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韓非子•內儲說上七術第三十

類別︰子部 作者︰韓非子 書名︰韓非子

    【原文】主之所用七術,所察也六微。七術︰一曰眾端參觀,二曰必罰明威,三曰信賞盡能,四曰一听責下,五曰疑詔詭使,六曰挾知而問,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

    【譯文】君主所用的有七種手段,所考察的有六種隱微之情。七種手段︰一是從多方面來參照觀察,二是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三是誠信獎賞以使受賞人能盡其所能,四是一一听取稟告並用稟告來督責下級,五是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六是拿自己已經知道的情況去詢問臣下是否虛偽,七是說些與本意相反的話做些與實情相反的事。這七種手段,是君主所用的。

    【說明】內,主要是針對內部;儲,是集聚匯編的意思;說,就是各種論述說明。儲說由于篇幅較大,而針對的對象不一樣,所以分為六篇,“內”、《外》、《上》、《下》、《左》、《右》,是用來區別篇名的。每篇先列出論綱,叫做“經”,然後的文字對每一條經文用若干事例來說明,叫做“說”。“經”的文辭簡單扼要,便于記誦;“說”的文字詳盡具體,便于閱讀。所以我們讀“說”的時候可以回過頭來看“經”,這樣就可以能更深刻理解了。

    七術,就是七種政治手段,是君主對臣下使用的,是當權者對下屬使用的手段。六微,就是六種隱微的情況,這些細微之情需要當權者明察。

    【原文】觀听不參則誠不聞,听有門戶則臣壅塞。其說在侏儒之夢見灶,哀公1之稱“莫眾而迷”。故齊人見河伯2,與惠子3之言“亡其半”也。其患在豎牛4之餓叔孫5,而江乞之說荊俗也。嗣公欲治不知,故使有敵,是以明主推積鐵之類,而察一市之患。

    【注釋】1.哀公︰即魯哀公,春秋時期魯國君主,公元前494∼467年在位。

    2.河伯︰黃河之神。

    3.惠子︰即惠施,戰國時期宋國人。《荀子•不苟》︰“是說之難持者也,而惠施、鄧析能之。”《荀子•非十二子》︰“足以欺惑愚眾,是惠施、鄧析也。”

    4.豎牛︰人名。叔孫的侍僮,名牛。

    5.叔孫︰人名。指叔孫豹,他是魯國的卿,是春秋後期掌握魯國政權的三大貴族之一。

    【譯文】觀察听取匯報不參照多方面的情況那麼就等于真實之情沒有听聞,听取匯報有人看守門戶那麼就會被臣下堵塞蒙蔽。這種說法在侏儒夢見灶時,魯哀公稱之為“沒有眾人就要迷惑”時就有的。所以齊國人能見到河伯,與惠施所說的“失去一半”是一樣的。這種憂患就是豎牛餓死他的主人叔孫豹,而江乞所說的楚國的習俗也是這樣。衛嗣公想要治理卻不知道,所以招致了敵人,因此明白的君主要推測堆積的鐵器,而且要明察市場上的禍患。

    【說明】本節是對第一條“從多方面來參照情況”的說明,也就是說,發生了一件事,不能只是就事論事,而是要從相類似的事情中找出其共同點,然後再預測它的後果。比如說,前三個事例後面段落中有詳細解釋,咱們講後一個事例,要強國,就要有強大的軍隊,要有強大的軍隊,就要有兵器,要鑄造兵器,就要收購鐵器,所以要推測堆積的鐵器,而且要注意市場上鐵器的流向流量,才能知道敵國與我國兵器的裝備情況。

    【原文】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是以刑罰不必,則禁令不行。其說在董子之行石邑,與子產之教游吉也。故仲尼說隕霜,而殷法刑棄灰;將行去樂池,而公孫鞅重輕罪。是以麗水之金不守,而積澤之火不救。成歡以太仁弱齊國,卜皮以慈惠亡魏王。管仲知之,故斷死人;嗣公知之,故買胥靡。

    【譯文】仁愛之心很多的人,那麼法律就不能立起來;很少有威勢的人,那麼下級就會侵犯上級。因此刑罰不必然實施,那麼禁令就不能通行。這個說法在董閼于巡視石邑,與子產教導游吉那里就有。所以孔子解說落霜,而商朝的法律規定對倒灰在街道上要處罰是同樣的;將行去到樂池這個地方,而公孫鞅重重處罰他這個輕罪。因此麗水的堅固城防都守不住,而積澤的大火撲不滅。成歡認為太仁慈就會使齊國衰弱,卜皮就是因為仁慈恩惠而使魏王倒台。管仲知道這個道理,所以經常判死刑;衛嗣公知道這個道理,所以買下了逃犯胥靡而殺死他。

