外任。盖濮园之议,自中书始初建请,以至称亲立庙,上未尝有一言欲如何追崇,但虚怀恭己,一付大臣与有司,而惟典礼是从尔。其不称皇伯欲称皇考,自是中书执议,上亦无所偏执。及诲等累论,久而不决者,盖以上性严重,不可轻回,谓已降手诏罢议,故称白称考,一切置而不议尔,非意有所偏执也。上尝谕韩琦等云:昔汉宣帝即位八年,始议追尊皇考,昨中书所议,何太速也。以此见上意慎重,不敢轻议耳,岂欲过当追崇也。至于中书惟称号不敢用皇伯无稽之说,欲一遵典故耳。其他追崇礼数,皆未尝议及者,盖皇伯皇考称呼犹未决而遽罢议,故未暇及追崇之礼也。其后所议,止于即园立庙而已,如诲等广引哀桓之事为厚诬者,皆未尝议及也。初,诲等既决必去之意,上屈意留之不可得,赵瞻者,在数人中尤为庸下,殊不识事体,遂扬言于人云:昨来官家但不曾下拜留我耳。以此自夸有德色。而吕诲亦谓人曰:向若朝廷于台官所言事,十行得三四,使我辈遮羞,亦不至决去。由是言之,朝廷于濮议,岂有过举?逐台官岂是上本意?而诲等决去,岂专为濮议耶?士大夫但见诲等所诬之言,而不知濮事本末,不究诲等用心者,但谓以言被黜,便是忠臣,而争为之誉。果如诲等所料,诲等既果以此得虚名,而荐诲等者又欲因以取名。夫扬君之恶而彰己善,犹不可,况诬君以恶而买虚名哉?呜呼,使诲等心迹不露,而诬罔不明,先帝之志,不谕于后世,臣等之罪也。故直书其实以备史官之采。

    读欧公此文,则当时所谓清议者,其价值可以想见矣。彼建言者之意,不过欲借此以立名,但求因言得罪,则名愈高,其唯一之目的在是。而国家之利害,一切未尝介其胸也。故惟日日搜求好题目,居之以为奇货,稍有可乘,则摇唇鼓舌,盈廷不得志之徒,相与为表里;愚民无识,从而和之,势益汹汹。有抗之者,即指为奸邪,务箝人之口而后已。争之不得,则发愤而诬人私德,至谓韩魏公交结中官,谓欧阳公盗甥女,夷考当时攻韩欧之言。曰:乱大伦,灭人理。曰:含生之类发愤痛心。曰:奸邪之人,希恩固宠,自为身谋,害义伤孝。曰:百计搜求,务为巧饰,欺罔圣听,支吾言者。夫韩欧二公之立身事君,其大节昭昭在人耳目,曷尝有如言者所云云。使如所云云,则此二人之罪,不在施政之失宜,而在设心之不肖,是则真不可以立于天地间矣。而岂其然哉?若其不然,则攻之者之设心,又居何等也。夫濮议不过皇室私事耳,曾无与天下大计,即在皇室私事中,抑其细已甚。而当时所谓士大夫者,以沽名泄愤之故,推波助澜,无风作浪,不惜挠天下之耳目以集矢于一二任事之人。而况乎荆公之变法,其事业之重大而不适于庸众之耳目,有过此万万者乎,其一人狂吠而举国从而和之,固其所也。濮议之役,韩欧所为,无丝毫悖于义理,既已若是,而言者犹指为乱伦灭理,希恩固宠,巧饰欺罔。则夫后此之以此等种种恶名加诸荆公者,其又可信耶?以琦之耿介,而得诬为交结宦寺;以修之高尚,而得诬为盗污孤甥。则凡后此所以诋荆公私德者,其又可信耶?区区之濮议,其是非可一言而决者,而有一孙固欲与彼等立异,章未上已群指为奸邪。则后此凡有为新法讼直者,一切指为奸邪,不当作如是观耶?濮议一案,以有欧公此文,其是非曲直,尚得略传于后。而熙丰新法,以荆公熙宁日录被毁,后世惟见一面之辞,于是乃千古如长夜矣,哀哉!

