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漢用陳平計,間疏楚君臣。項羽疑範增與漢有私ヾ,稍奪其權ゝ。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為之。願賜骸骨ゞ,歸卒伍。”歸未至彭城,疽發背死。
甦子曰︰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殺增。獨狠其不早耳。然則當以何事去?增勸羽殺沛公,羽不听,終以此失天下。當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殺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殺,猶有君人之度也。增曷為以此去哉?《易》曰︰“知幾其神乎?”《詩》曰︰“相彼雨雪,先集維霰。”增之去,當于羽殺卿子冠軍時也。陳涉之得民也,以項燕、扶甦;項氏之興也,以立楚懷王孫心。而諸侯叛之也,以弒義帝。且義帝之立,增為謀主矣,義帝之存亡,豈獨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與同禍福也。未有義帝亡而增獨能久存者也。羽之殺卿子冠軍也,是弒義帝之兆也。其弒義帝,則疑增之本也。豈必待陳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後讒入之。陳平雖智,安能問無疑之主哉?
吾嘗論義帝,天下之主賢也。獨遣沛公入關,不遣項羽。識卿子冠軍于稠人之中,而擢為上將,不賢而能如是乎?羽既矯殺卿子冠軍,義帝必不能堪,非項弒帝,則帝殺羽,不等智者而後知也。增始勸項梁立義帝,諸侯以此服從,中道而弒之,非增之意也。夫豈獨非其意,將必力爭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弒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方羽殺卿子冠軍,增與羽比肩而事義帝,君臣之分未定也。為增計者,力能誅羽則誅之,不能則去之,豈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巳七十,合則留,不合則去,不以此時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雖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項羽不亡。嗚呼!增亦人杰也哉。
注釋︰
ヾ範增(公元前277-公元前204)秦末居巢(今巢湖市)人,秦末農民戰爭中為項羽主要謀士,被項羽尊為“亞父”。公元前206(漢元年)隨項羽攻入關中,勸項羽消滅劉邦勢力,未被采納。後在鴻門宴上多次示意項羽殺劉邦,又使項莊舞劍,意欲借機行刺,終未獲成功。漢三年,劉邦被困滎陽(今河南滎陽東北),用陳平計離間楚君臣關系,被項羽猜忌,範增辭官歸里,途中病死。
ゝ稍:漸漸。
ゞ骸骨︰身體的代稱。古代臣子事君,看作是以身許人。願賜骸骨,意即辭官引退。伍︰古代鄉里的基層組織。
譯文︰
劉邦采用了陳平的計策,離間疏遠楚國君臣。項羽懷疑範增和漢國私下勾結,漸漸剝奪他的權力。範增大怒,說︰“天下大事已經大致確定了,君王自己處理吧。希望能讓我告老還鄉。”回鄉時,還沒到彭城,就因背上癰疽發作而死。
甦子說,範增離去是好事,若不離去,項羽一定會殺他。只遺憾他沒有早早離開而已。既如此,那麼範增應當在什麼時候離開呢?當初範增勸項羽殺沛公,項羽不听;終因此而失去天下;應當在此時離去嗎?回答說,不。範增想要殺死沛公,是做臣子的職責。項羽不殺劉邦,還顯得有君王的度量。範增怎能在此時離去呢?《易經》說︰“知道選擇恰當時機,那不是很神明嗎?”《詩經》說︰“觀察那氣象,若要下雪,水氣必定先聚集成霰。”範增離去,應當在項羽殺卿子冠軍的時候。陳涉能夠得民心,因為打出了楚將項燕和公子扶甦的旗幟。項氏的興盛,因為擁立了楚懷王孫心;而諸侯背叛他,也是因為他謀殺了義帝。況且擁立義帝,範增實為主謀。義帝的存亡,豈止決定楚國的盛衰;範增也與此禍福相關。絕沒有義帝被殺,而單單範增能夠長久得生的道理。項羽殺卿子冠軍;就是謀殺義帝的先兆;他殺義帝,就是懷疑範增的根本。難道還要等到陳平出反間之計嗎?物品必定先腐爛了,然後才能生蛆蟲;人必定先有了懷疑之心,然後讒言才得以听入。陳平雖說智慧過人,又怎麼能夠離間沒有疑的君主呢?
我曾經評論義帝;稱他是天下的賢君。僅僅是派遣沛公入關而不派遣項羽,在稠人廣眾之中識別卿子冠軍、並且提拔他做上將軍這兩件事,若不是賢明之君能做到這些嗎?項羽既然假托君王之命殺死了卿子冠軍,義帝必然不能容忍。因此,不是項羽謀殺義帝,就是義帝殺了項羽,這用不著智者指點就可知道了。範增當初勸項梁擁立義帝,諸侯因此而服從;中途謀殺義帝,必不是範增的主意;其實豈但不是他的主意;他必然力爭而卻沒有被接受。不采用他的忠告而殺死他所擁立之人,項羽懷疑範增,一定是從這時就開始了。在項羽殺卿子冠軍之時,項羽和範增並肩侍奉義帝,還沒有確定君臣之身份,如果替範增考慮,有能力誅殺項羽就殺了他,不能殺他就離開他,豈不是毅然決然的男子漢嗎?範增年齡已經七十歲,意見相合就留下來,意見不合就離開他,不在這個時候弄清去、留的分寸,卻想依靠項羽而成就功名,淺陋啊!即使這樣,範增還是被漢高祖所畏懼。範增不離去,項羽就不會滅亡。唉,範增也是人中的豪杰呀!
賞析︰
這篇史論文章在構思上是曲徑通幽,在表達上卻是柳暗花明,碧空皎月,把苦心孤詣的工心匠意融化進明白曉暢的外在形式之中,本篇語言平易,說理透闢,論辯滔滔,前半多從實處發議,後半多從虛處設想,用“物必先腐而後蟲生,人必先疑而後讒入“為立論根據,經過深入分析,得出了範增脫離項羽的最佳時機是“羽殺卿子冠軍”時,具有很強的說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