    【說明】本節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的說明,好幾個人物在前面的篇章中都已經注釋過,所以這里不再列出。人物是次要的,關鍵是事情的發生、經過與結果。落霜即霜降,是一種自然現象,但每年的霜降,對人類卻有極大的好處,霜降造成的低溫,使很多害蟲不能度過冬天,如果沒有霜降,來年害蟲一定很多。所以說,這是上天對危害人類的有害動物的懲罰。那麼商朝禁止在街道上傾倒灰塵,同樣也是對某些危害人們的行為的懲罰。將行按職務來說,不應該私自去樂池,但他去了,這只是輕微的過錯,可是公孫鞅還是重重處罰了他。所以,人類社會從遠古時期就創造出死刑,就是為了懲罰與震懾那些敢于違犯法律的人,而我們現代社會很多人叫嚷要廢除死刑,理由只是所謂的“人權”,這其實是不對的。因為這些罪犯首先是侵犯、破壞、損害了別人的人權,為了維護人類社會的安定,國家機器就要對這種人進行懲罰,如果不懲罰或懲罰較輕,那麼他們就會變本加厲去侵犯、破壞、損害別人的正常生活,那麼社會就會混亂。所以懲罰是必要的,而且還不能輕,因為還有些人懷著僥幸心理想重蹈覆轍。所以懲罰要重,要讓那些抱著僥幸心理的人不敢輕易去觸犯法網,因為懲罰是很殘酷的。只有殘酷的懲罰才能讓人感到害怕!所以,當權者不能以仁慈來管理部下,家長也不能以仁慈來教育孩子,在溺愛中成長的孩子多半是廢的。我們要培養部下、孩子有仁慈之心,但首先要讓他們懂得,任何社會、集體都有規矩,對違反游戲規則的人不能仁慈。否則游戲就玩不下去了。

    【原文】賞譽薄而謾1者,下不用也,賞譽厚而信者,下輕死。其說在文子稱“若獸鹿。”故越王焚宮室,而吳起倚車轅,李悝斷訟以射2,宋崇門以毀死。勾踐知之,故式3怒蛙;昭侯知之,故藏弊褲。厚賞之使人為賁、諸也,婦人之拾蠶,漁者之握,是以效之。

    【注釋】1.謾︰《荀子•非相》︰“鄉則不若,吃蠣  !薄端滴摹罰骸懊。  病!薄逗 親#8226;守道》︰“非所以豫尾生也,所以使眾人不相謾也。”《漢書•匈奴傳》︰“是面謾也。這里用為欺騙、誹謗之意。

    2.射︰《易•井•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易•解•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易•旅•六五》︰“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詩•小雅•車》︰“式燕且譽,好爾無射。”《詩•大雅•思齊》︰“不顯亦臨,無射亦保。”《論語•八佾》︰“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禮記•射義》︰“射之為言者,繹也……繹者,各繹己之志也。”《禮記•中庸》︰“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孟子•滕文公上》︰“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荀子•君道》︰“君射,則臣決。”《呂氏春秋•重言》︰“有鳥止于南方之阜,三年不動不飛不鳴,是何鳥也?王射之。”高誘注︰“使王射不動不飛不鳴何意也。”《廣雅•釋言》︰“射,繹也。”這里用為猜度之意。

    3.式︰《詩•小雅•鹿鳴》︰“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敖。”《詩•大雅•思齊》︰“不聞亦式,不諫亦入。”《詩•大雅•皇矣》︰“上帝耆之,憎其式廓。”《詩•大雅•下武》︰“成王之孚,下士之式。”《詩•周頌•我將》︰“儀式刑文王之典。”《孟子•公孫丑下》︰“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後漢書•崔傳》︰“使人主師五帝而式三王。”這里用為效法之意。

    【譯文】獎賞贊譽較輕而又欺騙不兌現的,下級就不肯被使用;獎賞贊譽豐厚而又誠信的,下級就會不惜犧牲。這種說法在文子說的“好象野獸鹿子”說法中就有了。所以越國君主火燒宮室,而吳起靠在車轅上不動,李悝判斷訴訟用猜想的方法,宋國崇尚守門者于是大家都餓死。勾踐懂得這個道理,所以效法發怒的青蛙;韓昭侯懂得這個道理,所以藏起破褲子不拿出來。豐厚的獎賞之所以能使人成為孟賁、專諸那樣的勇士,就象婦女撿蠶,漁民捉鱔那樣能得利,因此大家都仿效。

    【說明】本節是對第三條“誠信獎賞以使受賞人能盡其所能”的說明,這個道理很簡單,到現在我們還在使用,但在這個過程中,經常有領導反悔,其原因就是舍不得,舍不得把已經賺到的利潤再拿出去。其實這很蠢,下屬干事,一是看在職位與工資的份上,再就是看在獎金的份上,所以能夠賣力拼命。如果獎金沒了,下回他也就不賣力了;下屬們都不賣力了,老板的利潤就會降低,比拿出一點獎金還要有損失。

