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能記前生三世。一世為令尹,闈場入簾。有名士興于唐被黜落,憤懣而卒,至陰司執卷訟之,此狀一投,其同病死者以千萬計,推興為首,聚散成群。某被攝去,相與對質。閻王便問︰“某既衡文,何得黜佳士而進凡庸?”某辨言︰“上有總裁,某不過奉行之耳。”閻羅即發一簽,往拘主司。久之,勾至。閻羅即述某言。主司曰︰“某不過總其大成;雖有佳章,而房官不薦,吾何由而見之也?”閻羅曰︰“此不得相諉,其失職均也,例合笞。”方將施刑,興不滿志,戛然大號;兩墀諸鬼,萬聲鳴和。閻羅問故,興抗言曰︰“笞罪太輕,是必掘其雙楮,以為不識文之報。”閻羅不肯,眾呼益厲。閻羅曰︰“彼非不欲得佳文,特其所見鄙耳。”眾又請剖其心。閻羅不得已,使人褫去袍服,以白刃翻胸,兩人瀝血鳴嘶。眾始大快,皆曰︰“吾輩抑郁泉下,未有能一伸此氣者;今得興先生,怨氣都消矣?”哄然遂散。某受剖已,押投陝西為庶人子。年二十余,值土寇大作,陷入賊中。有兵巡道往平賊,俘擄甚眾,某亦在中。心猶自揣非賊,冀可辨釋。及見堂上官,亦年二十余,細視,乃興生也。驚曰︰“吾合盡矣!”既而俘者盡釋,惟某後至,不容置辨,竟斬之。某至陰司投狀訟興。閻羅不即拘,待其祿盡。遲之三十年,興始至,面質之。興以草管人命,罰作畜。稽某所為,曾撻其父母,其罪維均。某恐來生再報,請為大畜。閻羅判為大犬,興為小犬。
某生于北順天府市肆中。一日,臥街頭,有客自南中來,攜金毛犬,大如狸。某視之,興也。心易其小,�之。小犬咬其喉下,系綴如鈴;大犬擺撲嗥竄。市人解之不得,俄頃俱斃。並至冥司,互有爭論。閻羅曰︰“冤冤相報,何時可已?今為若解之。”乃判興來世為某婿。某生慶雲,二十八舉于鄉。生一女,嫻靜娟好,世族爭委禽焉。某皆弗許。偶過臨郡,值學使發落諸生,其第一卷李姓 實興也。遂挽至旅舍,優厚之。問其家,適無偶,遂訂姻好。人皆謂某憐才,而不知有夙因也。既而娶女去,相得甚歡。然婿恃才輒侮翁,恆隔歲不一至其門。翁亦耐之。後婿中歲淹蹇,苦不得售,翁為百計營謀,始得志于名場。由此和好如父子焉。
異史氏曰︰“一被黜而三世不解,怨毒之甚至此哉!閻羅之調停固善;然墀下千萬眾,如此紛紛,勿亦天下之愛婿,皆冥中之悲鳴號動者耶?”
