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沅俗

類別︰集部 作者︰蒲松齡 書名︰聊齋志異

    李季霖攝篆沅江,初蒞任,見貓犬盈堂,訝之。僚屬曰︰“此鄉中百姓,瞻仰風采也。”少間,人畜已半;移時,都復為人,紛紛並去。一日,出謁客,肩輿在途。忽一輿夫急呼曰︰“小人吃害矣!”即倩役代荷,伏地乞假。怒訶之,役不听,疾奔而去。遣人尾之。役奔入市,覓得一叟,便求按視。叟相之曰︰“是汝吃害矣。”乃以手揣其膚肉,自上而下力推之;推至少股,見皮內墳起,以利刃破之,取出石于一枚,曰︰“愈矣。”乃奔而返。後聞其俗有身臥室中,手即飛出,入人房闥,竊取財物。設被主覺,縶不令去,則此人一臂不用矣。

    【譯文】

    李季霖名鴻霍,清朝康熙年間曾任沅江縣知縣,剛上任時,看見貓狗滿堂,很驚訝。衙門小吏說︰“這些是鄉中的百姓,都來瞻仰縣令您的風采。”一會,屋內就變成人和畜生各一半了;再一會,都變成了人,就紛紛離去了。一日,李縣令出門拜訪客人,坐著轎子走在途中。忽然一個轎夫急得大叫說︰“小人遭到傷害了!”立即請衙役代替他抬轎子,他伏在地上乞求休假。縣令大怒訶斥他,他不听,急急地跑走了,他奔入市內,找著一個老翁,便求著看病。老翁看他的樣子說︰“是你遭受傷害了。”于是用手觸摸他的皮肉,從上而下用力推;推到小腿,看見皮肉內鼓起一個包,用快刀割破,取出一枚石子,說︰“病好了。”這人于是跑著回來了。後來縣令還听說這地方有這樣一種風俗,有人身子臥在室中,而他的手可以飛出去,進入人家房門,偷取人家的財物。如果被主人發覺了,把那手捆著不讓他飛走了,那麼這人的一個手臂就再也不听使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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