    【原文】一听則愚智不分,責下則人臣不參。其說在“索鄭”與“吹竽”。其患在申子之以趙紹、韓沓為嘗試。故公子汜議割河東,而應侯謀馳上黨。

    【譯文】一次听取匯報那麼智慧與愚蠢就分不出來,責備下級那麼做臣子的就不會提出參考意見。這種說法在“索鄭”與“吹竽”的故事中就有。這種禍患發生在申子用趙紹、韓沓去試探韓昭侯的事中。所以公子鎝ㄒ楦釗沒坪佣 嫻耐戀兀  罘餓亂蹌背鄢疑系場br />
    【說明】本節是對第四條“一一听取稟告並用稟告來督責下級”的說明,我們現代的領導經常犯這樣的錯誤,只听取一次匯報,只听取一人匯報,就信以為真,就妄下判斷。就是平常普通人也是這樣,本來兩口子關系很好,其一人听了朋友說︰“我看見你家那位和一個異性在一起,好象還挺親密。”于是乎,兩口子回家就鬧起了矛盾,越說越亂,越描越黑,終于可以鬧到離婚。責備下級的事現代也非常多,凡事不是先想一想自己安排得對不對,動不動就責怪下級不得力、不努力、沒能力、笨蛋一個,象這樣,所有的下級都不敢再說什麼了。家庭中也是這樣,如果互相都在責怪對方,那麼矛盾就會逐漸加大,就會激化。所以,當領導的,听取匯報一定要多听幾個人的,然後進行分析比較,再下判斷。事情出了後,首先要檢討白己的安排對不對,用人對不對,首先要檢討自己,責備自己,調查清楚確實是下級的錯誤再責怪也不遲。

    【原文】數見久待而不任,奸則鹿散。使人問他則不蠰1私。是以龐敬還公大夫,而戴歡詔視車,周主亡玉簪,商太宰論牛矢。

    【注釋】1.蠰︰(yu育)《左傳•昭公十四年》︰“鮒也蠰獄。”《國語•齊語》︰“市賤蠰貴。”《孟子•萬章上》︰“百里奚自蠰于秦牧養牲者五羊之皮。”《韓非子•難言》︰“傅說轉蠰;孫子臏腳于魏。”本意為賣,出售之意。這里用為賣弄之意。

    【譯文】幾次召見下級讓其長時間等待而不委任職事,表現出奸詐那麼人們就會象鹿群一樣驚散。派人去問他那麼他就不會賣弄小聰明。因此龐敬召回公大夫,而戴歡命令人去視察臥車,周君故意丟失玉簪,商朝太宰斷言有牛屎。

    【說明】本節是對第五條“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的說明,幾次召見下級讓其長時間等待而不委任職事,這種情形現代也多見,有的領導確實是拿不定主意,但有的領導卻是故意表現自己的“深沉”,這種所謂的“深沉”,其實也就是奸詐。他是想使下級害怕恐懼而謹慎從事,可是在人才可以充分流動的古代、今天,真正有本事的人也就會象鹿群一樣被驚而四散。等你再想尋找人才的時候,就再也找不著了。

    【原文】挾智而問,則不智者至;深智一物,眾隱皆變。其說在昭侯之握一爪也。故必南門而三鄉1得。周主索曲杖而群臣懼,卜皮事2庶子,西門豹詳3遺轄4。

    【注釋】1.鄉︰用作動詞,通“向”。《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鄉師而哭。”《荀子•非相》︰“鄉則不若,吃蠣  !薄盾髯#8226;仲尼》︰“鄉方略,審勞佚,畜積修斗而能顛倒其敵者也。”《荀子•王霸》︰“主之所極然帥群臣而首鄉之者,則舉義志也。”《韓非子•十過》︰“秦、韓為一以南楚。”《史記•田單列傳》︰“東鄉坐。”這里用為方向之意。

    2.事︰《易•蠱•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老子•二十三章》︰“故從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論語•學而》︰“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論語•子罕》︰“出則事公卿,入則事父兄。”《孟子•梁惠王下》︰“間於齊、楚,事齊乎?事楚乎?”《荀子•臣道》︰“事聖君者,有听從無諫爭。”《韓非子》︰“今管仲不務尊主明法,而事增寵益爵。”《玉篇•史部》︰“事,奉也。”作動詞,這里用為侍奉之意。

    3.詳︰古同“佯”。《楚辭•天問》︰“梅伯受醢,箕子詳狂,”《韓非子•內儲說上》︰“西門豹詳遺轄。”《史記•晉世家》︰“驪姬詳譽太子,而陰令人憎惡太子。”這里用為假裝之意。

    4.轄︰(xi 俠)大車軸頭上穿著的小鐵棍,可以管住輪子使不脫落。《左傳•哀公三年》︰“巾車脂轄。”《說文》︰“轄,鍵也。”韓愈等《征蜀聯句》︰“軸折鮮聯轄。”

    【譯文】憑仗著自己的智慧去詢問,那麼沒有智慧的人就會來到︰深入地用智慧去探究一個事物,眾多隱藏的就會改變。這個說法在韓昭侯只抓住一只手的故事中。所以必然了解南門那麼其它三方的情況也就了解了。周國的君主索取彎曲的拐杖而群臣都害人,卜皮侍奉小老婆的兒子,西門豹假裝丟失了車軸上的銷子。

