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单父宰

类别:集部 作者:蒲松龄 书名:聊斋志异

    青州民某,五旬余,继娶少妇。二子恐其复育,乘父醉,潜割睾丸而药糁之。父觉,托病不言。久之,创渐平。忽入室,刀缝绽裂,血溢不止,寻毙。妻知其故,讼于官。官械其子,果伏。骇曰:“余今为‘单父宰’矣!”并诛之。

    邑有王生者,娶月余而出其妻。妻父讼之。时淄宰辛公,问王:“何故出妻?’答云:“不可说。”固诘之,曰:“以其不能产育耳。”公曰:“妄哉!月余新妇,何知不产?”忸怩久之,告曰:“其阴甚偏。”公笑曰:“是则偏之为害,而家之所以不齐也。”此可与“单父宰”并传。一笑。

    【译文】

    青州有一老翁,五十多岁了,续弦娶了一个小媳妇。那老翁两个儿子恐怕老爹再生育,就乘父亲喝醉时,偷偷割下父亲的睾丸并在伤口撒上药粉。父亲发觉后,托病没言语。过了些日子,创口渐渐平复了。有一天,他进入内室,刀缝突然绽裂,流血不止,不一会就死了。老翁妻子知道死因后,就告到官府。县令用刑拷问那二个儿子,结果认了罪。县令惊骇地说:“我现在成了‘单父县令’(单父县在山东,单与骟同音,指骟父之民的县令)了!后就把兄弟俩处死城里有一个王生,娶了媳妇刚一个多月就把媳妇休回娘家了。

    妻子的父亲告到官府。当时淄县县令是辛公,他问王生:“为什么与妻子离婚?”王说:“没法说。”辛县令一再问他,他说:“因为她不能生育。”县令说:“胡说!一个多月的新媳妇,怎么能知道不生育?”王生忸怩了很久,告诉县令:“她阴部很偏。”县令笑着说:“是因为偏造成的害,使家庭破裂,夫妻失和啊。”这事可与“骟父之民的县令”并传,博得大家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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