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凡與敵夜戰,須多用火鼓,所以變亂敵之耳目,使其不知所以備我之計,則勝。法曰︰夜戰多火鼓。
春秋,越伐吳ヾ。吳人御之笠澤,夾水而陣。越為左右兩軍,乘夜,或左或右,鼓噪而進。吳分兵以御之。越為中軍潛涉ゝ,當吳中軍而鼓之,吳師大亂,遂敗之。
【注釋】
ヾ越伐吳︰公元478 年,經過十多年的休養生息後,越王勾踐率軍在今太湖東岸一舉打敗吳王夫差的軍隊。
ゝ潛涉︰偷渡。
【譯文】
凡是夜間與敵人作戰,必須多利用火光和鼓聲,以擾亂敵人的視听,使他們不知道用什麼辦法來防備我,這樣就能取得勝利。兵法說︰夜間作戰要知道多利用火光和鼓聲
春秋時,越國討伐吳國,吳國軍隊在笠澤(今太湖東南岸)防御越軍,雙方在笠澤兩岸隔水列陣。越軍派出左右兩支部隊,乘著夜色一會兒從左,一會兒從右,擂著鼓吶喊著前進;吳軍分兵抵御。越軍主力卻潛行渡江,向吳軍中央部位擂鼓沖殺,吳軍大亂,于是被越軍打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