    【說明】本節是對第六條“拿自己已經知道的情況去詢問臣下是否虛偽”的說明,這是說那些自以為是的人,這些人憑仗著自己有點智慧,就以為不得了,因此真正有智慧的人就會離開他,或者躲開他,而沒有智慧的人呢?就會來吹捧他,贊譽他。這種事情現代太多了,隨處可見。而深入地用智慧去探究一個事物,那麼眾多隱藏的肯定就要改變自己,因為不改變自己,也就隱藏不下去了。而挾智而問的人,一般不會去深智一物,只有好奇心重而且謙虛的人才會去深智一物。所以當領導的人,千萬不要挾智而問,而要學會謙虛。謙虛並保持自己的好奇心,才能深智一物,才能使眾隱皆變。

    【原文】倒言反事以嘗1所疑,則奸情得。故陽山謾2褪 壯菸 厥梗 肴擻 遙 又 園茁恚 硬 險擼 霉 厥小br />
    【注釋】1.嘗︰《左傳•襄公十八年》︰“諸侯方睦于晉,臣請嘗之,若何?”杜預注︰“嘗,試其難易也。”《韓非子•說難》︰“論其所憎,則以為嘗己也。”《小爾雅•廣言》︰“嘗,試也。”《史記•張耳陳余列傳》︰“乃使五千人令張、陳澤先嘗秦軍,至皆沒。”《廣韻•陽韻》︰“嘗,試也。”這里用為試探之意。

    2.謾︰《荀子•非相》︰“鄉則不若,吃蠣  !薄逗 親#8226;守道》︰“非所以豫尾生也,所以使眾人不相謾也。”《說文》︰“謾,欺也。”《漢書•匈奴傳》︰“是面謾也。這里用為欺騙、誹謗之意。

    【譯文】把話倒著說把事反著做來試探自己所懷疑的事,那麼奸邪的情況就可以得知。所以陽山君假裝欺騙褪 壯菁僮拔 毓拐擼 牘思僮盎 遙 又 僮八蛋茁恚 硬僮襖  咚系娜耍 浪霉 僮捌脹ㄈ斯乜 br />
    【說明】本節是對第七條“說些與本意相反的話做些與實情相反的事”的說明,韓非這里所說的僅是一種手段,一種權術,這種手段儒家並不提倡。但為著生存與發展,這種手段到現代卻也是越演越烈了,不僅在政壇,就連家庭里也是這樣。這其實是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的表現,人與人之間如果是信任的,怎麼用得著這些手段呢?

    【原文】衛靈公之時,彌子瑕有寵,專于衛國。侏儒有見公者曰︰“臣之夢踐矣。”公曰︰“何夢?”對曰︰“夢見灶,為見公也。”公怒曰︰“吾聞見人主者夢見日,奚為見寡人而夢見灶?”對曰︰“夫日兼燭天下,一物不能當也;人君兼燭一國人,一人不能擁1也。故將見人主者夢見日。夫灶,一人煬2焉,則後人無從見矣。今或者一人有煬君者乎?則臣雖夢見灶,不亦可乎!”

    【注釋】1.擁︰(y ng雍)通“壅”。《史記•朝鮮列傳》︰“又擁閼不通。”《三國志•夏侯尚傳》︰“事不擁隔。”這里用為阻塞之意。

    2.煬︰(y ng揚)《莊子》︰“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積薪,冬則煬之。”《戰國策》︰“若灶則不然,前之人煬,則後之人無從見也。”《淮南子》︰“冬則羊裘解札,短褐不掩形而煬灶口。”《說文》︰“煬,炙燥也。”這里用為烘烤、烤火之意。

    【譯文】在衛靈公的那個時候,彌子瑕得到寵信,在衛國專權獨斷。有一個見到衛靈公的侏儒說︰“我的夢應驗了。”衛靈公說︰“什麼夢?”侏儒回答說︰“夢見灶,因此就見到您了。”衛靈公發怒說︰“我听說要見君主的人夢見太陽,為什麼你要見到君主而夢見灶呢?”侏儒回答說︰“那太陽照亮天下,沒有一樣東西可以把它擋住;君主照亮一國人,一個人是不能夠阻塞他的。所以將要見到君主的人夢見太陽。至于那灶,是一個人在灶門烤火的,那麼後面的人是沒有辦法見到火的。如今或許有一個人在烤您的火而把您的光亮擋住了?那麼我雖然夢見了灶,不是也可以嗎?”

