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汾州狐

类别:集部 作者:蒲松龄 书名:聊斋志异

    汾州判朱公者,居廨多狐。公夜坐,有女子往来灯下。初谓是家人妇,未遑顾瞻;及举目,竟不相识,而容光艳绝。心知其狐,而爱好之,遽呼之来。女停履笑曰:“厉声加人,谁是汝婢媪耶?”朱笑而起,曳坐谢过,遂与款密,久如夫妻之好。忽谓曰:“君秩当迁,别有日矣。”问:“何时?”答曰:“目前。但贺者在门,吊者即在阎,不能官也。”

    三日,迁报果至。次日,即得太夫人音。公解任,欲与偕旋。狐不可。送之河上。强之登舟。女曰:“君自不知,狐不能过河也。”朱不忍别,恋恋河畔。女忽出,言将一谒故旧。移时归,即有客来答拜。女别室与语。客去乃来,曰:“请便登舟,妻送君渡。”末曰:“向言不能渡,今何以渡?”曰:“裹所谒非他,河神也。妻以君故,特请之。彼限我十天往复,故可暂依耳。”遂同济。至十日,果别而去。

    【译文】

    汾州府通判朱公.所居官署狐狸多。朱公夜晚坐着,有个女子在灯下来回走。起初以为是家中女仆,未暇顾及;抬头看时,原来并不认识,而且容貌极为艳丽。心里知道她是狐狸,却喜爱她,赶紧呼她过来。狐女停住脚步笑着说:“对人声气严厉,谁是你的丫头婆子啊?”朱公笑着起身,拉她坐下向她道歉。于是和她诚挚亲密交往,时间久了情好如同夫妻。狐女忽对朱公说:“你的职位将要升迁,离别的日期不远了。”问:“什么时候?”回答:“眼前。但贺喜的人在门前,吊丧的人就在路口,当不成官了。”

    过了三天,升迁的喜报果然来到。第二天,就得到丁为朱母报丧的音信。朱公离职,要和狐女一起回乡。狐女没有应许。她把朱公送到河边,朱公勉强她上船。狐女说:“你原来不知道,狐狸不可以过河。”朱公不忍离别,在河边恋恋不舍。狐女忽然出屋,说要见一下旧相识。过了一段时间才回来,马上有客人来回访。狐女在另一个屋子和客人谈话。客人离去她才返回,说:“请你立即上船,我送你渡河。”朱公说:“以前说不能渡河,如今怎么又渡了?”狐女说:“以前我所见的不是别人,是河神。我因你的原故,特意求了他。他限我十天之内往返,因而可以暂且相依罢了。”于是一同渡河。十天到了,孤女果然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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