    且尤有一事极当注意者,则治平间攻濮议之人,即熙宁间攻新法之人也。荆公初参政,而首以十事劾之者,实为吕诲。吕诲即于濮议时主持最坚,首纳告敕者也。攻新法最力者,范镇、范纯仁。元?初为执政以破坏新法者,司马光、吕大防。而镇、纯仁、光、大防,皆与诲为一气者也。(欧公濮议未及司马光,然当时首倡异议者实光,盈廷因而附和之耳。及诲等被黜,光抗疏乞留之不许,遂请与俱贬,亦不许。此皆明见史册之事实也。)彼等后此之攻新法,自以为有大不得已者存也。而后世读史者,亦以其为有大不已者存也。夫濮议之役,在彼辈岂不亦自以为有大不得已者存耶。然按诸实际,则何如矣?

    夫以当时朋党之见,如此其重;士大夫之竞于意气,如此其烈,为执政者,惟有实行乡愿主义,一事不办,阉然媚世,则庶可以自存。苟有所举措,无论为善为恶,皆足以供给彼辈题目,而使居之为奇货,如欧公濮议所云云者。而荆公乃毅然以一身负荷,取百年苟且相沿之法度而更张之,其丛天下之谤于一身,固其宜耳。夫范文正所改革者,不过裁恩荫之陋,严察吏之典,补苴时弊之一二事耳,然已盈廷讧之,仅三月而不安其位,亦幸而仁宗委任不专耳。使仁宗而能以神宗之待荆公者待范文正,则荆公之恶名,文正早尸之矣。故虽谓范文正为未成之荆公,荆公为已成之范文正可也。夫以当时之形势,其万不能不变法也既若彼,而以当时之风气,其万不能变法也又若此,吾于荆公,不得不敬其志而悲其遇也。

    【译文】

    王安石所处的时势,虽说非常艰难,而凭借他非凡的才能,又遇到了大有作为的皇帝,来做拨乱反正的事,应该是很容易的。只是他的成就不如所期望的那样,是什么原因呢?是因为朋党拖累了他。宋代朋党造成的祸患,在王安石之后尤其严重,而事实上发端于王安石之前,这是不能不追述议论一下的。政党的出现,产生于政治进化之后,国家有政党,并不是坏事,而是应当庆贺的。虽然是这样,有定义说:一种说法是,政党只能生存在立宪政体之下,与专制政体是不相容的。另一种说法是,作为政党,既然有结党的事实,就不能避讳结党之名。还有一种说法是,政党所争辩的,应当只在政治问题,而宫廷问题和个人私德、学术异同等问题,都不应列入争论的范围(这里只不过略取它的大概,不能全列出,因为这里不是专论政党的)。宋代所谓的党,还不足以看做后来所说政党,所以我不把他们看做政党,仍旧用它的旧名,称为朋党罢了。中国在宋之前的党祸,如汉代的党锢,唐代的牛李。宋代之后的党祸,如明代的东林、复社,都可以说是用小人害君子。只有宋代不是这样,它的性质复杂而且极不分明,不管是聪明的、愚笨的、贤能的和无才的全都卷入其中。一言以蔽之,是士大夫们因志趣而结在一起相互竞争罢了。追寻宋代朋党之所以兴盛的原因,一是由于那时重文而轻武,二是因为中央集权过度。宋太祖的政策,是必须压抑臣下,使他们不能以武功而显露自己,有才能的人,不得不都走从政这一条路。而兵权财权,都集中到中央,管理百姓的官职、各地方的官署,都是用来接收被贬官员的,或者是大臣们养老的地方,不像汉代的郡国,在那里可以实现抱负有所建树,并且考核他的政绩而有升降,使人能在那里得到锻炼。因此那些优异突出的人才,想获取功名的人,都涌向京师。而那时的京师,不像现在那些立宪国的国会,能容纳许多人在里面发挥才能,能够参与国政的,两三个宰相罢了。其次是少数的馆职、台谏之类的官,也是升迁到宰相的官阶。这么大一个国家,有这么多的人才,而只有这极少极窄的位置作为立功名的凭借,那么大家相继来争抢,也就很自然了。看整个宋朝的历史,称它是争夺政权的历史也是可以的, 无能的人来争目的是营私,贤能的人也来争为的是实现志向。争急了,就免不了意气用事,彼此相互诋毁,又把朋党的名声加到对方的头上,于是党祸和宋朝就始终相随了。