    【說明】本節是對第一條“從多方面來參照情況”的說明,看來這個衛靈公就只听彌子暇一個人的了,所以侏儒把他當成灶門。灶門既然被一個人擋住,那麼其他人也就看不見火光了。所有的領導人願意被一個人擋住嗎?當然不願意。如果不願意,那麼就要從多方面來參照情況,多听幾個人的話,才能真正掌握情況。

    【原文】魯哀公問于孔子曰︰“鄙諺曰︰‘莫眾而迷。’今寡人舉事,與群臣慮之,而國愈亂,其故何也?”孔子對曰︰“明主之問臣,一人知之,一人不知也;如是者,明主在上,群臣直議于下。今群臣無不一辭同軌乎季孫者,舉魯國盡化為一,君雖問境內之人,猶之人,不免于亂也。”

    【譯文】魯哀公問孔子說︰“民間諺語說︰‘沒有眾人就會迷惑。’如今我做事,總是與群臣一起考慮,而國家卻越來越亂,這是什麼原因呢?”孔子回答說︰“明白的君主詢問臣下,有一人知道,有一人不知道;象這樣的話,明白的君主在上,群臣在下面直率地議論。如今群臣沒有不和季孫統一口徑的,整個魯國眾口一詞,君主雖然詢問魯國所有的人,就好象問一個人,所以國家免不了混亂。”

    【說明】本節是對第一條“從多方面來參照情況”的舉例說明,與上節一樣,所舉例的是一個故事。季孫氏就與彌子暇一樣,擋住了灶門,而更為甚者,他會把灶里的火說成是綠的、黑的,這就是“指鹿為馬”,從而使魯哀公更加迷惑。一個領導當成這樣,可謂悲哀得很了。“指鹿為馬”的故事發生在漢朝,季孫氏出現在春秋時期,兩事相隔四百多年,歷史一再重演,說明了什麼?其實,這樣的事現代也有,怎麼不令人悲哀!

    【原文】一曰︰晏嬰子1聘魯,哀公問曰︰“語曰︰‘莫三人而迷。’今寡人與一國慮之,魯不免于亂,何也?”晏子曰︰“古之所謂‘莫三人而迷’者,一人失之,二人得之,三人足以為眾矣,故曰‘莫三人而迷’。今魯國之群臣以千百數,一言于季氏之私。人數非不眾,所言者一人也,安得三哉?”

    【注釋】1.晏嬰(?∼公元前500)  中國春秋時齊國的思想家。字仲,謚平,亦稱晏平仲。夷維(今山東省高密)人。齊靈公二十六年(前556),繼其父晏弱任齊卿,歷仕齊靈公、莊公、景公三世。卒于景公四十八年。前後從政56年,聲名顯于諸侯。他主張修文德,輕鬼神。景公生病,意欲降罪祝史,他以為不可,于是進諫說︰“雖有善祝,豈能勝億兆人之詛?”彗星出現,景公想舉行禳祭,他用“天道不諂,不式其命”的道理,說明祈福禳災無益,要求齊君善理政事,多關心人民疾苦。他還從現實生活出發,以烹飪、奏樂為例,指出了和與同的差別,說明事物矛盾“相成相濟”,並在“和”與“同”的關系問題上發展了史伯的思想,進一步提出了“可”與“否”對立統一的觀點。說“君所謂可,而有否焉”;“君所謂否,而有可焉”。他還明確指出清濁、大小、長短、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等現象相反相濟的規律。晏子的哲學思想主要見于《左傳》。《晏子春秋》是戰國時人纂輯而成的,學術界有人認為是後人偽托,不足信。《孟子•梁惠王下》︰“昔者齊景公問於晏子曰。”

    【譯文】另有一說︰晏嬰出訪魯國,魯哀公問他︰“俗話說︰‘沒有三個人合計就會迷惑。’如今我與全國人一起思慮,魯國還是免不了混亂,為什麼?”晏子說︰“古代所謂‘沒有三個人合計就會迷惑’,是指一個人失策,兩個人得計,三個人就可以為眾,所以說‘沒有三個人合計就會迷惑’。如今魯國的群臣以千百數計算,但都統一口徑于季孫氏的私心。人數不是不多,所言談的都一樣,怎麼說得到三個人呢?”

    【說明】本節是上節的另一條記錄,內容大致一樣,不同的是將孔子換成了晏子。這可能是人們傳說之間的誤差。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種故事有多人傳說,可見當時人們對君主施政的關注。

    【原文】齊人有謂齊王曰︰“河伯,大神也。王何不試與之遇乎?臣請使王遇之。”乃為壇場大水之上,而與王立之焉。有間,大魚動,因曰︰“此河伯。”

    【譯文】齊國有個人對齊王說︰“河伯,是個大神,大王為何不嘗試著與他見一面呢?請讓我使大王見他一面。”于是就在黃河邊上修築了一個祭祀壇場,並與齊王並肩而立。過了一會兒,有條大魚游動,因而說︰“這就是河伯。”

    【說明】這也是一個不從多方面來參照情況的故事,有一個人說,齊王便相信了,而沒有去听听其他人的意見,這就可見齊王的愚蠢了。這種情況現代也多見,只听一個人說,就信以為真,借口是︰“無風不起浪。”而不自己動腦筋想一想,就算自己不動腦筋,也可以多听幾個人說,才不致于勞師動眾,勞命傷財。

    【原文】張儀1欲以秦、韓與魏之勢伐齊、荊,而惠施2欲以齊、荊偃3兵。二人爭之。群臣左右皆為張子言,而以攻齊、荊為利,而莫為惠子言。王果听張子,而以惠子言為不可。攻齊、荊事已定,惠子入見。王言曰︰“先生毋言矣。攻齊、荊之事果利矣,一國盡以為然。”惠子因說︰“不可不察也。夫齊、荊之事也誠利,一國盡以為利,是何智者之眾也?攻齊、荊之事誠不可利,一國盡以為利,何愚者之眾也?凡謀者,疑也。疑也者,誠疑︰以為可者半,以為不可者半。今一國盡以為可,是王亡半也。劫主者固亡其半者也。”

