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唐文 【諱辯】(韓愈)

類別︰集部 作者︰吳乘權、吳大職選編 書名︰古文觀止

    原文︰

    愈與李賀書(1),勸賀舉進士(2)。賀舉進士有名,與賀爭名者毀之,曰賀父名晉肅,賀不舉進士為是,勸之舉者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3),同然一辭。皇甫曰(4)︰“若不明白,子與賀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諱(5)。”釋之者曰︰“謂若言‘徵’不稱‘在’,言‘在’不稱‘徵’是也(6)。”律曰︰“不諱嫌名(7)。”釋之者曰︰“謂若‘禹’與‘雨’、‘丘’與‘’之類是也(8)。”今賀父名晉肅,賀舉進士,為犯二名律乎(9)?為犯嫌名律乎?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夫諱始于何時?作法制以教天下者(10),非周公孔子歟(11)?周公作詩不諱(12),孔子不偏諱二名(13),《春秋》不譏不諱嫌名(14),康王釗之孫,實為昭王(15)。曾參之父名,曾子不諱昔(16)。周之時有騏期(17),漢之時有杜度(18),此其子宜如何諱?將諱其嫌遂諱其姓乎?將不諱其嫌者乎?漢諱武帝名徹為通(19),不聞又諱車轍之轍為某字也;諱呂後名雉為野雞(20),不聞又諱治天下之治為某字也。今上章及詔(21),不聞諱滸、勢、秉、機也(22)。惟宦官宮妾,乃不敢言諭及機(23),以為觸犯。士君子言語行事(24),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經,質之于律(25),稽之以國家之典(26),賀舉進士為可邪?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參,可以無譏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27)。今世之士,不務行曾參周公孔子之行(28),而諱親之名,則務勝于曾參周公孔子,亦見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參卒不可勝,勝周公孔子曾參,乃比于宦者宮妾(29),則是宦者宮妾之孝于其親,賢于周公孔子曾參者邪?

    注釋︰

    (1)李賀(790—816)︰字長吉,唐代著名詩人,因避父諱,不能應試出身,只做過奉禮郎之類的小官。著有《昌谷集》。

    (2)進士︰唐代科舉制度分常科和制科,常科是定期分科舉行的考試,有秀才、明經、進士、明法等名目;制科是皇帝臨時特設的考試。

    (3)和(h )而唱之︰一唱一和。

    (4)皇甫︰字持正,元和年間(806—820)進士。曾從韓愈學。

    (5)律︰此處當指唐代某項法律條文。唐代法典總稱《唐律》,分十二篇五百條,其中未見“二名不偏諱”及下引“不諱嫌名”等條文。“二名不偏諱”最早見于《禮記》的《典禮上》及《檀弓下》,意為二字之名在用到其中某一字時不避諱。偏︰一半。一說偏即蹋 椋   俊え氈櫚囊饉肌8蕁獨竇恰返氖臀模 坪醪荒蘢髡庋慕饈汀br />
    (6)“謂若”二句︰孔子的母親名“徵在”,孔子在說“徵”時不連用“在”,在說“在”時不連用“徵”。意即只要不連用,就用不著避諱。如唐代律文中有“二名不偏諱”的條文,則二句為律文的釋文。這條釋文襲用《禮記•檀弓下》正文及《禮記•曲禮上》鄭玄的注。

    (7)嫌名︰指與名字中所用字音相近的字。音近則有稱名之嫌,所以叫嫌名。

    (8)“謂若禹”二句︰亦襲用《禮記•曲禮上》鄭玄注。禹、雨,丘、,都是同音字。禹即夏禹,丘為孔子名。

    (9)為︰是。

    (10)法制︰禮法制度。

    (11)周公︰西周初年政治家,名姬旦,周武王的弟弟,幫助武王滅殷(商),又輔佐周成王,主持制定了周朝的典章制度。他和孔子都被歷代統治者尊崇為“聖人”。

    (12)詩︰《詩經》。《詩經•周頌》中的《噫嘻》與《》等篇,相傳為周公所作,其中有“克昌厥後”、“駿發爾私”等句,而周公之父文王名昌,周公之兄武王名發,所以說“周公作詩不諱”。

    (13)孔子不偏諱二名︰孔子不避單獨用的“徵”或“在”字。如︰《論語•八佾》中孔子曾說“杞不足徵也……宋不足徵也”,《論語•衛靈公》中又說“某在斯”。

    (14)《春秋》︰春秋時魯國的編年史書,相傳經孔子刪訂,為儒家經典之一。譏︰譏刺,非難。

    (15)“康王”二句︰周康王名釗,其孫繼位,謚昭。《春秋》對此未提出異議。

    (16)曾參(sh n)︰春秋時人,字子輿,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稱。不諱昔︰《論語•泰伯》記曾子說︰“昔者吾友嘗從事于斯矣。”