    宋代朋党之祸,虽说在元祐、绍圣以后最严重,其实它发端于仁宗和英宗两朝。它的源头是仁宗时的范仲淹和吕夷简两人之间的争斗,发展成党争则是英宗时的濮议事件。最初范仲淹触犯了吕夷简而被逐出朝廷,士大夫们争论两个人的曲直,相互指责对方为朋党。等吕夷简罢官离去,范仲淹做了丞相,石介做诗说:“众贤之进,如茅斯拔。大奸之去,如距斯脱。”孙沔读了孙介的诗后说:“祸患将从此开始了。”范仲淹做了几个月的宰相后,史书上称他裁减宠信滥用之官,考察官吏政绩,日夜谋划怎样使天下太平。但改革没有步骤,规模广大,论事者认为不可行。直至按察使出任,多人被弹劾,人心不满。自从恩荫子弟范围减小,磨勘制度严密,对侥幸投机者不利,于是对他的毁谤开始多起来,关于朋党的言论也被皇上听说了。(以上都是录《宋史》范仲淹传中的话)反对党乘机攻击他,于是范仲淹与杜衍、韩琦、富弼同时被罢官。王拱辰、张昌言说:“我们一网打尽了。”他们的气焰和石介的诗句像出于一样的口吻。后世论史的人,没有不倾向范仲淹而贬低吕夷简的。范仲淹的志向远大,以天下为己任,是吕夷简等人所不能达到的。吕夷简不过是一个贪恋高位的庸才,如果认为他是奸邪,那么宋代百年来的宰相,像吕夷简这样的比比皆是,怎么能都说成是奸邪之臣呢?况且当时与吕夷简结党攻击范仲淹的人,许多也是后世认为的君子,这是为什么呢?重要的是,宋代的朋党,无所谓君子和小人,纯粹是士大夫们为争意气而相互倾轧,自庆历年间(公元1041年~1048年)就已经是这样了。这种风气既然开了头,到宋英宗治平年间(公元1064年~1067年)就遇到了濮议这一大公案。

    濮议是什么呢?仁宋驾崩,他没有儿子,让他哥哥濮安懿王的儿子继承皇位,就是宋英宗。英宗治平二年,有人提出要办追尊濮王的典礼,朝廷的大臣们意见不同而引起争论,一个个气势汹汹如临大敌。朋党的祸患,从此开始发展得激烈起来。言官们甚至纷纷上书要求斩了韩琦、欧阳修以谢先帝,逐渐演变成因公事而诋毁对方个人生活上的品德,随即就有人诬陷欧阳修有男女之间见不得人的事。而当时因濮议被攻击的人,有像韩琦、欧阳修这样被后世所称为君子的人;因濮议来攻击人的人中,像吕诲、范纯仁这些人,也是后世称之为君子的人。宋代朋党的真相,由此就完全可以看清。此事虽然与针对王安石新法的争论无关,但表现很相似,况且那些首先站出来攻击濮议的人,就是后来最早攻击新法的人,所以我就不怕人说我啰唆,将欧阳修濮议的全文录过来,从中可以看到当时所谓的士大夫们,是怎样的一种风气,然后就知道王安石的处境,就像当时的韩琦和欧阳修。有关新法的公案,不过是另一个濮议而已。