    【注釋】1.張儀︰(?∼前310)戰國時著名的縱橫家。張儀為魏人,于魏惠王時入秦。秦惠文君以為客卿。惠文君十年(前 328),秦使張儀、公子華伐魏,魏割上郡(今陝西東部)于秦。當年,張儀為秦相。惠文君于十三年稱王,並改次年為更元元年。更元二年,張儀與齊、楚、魏之執政大臣在□桑相會,隨即免相。次年,張儀相于魏,更元八年,又相于秦。十二年,張儀相于楚,後又歸秦。惠文王卒武王立,武王素與張儀有隙,儀于武王元年(魏襄王九年,前 310)離秦去魏。據《竹書紀年》,張儀于此年五月卒于魏。《漢書•藝文志》縱橫家類有《張子》十篇,匯集了張儀的作品或和他有關的材料。此書漢以後已亡佚。在傳世的戰國銅兵器中,有一銅戈之上刻有“十三年相邦儀之造”和“咸陽工師”之類的銘文,當是秦惠王十三年張儀任相邦時所作。《孟子•滕文公下》︰“景春曰︰‘公孫衍、張儀,豈不誠大丈夫哉!’”《韓非子•十過》︰“豈如因張儀為和于秦哉?”《韓非子•說林上》︰“魏兩用犀首、張儀而西河之外亡。”

    2.惠施︰戰國時期宋國人。《荀子•不苟》︰“是說之難持者也,而惠施、鄧析能之。”《荀子•非十二子》︰“足以欺惑愚眾,是惠施、鄧析也。”《韓非子•內儲說上》︰“與惠子之言‘亡其半’也。”

    3.偃︰《書•武成》︰“王來自商,至于豐,乃偃武修文。”《詩•小雅•北山》︰“或棲遲偃仰,或王事鞅掌。”《荀子•非相》︰“與時遷徙,與世偃仰。”《荀子•王制》︰“偃然案兵不動。”這里用為停止之意。

    【譯文】張儀想利用秦國、韓國和魏國的聯合勢力去攻伐齊國、楚國,而惠施想與齊國、楚國罷兵不戰,兩人為此而爭執。群臣百官都贊同張儀的意見,認為攻打齊國、楚國為有利,而沒有一人贊同惠施的意見。魏王結果听從張儀的意見,而認為惠施的意見不可取。攻打齊國、楚國的事就這樣定了,惠施就進宮見魏王。魏王說︰“先生不要再說了,攻打齊國、楚國的事果然是很有利的,全國人都認為是這樣。”惠施因此說︰“不可以不明察呀。那攻打齊國、楚國的事誠然有利,一國人也認為有利,為何有智慧的人這麼多?如果攻打齊國、楚國的事確實不利,而一國人都認為有利,為何愚蠢的人這麼多?凡是謀劃之事,是因為有懷疑。所謂的懷疑,是確實有疑;認為可以的佔一半,認為不可以的佔一半。如今一國人都認為可以,是大王失去了另一半。劫持君主的人就是使大王失去了另一半。”

    【說明】本節故事還是為說明“不從多方面來參照情況”而舉的例子,確實,全體異口同聲這種現象不是正常現象,某一件事在計劃謀劃階段,總會有人持不同意見,因為每一個人所站的角度不同,看事情的發展也就不一樣。如果全體異口同聲,那只能說明那另一半人迫于各種原因而改變自己的意見。這種不正常現象不能使事情朝正常的方向發展,只能使事情失敗。

    【原文】叔孫1相魯,貴而主斷。其所愛者曰豎牛,亦擅用叔孫之令。叔孫有子曰壬,豎牛妒而欲殺之,因與壬游于魯君所。魯君賜之玉環,壬拜受之而不敢佩,使豎牛請之叔孫。豎牛欺之曰︰“吾已為爾請之矣,使爾佩之。”壬因佩之。豎牛因謂叔孫︰“何不見壬于君乎?”叔孫曰︰“孺子何足見也。”

    豎牛曰︰“壬固已數見于君矣。君賜之玉環,壬已佩之矣。”叔孫召壬見之,而果佩之,叔孫怒而殺壬。壬兄曰丙,豎牛又妒而欲殺之。叔孫為丙鑄鐘,鐘成,丙不敢擊,使豎牛請之叔孫。豎牛不為請,又欺之曰︰“吾已為爾請之矣,使爾擊之。”丙因擊之。叔孫聞之曰︰“丙不請而擅擊鐘。”怒而逐之。丙出走齊。居一年,豎牛為謝叔孫,叔孫使豎牛召之,又不召而報之曰︰“吾已召之矣,丙怒甚,不肯來。”叔孫大怒,使人殺之。二子已死,叔孫有病,豎牛因獨養之而去左右,不內人,曰︰“叔孫不欲聞人聲。”不食而餓殺。叔孫已死,豎牛因不發喪也,徙其府庫重寶,空之而奔齊。夫听所信之言而子父為人J2,此不參之患也。

