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同知吳公,剛政不阿。時有陋規,凡貪墨者虧空犯贓罪,上官輒庇之,以贓以攤屬僚,無敢梗者。以命公,不受;強之不得,怒加叱罵。公亦惡聲還報之,曰︰“某官雖微,亦受君命。可以參處,不可以罵詈也!要死便死,不能損朝廷之祿,代人上枉法贓耳!”上官乃改顏溫慰之。人皆言斯世不可以行直道;人自無直道耳,何反咎斯世之不可行哉!會高苑有穆情懷者,狐附之,輒慷慨與人談論,音響在坐上,但不見其人。適至郡,賓客談次,或詰之曰︰“仙固無不知,請問郡中官共幾員?”應聲答曰︰“一員。”共笑之。復詰其故,曰︰“通郡官僚雖七十有二,其實可稱為官者,吳同知一人而已。”是時泰安知州張公,人以其木強,號之“撅子”。凡貴官大僚登岱者,夫馬兜輿之類,需索煩多,州民苦于供億。公一切罷之。或索羊豕,公曰︰“我即一羊也,一豕也,請殺之以犒騶從。”大僚亦無奈之。公自遠宦,別妻子者十二年。初蒞泰安,夫人及公子自都中來省之,相見甚歡。逾六七日,夫人從容曰︰“君塵甑猶昔,何老悖不念子利、耶?”公怒,大罵,呼杖,逼夫人伏受。公子覆母號泣,求代。公橫施撻楚,乃已。夫人即偕公子命駕歸,矢曰︰“渠即死于是,吾亦不復來矣!”逾年,公卒。此不可謂非今之強項令也。然以久離之琴瑟,何至以一言而躁怒至此,豈人情哉!而威福能行床笫,事更奇于鬼神矣。
【譯文】
濟南的同知吳公,剛強正直,不奉承上司。當時官府里有一種很不好的慣例,凡是貪官犯了貪贓罪,上級官員總是包庇他們,把因貪贓而虧損的錢數,分攤給下屬讓大家償還。對此,沒有敢違抗的。有一次分攤給吳公,他不接受;強迫他,他仍不執行。上司氣得責罵他,他也以惡聲回答說︰“我的官雖然小,但也是受命于國君的。你們可以彈劾處分,不可以辱罵!要我死我就死,但不能折損朝廷發給的俸祿,代替別人賠償貪贓枉法的虧空!”上司這才改變臉色溫和地安慰他。人們都說這個世道不能走正道;其實是人們自己沒有正道罷了,怎麼反而怪罪這個世道不能走正道呢!恰巧高苑縣有個叫穆情懷的,狐仙附著在他的身上,就情緒激昂地和人談論,聲音響在座位上,但看不見那個人。有一天,他到了濟南,在賓客們談話間,有人問他︰“狐仙一向沒有不知道的事,請問濟南府里一共有多少位官員?”應聲回答說︰“有一位。”大家听了都笑他。又問他什麼原因,他說︰“全府的官員雖然總共有七十二位,但真正可以稱得上官員的,只有吳同知一人而已。”
這時候泰安的知州張公,由于他質樸而倔強,人們給他起了個綽號叫“橛子”。所有顯貴的大官前去登泰山的,夫役、馬匹、山轎之類的人和物,需要準備很多,當地老百姓苦于供應。張公把這一切都免除了。有人要羊和豬,張公說︰“我就是一只羊,我就是一頭豬,請殺了我去犒勞那些侍從吧。”大官也對他無奈。張公自從遠離家鄉在外地作官,離別妻子和兒女已有十二年之久。他剛到泰安的時候,夫人和公子從京都趕來探望他,見面以後十分高興。過了六七天,夫人平和地對他說︰“你還是和過去一樣貧寒,怎麼這麼老糊涂不知為子孫們想想呢?”張公憤怒地大罵,叫差役拿來棍棒,逼迫夫人趴下受打。這時兒子用身體護著母親,哭著要求替母親挨打。張公狠狠地把兒子打了一頓,才算罷休。夫人就帶兒子坐車回了老家,並發誓說︰“他就是死在這里,我也不再來了!”過了一年,張公去世了。這位知州不能說不是當今性格倔強的官員。然而對離別已久的妻子,何至于因為一句話就暴躁憤怒到如此地步!難道這合乎人情嗎?而能把刑罰加在同床共枕的夫人身上,這就比鬼神還奇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