    (附)欧阳修濮议

    英宗皇帝才即位,普天同庆,群臣都加官进爵,不管死者生者都得到皇帝的恩泽,宗室中原来的那些王,也都给予封赏,只有濮安懿王,是皇上的生父,中书认为不能和其他的王一样,于是上奏请求让有关的部门商议进行典礼一事,皇上下旨说要等到服丧期满后再说,这个提议就被搁置起来了。治平二年四月,服丧期满,皇上就把那个奏章 下发给两制,让学士待制礼官详细研究。翰林大学士王圭等主张给濮安懿王特别尊贵荣耀的高官大爵也就行了,中书认为要给官职并改封大的王号,应当下旨进行册封,册封的诏令应该有特定的规格,诏令中应写:“某亲具官某,可赠某官,追封某国王”,封册上应当写“皇帝若曰咨尔某亲某官,某今册命尔为某官某王”。而濮王与皇帝是父子,并不是按封册上称他为什么亲,还有就是写不写他的名字,于是又将这个奏章 下发让再考虑,王圭等人提出称“皇伯”而不写名。中书根据《仪礼•丧服记》中所记载“做儿子的要为他的父母服丧”。又据开元开宝礼中都有:“做儿子的要为生父披麻戴孝不过一年,为后父披麻戴孝三年。”这里后父生父都是父母。而古今的典礼中都没有称为“皇伯”的记载,又查证前代藩侯继皇位的君主,不幸都处在衰败的乱世,不能效法他们,只有汉宣帝和光武帝,是有德的君主,称他们的父亲为“皇考”,而“皇伯”这样的称呼,既然没有记载,也就没有根据了,所以没敢这样施行。于是将有关古今典礼以及汉宣帝、光武帝的有关材料,再加上“皇伯”的提议,送给三省的官员和言官们一起详细讨论。讨论还没等开始,皇太后就亲手写了诏书责令中书不应该称“皇考”,中书问为什么。皇上见到太后的手书后大惊,马上手写诏书不让再讨论这事,而追封的事也就停下来。过了许多天,礼官范镇等人坚决请求一定要讨论有关皇伯的事。他们的奏章 留在皇帝那里没有再发下来,不久言官们也对这事都提出了看法。皇帝既然因为太后的缘故决意不再提这事,所以凡是上来的奏章 都留了下来不下发。皇上聪明果断,很通达事理,对待臣下,非常谦虚恭敬,但却不姑息。言官们所说有关濮王的事既然都不再下发,他们提出的其他不可做的事也大多被搁置下来不施行。言官们由此而开始愤恨并发出怨言,对中书的不施行很是愤怒。中书也曾上奏说,现在言官们因为朝廷不听他们的而愤怒,说我们阻塞了言路,导致陛下成了拒谏的皇帝,乞求能大略施行一两件事。皇上说:“朝廷应当以公平的心对待天下事,如果言官们说的对,就应该立即施行,何止 略行一二 。如果他们说的不可行,难道为了应付人情,将不能做的事勉强施行,那样不碍事吗?”中书因为皇上所说的话切中事理,就不敢再说。皇帝问:“所提出能施行而没有施行的有吗?”韩琦以下的官员们相互看了看说:“确实没有。”皇帝说:“既然如此就没有什么了。”当时有多名杂端御史是刚被提拔上来的,锐意进取,希望快些取得成绩,见到什么都直说,也不顾忌是不是自己职责内的事,所以经常把事办砸。

    这时京城中下大雨,公私的房屋倒塌了无数,军营的房屋倒塌得尤其厉害。皇帝因为士卒都露天住着而心中焦虑,文武大臣们也很担忧害怕,日夜费尽心思,安排处置已经有了一些结果。当时范纯仁新当上御史,才上殿,内外都恭听他要说什么。而他的第一个折子就是催修营房,责怪中书为什么还没有完成。请求每一营派一名监管的官员,中书省审核议定。在京的军营共倒塌军营五百二十座,如果按范纯仁所请求的,就应该派五百二十名监官,每个监官要有四名随从士兵,这时正是国家的非常时期,缺少人手,却派了二千士卒和五百名监官,而没有瓦木等建筑材料,一样不能完成工程,他轻率错误到如此程度。于是在中书省议论这事时,我就忍不住笑了,言官们也觉得这事不妥当。过了一些天吕大防又上书,请求两营派一名监官,他所提的事大多都一样琐碎不符实际无法施行。而言官不知道他们所讲的话无法办,只怨朝廷阻止不去施行,因而吕大防又说,今后言官再提出建议不施行的,要求中书省说出原因为什么不去办,要报过去,他蛮横无理到如此地步。他们怨恨愤怒的言辞,渐渐在士大夫中传开,言官们的亲友故旧,有人戏弄并激怒他们说:“近日御史官员所提的事,中书省都批为进呈后就算完事,外人都说御史台应该称为进呈院了。”这话很有名,朝中的官员相互拿这来开玩笑。