    【注釋】1.叔孫︰魯國的三家之一,三家︰指魯國的三家大夫孟孫、叔孫、季孫氏,他們三家當時掌握了魯國的政權。當時長期掌握實權的,主要是魯莊公的三個弟弟季友、叔牙、慶父的子孫,稱為季孫氏、叔孫氏和孟孫氏三家(他們都是魯桓公之後,也稱三桓),即所謂“政在大夫”。

    2.J︰通“戮”。《墨子•明鬼》︰“是以賞于祖而J于社。”《禮記•大學》︰“闢則為天下J矣。”《禮記•月令》︰“祭獸J禽。”《韓非子•孤憤》︰“不J于吏誅,必死于私劍矣。”《韓非子•和氏》︰“然則有道者之不J也,特帝王之璞未獻耳。”這里用為殺戮之意。

    【譯文】叔孫氏做了魯國的相國,尊貴而專權獨斷。他所寵愛的一個人叫豎牛,也獨自執掌叔孫氏的命令。叔孫氏有個兒子叫壬,豎牛嫉妒他而想殺了他,因此與壬到魯國君主住的地方游玩。魯君賞給他一只玉環,壬跪拜接受了但不敢佩帶,便讓豎牛去請示叔孫氏。豎牛就欺騙他說︰“我已經替你請示了,讓你佩帶它。”壬因此就佩帶在身上。豎牛于是去告訴叔孫氏說︰“為什麼不帶壬去見國君呢?”叔孫氏說︰“小孩子哪里用得著去見國君呢?”

    豎牛說︰“壬已經好幾次去見到國君了。國君賞賜的玉環,壬已經佩帶在身上了。”叔孫氏于是召壬來見,果然見到壬已經佩帶了玉環,叔孫氏大怒之下殺了壬。壬的兄長叫丙,豎牛又嫉妒他而想殺死他。叔孫給丙鑄造了一口鐘,鐘造成後,丙不敢敲鐘,讓豎牛去請示叔孫︰豎牛不去請示,又欺騙他說︰“我已經替你請示了,讓你敲鐘。”丙因此而敲鐘。叔孫听到聲音後說︰“丙不請示就擅自敲鐘。”發怒而把丙逐出家門。丙于是出走到了齊國,過了一年,豎牛替丙向叔孫謝罪,叔孫便讓豎牛去召丙回來,豎牛不去召回丙而回來報告說︰“我已經去召回丙了,丙很生氣,不肯回來。”叔孫大怒,派人去殺死了丙。兩個兒子死後,叔孫生了病,豎牛借口單獨養病而撤掉叔孫的侍衛,不讓人進宮內,說︰“叔孫不願意听到人的聲音。”不給叔孫進食而餓死了叔孫。叔孫死後,豎牛又不發喪,而去搬運府庫里的重寶,搬空了府庫而逃到齊國。那叔孫听信所信任的人而使父子三人被殺害,這就是不參照多方面的情況的禍害。

    【說明】本節故事還是為說明“不從多方面來參照情況”而舉的例子,這樣的悲劇在現代也很多,某女因相信朋友的話懷疑丈夫與別的女人有染,便憤而與丈夫離婚,結果其朋友堂而皇之與她的丈夫喜結良緣。真不知道這些人是怎麼想的,自家人不相信偏要去相信外人?不亦蠢乎?不亦悲乎?

    【原文】江乞為魏王使荊,謂荊王曰︰“臣入王之境內,聞王之國俗曰︰‘君子不蔽1人之美,不言人之惡。’誠有之乎?”王曰︰“有之。”“然則若白公之亂,得庶2無危乎?誠得如此,臣免死罪矣。”

    【注釋】1.蔽︰《周禮•巾車》︰“蒲蔽。”《管子》︰“乘馬其蔽五。”《韓非子•存韓》︰“韓事秦三十余年,出則為扦蔽,入則為席薦。”《淮南子•修務》︰“景以蔽日。”《說文》︰“蔽,蔽蔽小草也。”《廣雅》︰“蔽,障也,隱也。”這里用為遮住、遮掩、庇護之意。

    2.庶︰(shu樹)《詩•召南•坑忻貳罰骸坑忻其實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詩•衛風•碩人》︰“庶姜孽孽,庶士有A。”《詩•齊風•雞鳴》︰“會且歸矣,無庶予子憎。”《詩•檜風•素冠》︰“庶見素冠兮。”《詩•小雅•弁》︰“未見君子,憂心奕奕。既見君子,庶幾說懌。”《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伍舉)懼而奔鄭,引領南望曰︰‘庶幾赦余。’”《論語•先進》︰“回也其庶乎!屢空。”《爾雅•釋言》︰“庶,幸也。”《玉篇•廣部》︰“庶,幸也,冀也。”這里用為希冀之意。