【譯文】
湖南省的某人,能記憶前生三世的事情。
頭一世他作知縣,做鄉試的同考官。在負責閱卷工作的時候,一位叫興于唐的名士被他除名落榜。興于唐含著悲憤死去了,來到陰曹地府,拿著他的試卷訴訟某人。訴訟一經投遞,便引起數千名因同病而死的冤鬼們的共鳴,他們共同推舉興于唐作他們的首領,時聚時散,結隊成群,齊聲喊冤。陰司便把某人拘去與興于唐等人對質。閻王問︰“你既然負責試卷的評審工作,為什麼要貶黜優秀人才,而選取那些平庸之輩?”某人辯解說︰“我上面有負責裁決的主考官,我只不過是執行他的意圖罷了。”閻王立即發出一支簽令,去揖捕主考官。過了好久,主考官被抓到。閻王向他轉述了某人的辯詞。主考官卻說︰“我不過總其大成而已;下面雖有好文章,但分管的房考官不推薦,我又怎麼能看得見呢?”閻王判決說︰“這件事你們不能互相推諉,失職的責任各有一半,按照律例應受鞭笞之刑。”差役們剛要對他倆施刑的時候,興于唐因嫌刑罰太輕,很不滿意,便突然大聲喊叫,台階兩邊的群鬼一齊呼應。閻王問他們為什麼喊叫,興于唐高聲抗拒說︰“笞刑太輕,必須挖去他們的雙眼,作為對他們不辨文章優劣的報應。”閻王認為他們的要求太過分,不肯答應,可是群鬼的呼聲越來越高。閻王解釋說︰“他們並不是不想選到好文章,只是因為他們見解太淺陋。”眾鬼便要求挖出他們的心肝。閻王不得已,只好答應他們。讓行刑的人剝去他們的袍服,用雪亮的刀子,剖開他們的胸膛,倆人鮮血淋灕,不住地叫喊。眾鬼們齊聲稱快,都說︰“我們這一幫人在九泉之下受屈,從來沒有人給我們出這口惡氣;今天幸虧有興先生,我們的冤枉終于昭雪了。”于是群鬼便一哄而散。
某人受了剖刑之後,被押送到陝西一個平民家里投生。當他二十多歲的時候,正值地方上土匪作亂,不幸陷落在賊寇之中。官府派兵巡道前來圍剿,抓捕了很多俘虜,某人也在其中。他自己在心中揣磨︰我又不是賊寇,提審的時候總可以辯解清楚。當他被押到大堂上一看,坐在上面審案的縣官,也是二十多歲。再仔細打量,正是前世的冤家興于唐。便吃了一驚,心里說;“這一下,我可要完了。”果然,被俘的人員全部獲釋,只有某人留在最後發落。結果是不容置辯,竟然被斬首示眾。某人死後,來到陰曹地府,向閻王投狀訴訟興于唐。但是閻王並不立即下令拘捕,等著他享盡了俸祿的運數。一直推遲了三十年,興于唐才被揖捕歸案,與某人當面對質。興于唐以隨意殺人的罪名被罰作畜牲,又經查證某人曾經鞭打過興于唐的父母,二人判的罪應該均等。某人恐怕興于唐來生再進行報復,自己請求轉生為大狗,而興于唐則判生為小狗。
某人轉生為大狗以後,經常在順天府的街市上覓食。有一天,大狗正在街上趴著,有位從南方來的客商,攜帶一只金毛色的小狗從這里經過,形體跟一只小貓差不多。大狗審視了一下這只小狗,認出來這原來是興于唐變的。大狗認為對方體態那麼小,容易對付,躥過去就咬。那小狗毫不示弱,一下子就咬住了大狗的喉管,像鈴鐺一樣綴在大狗的脖子上;急得大狗搖頭擺尾,又竄又叫。街亡的人無論如何,也不能把他們分開,頃刻之間,兩條狗同時喪命。兩狗死後,一齊來到陰司衙門找閻王評理。他們各持一端,爭論不休。閻王說︰“你們兩個這樣以冤報冤,何時算完?今天我要為你們加以排解。”于是就判興于唐來世做某人的門婿。某人轉生到山東慶雲縣,二十八歲鄉試中舉,所生一女嫻雅安靜,品貌端莊。當地的世宦貴族都爭著送聘禮來求婚,都被某人一一拒絕。後來,偶而路過臨郡,正遇上學使大人為參加官考的生員評定等級,其中考中第一名的李生 正是興于唐轉生。于是某人便邀請他到自己住的旅舍相聚,對他的款待也非常優厚。又向他打听家中的情況,正好他還沒有配偶,于是就將自己的女兒許配李生為婚。別人都認為這是因為某人愛惜人才,而卻不知他們之間有前世的因緣。不久,李生娶了某人的女兒,夫妻生活恩愛美滿。然而這個女婿持才自傲,常常侮辱岳父,有時一年到頭也不登岳父的家門。岳父卻非常耐心地等待。後來女婿中年困頓,屢次考試都遭到失敗,岳父多方替他鑽營謀劃,終于使李生在名利場中得勝。由此,翁婿之間前嫌盡釋,感情融洽,如同父子一般。
異史氏說︰“因為一次被黜,仇恨三世不能化解,怨毒之深到了如此的程度!閻羅的調解雖然很恰當;然而階下有這種冤情的人千千萬萬,如此眾多,莫非天下考官的愛婿,都是陰曹地府里那些因被黜而悲嗚呼號的冤鬼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