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八

類別︰子部 作者︰(清)昆山周思 書名︰戒殺四十八問

    原文

    客曰。君子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施之有序。戒殺放生。務其末矣。

    答曰︰孟子所言。是親蔬次第。不是先後次第。若必盡此。而後及彼。則幼失父母。而有志仁民。未及事君。而慈心愛物。反得罪于君父矣。孟子豈作此執滯之論乎。

    譯文

    問︰君子要先親愛他的親人,接著才對人民仁愛,仁民之後才愛及畜生。這種仁愛的布施,是有先後秩序的。戒殺放生,是最後才要顧及的呀。

    答︰孟子所謂的次序,指的是關系的親疏,並非指先後的次第。若是一定要先顧到這個,然後再顧到那個的話。那麼從小喪失父母的人,想要仁愛人民。或是還未替國君服務,而想慈心愛物的人,是否都得罪了父母及國君呢?孟子豈會作這種執著呆滯的論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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