    而御史官员更不满意并愤怒,于是就想着参劾一些人,他们认为如果因弹劾人而得了罪,仍可以留下美名。这时皇上品德恭敬节俭,行为没有失当之处,文武大臣,也都没有什么大的过错,没有什么可以让他们弹劾的,只有濮议这件事没有定论,就说这是个好题目,是个好机会不能错过,于是共同极力申说。然而这时皇上的手诏已经不许再议这事,“皇伯皇考”的说法,都没有定下来,其他追封的礼数,都还没有讨论到,朝廷对濮议,并没有过失,所以御史们只请求早施行“皇伯”的办法而已。中书省说前代有关礼仪的论争多年定不下来的很多,这事关系很大,况且皇上谦逊,自己中止不让再提,有什么过错值得弹劾呢?于是放在一边不再搭理。御史们一起到中书省扬言说:“宰相应该早了结这事,不要被别人钻了空子!”皇上已经不让议这件事了,所以提出的人虽多,全都不听,因而御史们更加感到耻辱。既然这情形已经不能停止,再加上他们的本意是想因弹劾人获罪而博取声名,所以他们所说的话只求激怒朝廷,什么都不顾忌,大肆诬陷诽谤,多次提出董宏、朱博的事,借此指出某大臣是首先提出的,并毫无顾忌地丑化和诋毁。当初,两制因为朝廷不用他们提的建议,心里已经不平,等御史台那里有了说法,也就和他们相互呼应。而一些庸俗的人,不知礼义,不知圣人很重视无子的事,凡没有儿子的允许让同宗的子弟承继家业,这是大公之道,只是常见的百姓中过继儿子和异姓领养义子这些做法,怕别人知道,都避讳他们的亲生父母,把这当自然的事,于是就认为“皇伯”这种提法正确。御史们既然已经有了两制的协助,而外面的议论又是这样,于是以言惑众,说朝廷背弃了仁宗的恩德,推崇加封濮王;而庸俗的下层人众,还传言说,等将来还要让濮王入太庙,用来换了仁宗的位置。朝廷内外议论纷纷,说也说不清,而有识之士都知道“皇伯”的说法是不对的,只要有人稍倾向朝廷说话,就被指为奸邪。太常博士孙固,曾提出请求让皇上称亲,奏章 还没有递上去,御史们就相继弹劾他,从此这些有识之士,都怕惹祸而闭口不谈了。时间一长,中书省就商量想一起定一个合适的礼数施行来平息舆论,于是起草了一个方案报上去,请求下诏说:濮安懿王是我的亲生父亲,群臣都请求加封,而儿子没有给父亲封爵的道理,应该让中书省和门下省,将原来的坟茔建为园,在园中立庙,让王的子孙按时祭拜。 礼节止于这些而已。那一年九月,皇上看了,一点也没有感到为难,说:“只这样做极好。但需要禀告太后后才可行。暂且等一等。”

    这时离到南郊祭天的日子近了,朝廷的事多,御史们的言论也稍平息了些,皇上也没有时间告诉太后,中书省就更不提这事。祭天大礼之后,第二年的正月,御史的奏章 又来了。中书省又将原来写的东西呈上去,请求降诏。皇上说:“等三两天禀过太后就可以施行了。”没有想到,这天晚上忽然派高居简到曾公亮的家中,颁布皇太后的手谕说:“允许皇帝认濮王为亲。”又说:“濮王应当称皇,三个夫人应当称后。”和中书省所呈上的诏草中所写大不一样,而称皇称后这两件事,皇上也事先也没有说过。当初中书进呈诏草时,只求皇上直接降诏施行,并没有涉及皇太后。而皇上也只是说,要“禀过皇太后,然后再施行”,也没有说请皇太后降手书。这几件事都不是皇上的本意,也不是中书的本意。这天韩琦因祭祠斋戒,只有曾公亮、赵概和我欧阳修在垂拱殿门的阁子中,听了后互相看着都很惊愕,因事出意外,不知该做什么。于是就到致斋处找韩琦一起取来旨意,不一会儿韩琦来了,不等细说,就来到殿上,韩琦上奏说:“臣有一愚见,不知是否可以?”皇上说“怎么呢”?韩琦说:“今天太后手书中的三件事,称亲这一事,可以奉行。而称皇称后,请求陛下推辞免去,再降道诏书,只称亲。把臣等前些日子进呈的起草的诏书,将坟茔改为园,在园中立庙,让濮王的子孙祭祀等这几项写到诏书中施行。”皇上很高兴,说:“很好。”于是依此降手诏施行。开始的时候,朝廷内外的人,被御史台的言论所迷惑,称朝廷想尊崇濮王想要夺仁宗的正统,所以人们都喧嚷不停,等见到手诏上所施行的礼数,不过是如此,都认为朝廷处置合理,就再没有什么异议了,只有那些提议称“皇伯”的,仍然认为称亲不对。