    (17)騏期︰春秋時楚國人。

    (18)杜度︰東漢時人,字伯度,齊國丞相。

    (19)“漢諱”句︰漢武帝名劉徹,當時為避諱,將徹侯改為通侯,蒯(ku i)徹改為蒯通。

    (20)呂後︰名雉(zh ),當時為避諱,改雉為“野雞”。

    (21)章︰章奏,臣下給皇帝的報告。詔︰詔書,皇帝頒發的文書命令。

    (22)滸(h )勢秉機︰四字與唐高祖李淵之父(名虎)、太宗李世民、世祖李\、玄宗李隆基名同音。

    (23)諭︰與代宗李豫的名字同音。

    (24)士君子︰指官僚及其他有社會地位的鄉紳、讀書人等。

    (25)質︰對照。

    (26)稽︰檢核。國家之典︰指上文所舉漢代諱武帝、呂後名,唐朝章奏、詔令不避“滸勢秉機”等例。

    (27)止︰意為到達頂點。

    (28)務行︰致力于實行。

    (29)比︰類似。

    譯文︰

    我給李賀寫了一封信,勉勵他去考進士。李賀應進士試很引人注目,同李賀爭名的人出來詆毀他,說李賀的父親名叫晉肅,李賀還是以不參加進士考試為好,勉勵他去考的人是不對的。听到這種議論的人不加分辨,紛紛附和,眾口一聲。皇甫對我說︰“如果不辯明這件事,您和李賀都會因此獲罪。”我回答說︰“是的。”

    《律》文說︰“凡雙名不專諱一個字。”解釋者說︰“孔子的母親名‘徵在’孔子在說‘徵’的時候不說‘在’,說‘在’的時候不說‘徵’。”《律》文又說︰“不諱聲音相近的字。”解釋者說︰“譬如‘禹’之與‘雨’,‘丘’之與‘’之類就是。”現在李賀的父親名叫晉肅,李賀去考進士,是違背了二名律呢,還是違背了嫌名律呢?父名晉肅,兒子不可以考進士,那麼倘若父親名仁,兒子就不能做人了嗎?試問避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制訂禮法制度來教化天下的,不是周公、孔子麼?而周公作詩不避諱,孔子不避母親雙名中的單獨一字,《春秋》中對人名相近不避諱的事例,也沒有加以譏刺。周康王釗的孫子,謚號是昭王。曾參的父親名,曾子不避“昔”字。周朝時有一個人叫騏期,漢朝時有一個人叫杜度,象這樣的名字讓他們的兒子如何避諱呢?難道為了要避父名的近音字,就連他們的姓也避了嗎?還是就不避近音字了呢?漢代諱武帝名徹,遇到“徹”字就改為“通”字,但沒有听說又諱車轍的轍字為別的什麼字;諱呂後名雉,遇到“雉”字就改稱“野雞”,但沒有听說又諱治天下的治字為別的什麼字。現在臣僚上送奏章、皇帝下達詔旨,也沒听說要避滸、勢、秉、機這些字,只有宦官和宮女,才不敢說諭和機這些字,以為這樣是犯忌的。士大夫的言論行動,究竟應該依照什麼法度呢?總之,無論是考據經典、質正律文還是查核國家典章,李賀的參加進士考試,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呢?

    大凡服侍父母能象曾參那樣,可以免遭非議了;做人能象周公孔子,也可以達到頂點了。而現在的讀書人,不努力學周公、孔子的行事,卻要在諱親人的名字上,去超越周公、孔子,真是太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參,畢竟是無法超過的,超越了周公、孔子、曾參,而去向宦官、宮女看齊,那麼豈非宦官、宮女對親人的孝順,比周公、孔子、曾參還要好得多了嗎?[1]

    賞析︰

    封建時代對于君主和尊長的名字謚號等,不能直接寫出或說出,必須用其他字來代替,如漢高祖名邦,改“邦”為“國”;唐太宗名世民,改“世”為“代”,改“民”為“人”,尚書六部中的“民部”,則改為“戶部”,等等。刻印古書時,也要把當世應諱的字改掉或缺筆。這叫做避諱。避諱的要求很嚴格,違犯者會招致非議,甚或得罪。唐代著名詩人李賀,才氣橫溢,少年成名,但因為他的父親名晉肅,在他準備參加進士科考試時就遭到了非議(晉、進同音),終于不能如當時其他讀書人那樣取得功名。韓愈曾鼓勵李賀應進士試,也被人指責。面對這種陳腐的時尚,韓愈十分憤慨,《諱辯》就是為這件事而寫的。韓愈不敢反對避諱,他只能巧妙地引用經典和法律依據,找出矛盾,從而反對將避諱搞得過濫。文章層層設問,一波三折,語言辛辣,說理痛快。全文沒有一句從正面說出作者的主張,讀者卻可從中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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