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喜怒哀樂的超人
孫登字公和,住在汲郡北山的山洞中。夏天他編野草作為衣服,冬天他
用披散的長發覆蓋身體。他擅于大聲長嘯,喜歡讀《易經》,彈一張獨弦琴,
天性平和,沒有喜怒哀樂。晉人嵇康跟從著他。相交三年,嵇康問孫登有什
麼打算和追求,孫登始終沒有回答。嵇康在離開孫登時說︰“我要走了,先
生您就沒有什麼話要對我說嗎?”孫登說︰“你知道嗎?火一出現就有光芒,
但火不用自己的光芒,這樣,它才是適當地使用了自己的光芒;人生來就有
才智,但他不用自己的才智,這樣,他才是恰當地運用了自己的才智。所以
利用光亮的根本在于得到柴木,因此才能永葆它的光明;使用才智的根本在
于認識真髓,因此才能平安度過一生。”嵇康又請孫登教他操琴,可孫登不
教他,說︰“你才學多,但見識淺,難以躲過當世的災禍。”後來嵇康受到
呂安得罪的牽連而被下獄,他獄中寫詩自責有“昔慚下惠,(柳下惠)今愧
孫登”的句子。而孫登最終白日升天而登仙籍。
【原文】
孫登,字公和,于汲郡北ヾ山上窟中住。夏則編草為裳,冬則披發自覆。
善長嘯,好讀易。鼓一弦琴,性無喜怒。嵇康ゝ從之游三年,問其所圖,終
不答。將別謂曰︰“先生竟無言乎?”登曰︰“子識火乎?火生而有光而不
用其光,果然,在于用光。人生而有才而不用其才,果然,在于用才。故用
光在乎得薪,所以保其耀;用才在乎識真,所以全其年。”康又請學琴,登
不教之,曰︰“子才多識寡,難免于今之世矣。”後康果遭呂安事ゞ,在獄
為詩自責雲︰“昔慚不惠,今愧孫登,”登竟白日升天。
【注釋】
ヾ汲郡,晉代所置,地在今河南汲縣。
ゝ嵇康,三國魏時人,為“竹林七賢”之一,後為司馬昭所殺。
ゞ呂安,嵇康的友人,被誣告下獄,牽連到嵇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