    这时吕诲已经被贬,闭门不出,他们知道形势不能阻止,就只针对称亲一项说不合适,更加放肆地诬蔑和诽谤,说韩琦串通宦官苏利涉、高居简,迷乱皇太后,这样才下了手诏;又针对我说我是首先提议的人,请求杀了我以谢祖宗。他们的奏章 正本传到宫中,副本便和进奏的官令一起传布。吕诲等人既然想领得罪名而离开,所以每次见皇上,言语都违逆不敬,只恐皇上不怒。皇上也多次下谕对中书省说,吕诲等人遇到皇上,不讲君臣之礼。然而皇上性情仁厚,不想因为濮王的事处置言官,所以就曲意包容,时间一长到了这一地步。知道他们不能再留,还多次派宦官,授给他们官职,到他们家召他们,而他们都不来,于是就让他们以原官职去到外地做官。濮议这件事,从中书最初提出,到最后称亲立庙,皇上没有说一句如何加封的话,只是虚心地把这事交给大臣和有关部门,只是听他们的而进行了典礼。不称“皇伯”而称“皇考”,自然是中书提出的决议,皇上也没有偏执的意见。而吕诲等人多次上书很长时间没有解决的原因,大概是因为皇上认为这事重大,不能轻易答复,既然已经降手诏不再议论这事,那称“伯”称“考”,一切置之一边不再讨论了,也并不是非要偏执于哪一个。皇上曾经对韩琦等人说,当年汉宣帝即位八年,才开始议论追尊皇考,近来中书省所奏的,为什么这么急呢?由此可以看出皇上是慎重的,不敢轻易去讨论,怎么能说是过分地追封呢?说到中书省不敢用“皇伯”的称号那更是无稽之谈,只是遵从典故罢了,其他追封的礼数,都没有被议论,大概是“皇伯”“皇考”的称呼还没有定下来就已经结束了讨论,所以就没有工夫谈到追封的礼数。之后所讨论的,只是在园中立庙罢了。如吕诲等人大力引用哀帝、桓帝的事而加蒙蔽的事,都没有提到。开始时,吕诲等人既然决意要离开,皇上屈意挽留他们也不肯。赵瞻这个人,在几个人中尤其平庸低下,特别不知体统,在人前扬言说:“官家只不曾下拜留我罢了。”用此来自夸有德。而吕诲也对人说:“过去如果朝廷对于御史所提出的事,十件中能有三四件施行,让我们这些人遮羞,也不至于离去。”由此可以看出,朝廷对于濮议,难道有错吗?放逐那些御史难道是皇上的本意?而吕诲等人决意要走,难道只针对濮议吗?士大夫们只看到吕诲等人诬蔑的言论,而不知濮议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不深究吕诲等人的用心,只说他们因为进言而被贬就是忠臣,而争相赞誉他们,果然像吕诲等人所预料的那样。吕诲等人果然因此得了虚名,而荐举吕诲的人也想靠这个博取名声。宣扬皇上的恶而彰显自己的善,尚且不应当,更何况是诬蔑皇上来买自己的虚名呢?唉!假使吕诲等人的心迹不败露,诬蔑和诽谤得不到澄清,先帝的心志,不被后世所知,是臣等的罪过。因此公正地写出事实以备史官采用。

