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爭之忍第三十八

類別︰子部 作者︰(元)許名奎 書名︰勸忍百箴

    <原文>

    爭權于朝,爭利于市,爭而不已,*不畏死。

    財能得人,亦能害人。人曷不悟,至于喪身。權可以寵,亦可以辱。人胡不思,為世大*?

    達人遠見,不與物爭。視利猶糞土之污,視權猶鴻毛之輕。污則欲避,輕則易棄。避則無憾于人,棄則無累于已。噫,可不忍歟!

    <解說>

    爭權的人爭于朝廷,爭利的人爭于市場,爭來爭去永無止境,猶如奪財之人逞強而不怕死。

    錢財能夠對人有利,就如仁義散財而得民心,就如周武王散巨橋鹿台之財而得天子之位。錢財同樣也能害人,就如不仁不義之人,為了聚財而丟命,就如商紂王聚巨橋鹿台之財而自焚。人為什麼不覺悟,以至于為爭錢財而喪命呢?

    權可以使人得寵,也可能使人受辱,就如楊雄《解嘲》所說︰上午握權就是卿相大臣,下午失勢就是平頭百生。西漢英布曾經功冠諸侯,被高祖封為淮南王,後舉兵造反,被高祖所殺。人為什麼不思索,以至于為了權而斷送自家的性命呢!

    豁達的人有遠見卓識,不與人爭名奪利。他們把利看得如同糞土一樣污濁,把權看得比鴻毛還輕。認為污濁的東西自然會想方設法地避開它,輕視一種東本就會很容易地拋開它。避開了利則可以使人無恨,拋開了權則可以使自己輕松。

    所以北魏蕭大園說︰“哪里有什麼比得過知足知止,瀟灑利落、無所拖累這樣快樂呢?“

    許公感嘆︰噫,名利能利于人亦能害于人,面對名利,怎能不忍住自己的佔有之心呢?


如果你對勸忍百箴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勸忍百箴》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