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秦文 【酷吏列傳序】(《史記》)

類別︰集部 作者︰吳乘權、吳大職選編 書名︰古文觀止

    原文︰

    孔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老氏稱︰“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法令滋章,盜賊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濁之源也。昔天下之網嘗密矣,然奸偽萌起,其極也,上下相遁,至於不振。當是之時,吏治若救火揚沸,非武健嚴酷,惡能勝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職矣,故曰“听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下士聞道大笑之”,非虛言也。

    漢興,破觚而為圜,斫雕而為樸,網漏於吞舟之魚,而吏治AA,不至於奸,黎民艾安。由是觀之,在彼不在此。

    注釋:

    ヾ以下所引的幾句話出自《論語•為政》篇。ゝ導︰引導。《論語》作“道”,通“導”。政︰政令。ゞ齊︰整齊。此為約束之意。々免︰免于死罪。ぁ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壞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樹德《論語集釋》引黃式三語曰︰“格、革,音義並同,當訓為革。”あ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後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ぃ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德︰不表現為形式上的德。按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現為形式上的德。”是以︰因此。有德︰實際上是有德的。い下德︰道德低下的人。不失德︰竟謂執守形式上的德。無德︰沒有實際的德。ぅ滋章︰越發嚴酷。章,通“彰”,此為森嚴酷烈的意思。う信哉︰可信啊。是言︰這些話。(11)具︰工具。制治︰管理政治。清︰政治清明。濁︰政治污濁。(12)昔︰從前。此指秦朝。網︰法網。(13)*邪︰*邪欺詐。萌起︰不斷產生。(14)極︰極點,指情況最嚴重之時。(15)遁︰欺瞞。(16)振︰振作。(17)救火揚沸︰意謂無濟于事。按“救火”是負薪救火。“揚沸”。是揚湯(熱水)止沸(熱水)。(18)武健︰強健有力。嚴酷︰指嚴厲的法令。(19)惡︰何。(20)溺其職︰喪失其職。(21)听訟︰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論語•顏淵》篇。吾︰孔丘自稱。猶人︰與別人相等。(22)下士︰愚蠢淺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23)觚(g ,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圜(yu n,元)︰通“圓”。按這句喻漢代的法制較秦代有重大變化。(24)斫(zhu ,濁)︰砍削。雕︰指雕刻的花紋。樸(p ,僕)︰本。此指本來的狀態。此句說漢代法律重視本質,不重形式。(25)吞舟之魚︰指大魚。此句言漢法寬疏。(26)吏治︰官吏的治績。︰純厚盛美。(27)艾(y ,義)安︰太平無事。艾,通“V”。(28)彼︰指寬厚。此︰指酷刑。

    譯文︰

    孔子說;“用政治法令來引導百姓,用刑罰來約束百姓,百姓可以免于犯罪,但卻沒有羞恥之心。如果用道德來引導百姓,用禮儀來約束百姓,那麼百姓就會有羞恥之心,並改正錯誤,走上正道。”老子說︰“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表現在形式上的德,因此才有德;道德低下的人,執守著形式上的德,因此沒有實際的德。”“法令越是嚴酷,盜賊反而更多。”太史公說︰這些話可信啊!漢令是政治的工具,而不是管理政治清濁的根源。從前天下的法網是很密的,但是邪詐偽的事情卻產生出來,這情況發展到最嚴重的時候,官吏和百姓竟然相互欺騙,達到國家一蹶不振的地步。在這個時候,官吏管理政事就象抱薪救火,揚湯止沸一樣,如果不用強健有力的人和嚴酷的法令,怎麼能勝其任而愉快呢?如果讓倡言道德的人來干這些事,一定會失職的。所以孔子說︰“審理訴訟,我同別人一樣;一定要有不同,那就讓人們不要再發生訴訟的事。”老子說︰“愚蠢淺漏的人听到道德之言,就會大笑起來。”這些話並不是虛妄之言。漢朝建立後,破壞了方形的,換成圓形的,對秦朝法律作了較大變動,如同砍掉外部的雕飾,露出質樸自然的本質一樣,法律由繁苛而至寬簡,就像可以漏掉吞舟之魚的魚網,然而官吏的治績純厚美盛,不至于做出*邪之事,百姓也都平安無事。由此可見,國家政治的美好,在于君王的寬厚,而不在法律的嚴酷。

    賞析︰太史公是不贊成用嚴刑峻法和酷吏來治國的,于是他在開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話。太史公認為,法令刑法只不過是治理國家的一個工具,並不是把國家治理得好的根源!

    說到底,“以法治國”只是治標不治本,而真正的最高境界是“以德治國”。

    太史公說,以前的那些酷吏是很辛苦的,整天忙得不可開交,用今天的話說他們就是一台台隨時待命的救火車。哪有案情就迅速趕去。刑獄的事情,好象如不如此就辦不好一樣,那些酷吏一听說誰說要以德治國,就好象在听人家開玩笑那般。在這些作風扎實,雷厲風行的酷吏們眼中,不腳踏實地地辦案,說“以德治國”就是空想和空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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