    读欧阳修此文,当时所谓公正的议论者的价值就可以想见了。那些建言者的本意,不过是想借此来立名,寻求因言得罪,那样名声会更加高,他们唯一的目的就在于此,而国家的利害,都不被他们放在心上。所以他们只是一天天搜求好的题目,拿来当做有利可图的奇货,稍有可乘之机,就卖弄口才,进行煽动。朝廷中那些不得志的人,互相勾结配合,百姓无知,也来附和,来势汹汹。有反对他们的,就被指为奸邪,必定要把人的嘴都堵上才算罢休。争论不过时,就发泄愤怒去诬蔑其个人品德,说韩琦勾结宦官,说欧阳修盗淫甥女。考察当时攻击韩琦、欧阳修的言论,说:“乱大伦,灭人理。”说:“令人愤恨痛心。”说:“奸邪的人,希望并巩固自己所得的恩宠,处处为自己谋划,损害正义和孝道。”说:“千方百计地寻找,努力为自己辩解,欺骗蒙蔽皇上,敷衍谏官。”韩琦、欧阳修二人无论做人和辅佐皇上,他们的大节在人们面前非常坦荡,何尝有谏官们所说的这些呢。假使有像他们所说的,则这两人的罪,就不在施政是否得当,而在居心不良,那样他们就真的不能立于天地之间了。而难道真是那样吗?如果不是这样,那攻击他们的人,又居心何在?濮议不过是皇室的私事罢了,与天下的大计并没有关系,就是在皇室的私事中,也算非常小的事。而当时所说的士大夫们,因为沽名和泄私愤的缘故,推波助澜,无风作浪,不惜蒙蔽天下人而将矛头指向一两个担任大事的人。更何况王安石的变法,他事业的重大不能被平庸的人所容纳,比这又超过万万倍了。一个人狂吠而全国的人都来附和,本来就是这样,并没有不符合情理的,既然已经是这样,而谏官将乱伦灭理,取悦皇上并固宠,粉饰自己欺骗蒙蔽的这种种的罪名加到王安石身上,难道可信吗?凭韩琦的耿直,而被诬蔑为结交宦官;凭欧阳修的高尚,而被诬蔑为盗污孤甥,那么后面那些用来诋毁王安石的人格品德的,难道可信吗?区区一个濮议,是非是一句话就可以确定的,而有一个孙固与那些人不同的意见,奏章 还没有递上就已经被指责为奸邪了,那后面凡是为新法申辩的,都被指责为奸邪,能不当做类似的事来看吗?濮议一案,因为有欧阳修的这篇文章 ,它的是非曲直,才能够大略让后人知道,而熙宁、元丰年间的新法,因为王安石的《熙宁日录》被毁,后世只能看到一面之词,于是千古如长夜了,真是悲哀啊!

    而且还有一事需要注意的,就是治平年间(公元1064年~1068年)攻击濮议的人,就是熙宁年间攻击新法的人。王安石才参政,首先列出十件事弹劾王安石的,实际上是吕诲。吕诲在濮议时是主持最坚定而被贬职的。攻击新法最用力的是范镇、范纯仁。元祐时才执政而破坏新法的,是司马光、吕大防。而范镇、吕纯仁、司马光、吕大防,都是与吕诲一气的(欧阳修濮议没有提到司马光,而当时首先提出异议的实际上是他,满朝文武也因此而附和他。等吕诲等人被贬,司马光上书要求留下他们而皇上不许,于是就请求和他们一起被贬,皇上也不许。这都是明确记录在史书中的事实)。他们这些人后来攻击新法,自以为自己的大志向没有丧失。而后世读史的人,也认为他们有大的志向而不丧失。濮议这一段公案,在他们这些人看来不也自以为不丧失自己的志向吗?而考察实际情况,又怎样呢?

    凭当时朋党之间的成见如此严重,士大夫们争于意气如此激烈,掌权的人,只有不顾原则而进行调和,什么也不做,只有曲意逢迎,取悦于当世,才有可能保存自己。如果有所举措,无论做的是善事还是恶事,都足以提供给对方题目,使他们找到借口,就如欧阳修濮议中所说的那样。而王安石毅然凭自己的力量,取消百年来苟且相沿的法度而进行改革,汇集天下的诽谤于一身,本来就该是这样。范仲俺所改革的不过是去除父辈做官子辈继承的陋习,完善了官吏考核的条文,缝补时弊中的一两件事罢了,然而已经惹得满朝攻击,仅三个月就已经不能在职位上坚持了。也幸亏仁宗任人不专,假如仁宗能像神宗对待王安石那样对待范仲淹,那么王安石的恶名,范仲淹早就也有了,因而说范仲淹是没有完成的王安石,也可以说王安石是完成了的范仲淹。凭当时的形势,那万万不能不变法的就如同那般,而凭当时的风气,万万不能变法也是这样,我对王安石,不得不敬重他的志向而为他的遭遇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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