    【譯文】江乞替魏王出使楚國,對楚王說︰“我進入大王的境內後,听說貴國的習俗是︰‘君子不掩蓋別人的美德,不言談別人的惡行。’真有這種習俗嗎?”楚王說︰“有啊。”江乞說︰“那麼象白公之類的造反作亂,能有希望不危險了?如果真是這樣,我就可以免去死罪了。”

    【說明】本節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的補充說明,楚國的白公造反作亂,楚王並沒有將白公嚴厲處罰,那麼就顯露不出君王的威勢。因此很多人就可以違法亂紀,從而逍遙法外。如果這樣,國家就會混亂。所以江乞認為,在楚國違法亂紀,就可以免除死罪。楚王的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對的,法律就是對違法亂紀的人進行懲處的,如果大家都不議論壞人壞事,法律也就失去了震懾作用,如果都能包容壞人壞事,那還要法律來干什麼呢?

    【原文】衛嗣君重如耳1,愛世姬,而恐其皆因其愛重以壅2己也,乃貴薄疑以敵之如耳,尊魏姬以耦3世姬,曰︰“以是相參4也。”嗣君知欲無壅,而未得其術也。夫不使賤議貴,下必坐5上,而必待勢重之鈞也,而後敢相議,則是益樹壅塞之臣也。嗣君之壅乃始。

    【注釋】1.如耳︰人名。春秋戰國時期衛國大夫。

    2.壅︰《戰國策•齊策》︰“宣王因以晏首壅塞之。”《韓非子•主道》︰“是故人主有五壅。”《漢書•劉向傳》︰“趙高專權自恣,壅蔽大臣。”三國魏阮籍《東平賦》︰“其君處壅翳蔽塞,窕邃弗章,倚以陵墓,帶以曲房。”這里用為蒙蔽之意。

    3.耦︰同“偶”。《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射者三耦。”《左傳•僖公九年》︰“耦俱無猜。”《莊子•齊物論》︰“嗒焉似喪其耦。”《易•系辭下》︰“陽卦奇,陰卦耦。”這里用為雙數、成對、相對之意。

    4.參︰(cen僧)《論語•衛靈公》︰“立,則見其參於前也;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莊子•在宥》︰“吾與日月參光,吾與天地為常。”這里用為等同之意。

    5.坐︰定罪,由…而獲罪。《左傳•昭公二十三年》︰“使與邾大夫坐。”《蒼頡篇》︰“坐,罪也。”《新編五代史平話》︰“遣郭威招誘白承福入居太原城中,以謀叛坐之,並其部屬四百余口盡殺之,不留一個。”

    【譯文】衛嗣君器重如耳,寵愛世姬,而又害怕他們靠了自己的愛寵而來蒙蔽自己,于是便提高薄疑的地位來與如耳匹敵,尊敬魏姬來與世姬相對,說︰“這樣來使他們互相等同。”衛嗣君知道自己不能被蒙蔽,然而沒有得到方法。如果不讓卑賤的人去議論高貴的人,定罪時下級必然要與上級連坐,而一定要等到臣下權勢相等後,才敢互相議論,那麼這便是更多地培養了蒙蔽自己的臣子。衛嗣君的被蒙蔽也就從此開始了。

    【說明】本節是對第三條“誠信獎賞以使受賞人能盡其所能”的補充說明,也就是說,衛嗣君害怕獎賞,害怕寵愛一個人,而要同時獎賞幾個人,同時寵愛幾個人似乎才是對的。我們現在的領導也多犯這種錯誤,生怕只獎賞一個人會引起眾怒。其實大可不必害怕,某人做好了,獎賞就是,因為這可以激勵那些做得不好的人。如果此人受到獎賞而變得趾高氣揚,懲罰他就是。不要因為某人有功就不追究他的過錯,功是功錯是錯,一定要分開來處理。

    【原文】夫矢來有鄉1,則積鐵以備一鄉;矢來無鄉,則為鐵室以盡備之。備之則體不傷。故彼以盡備之不傷,此以盡敵之無奸也。

    【注釋】1.鄉︰用作動詞,通“向”。《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鄉師而哭。”《荀子•非相》︰“鄉則不若,吃蠣  !薄盾髯#8226;仲尼》︰“鄉方略,審勞佚,畜積修斗而能顛倒其敵者也。”《荀子•王霸》︰“主之所極然帥群臣而首鄉之者,則舉義志也。”《韓非子•十過》︰“秦、韓為一以南楚。”《史記•田單列傳》︰“東鄉坐。”這這里用為方向之意。

    【譯文】如果箭射來有一定的方向,那麼可以堆積成鐵牆來防備這一方向;如果箭射來沒有一定的方向,那麼就要築成鐵室以全面防備。全面防備身體就不會受傷。所以防備全面就不會受到傷害,用這種全面防備的辦法才沒有奸邪之事的發生。

    【說明】本節是對第四條“一一听取稟告並用稟告來督責下級”的補充說明,也就是說,如果言論來自同一個方向,那就只在這一邊努力;如果言論來自各方,那就要在各方面防備。防備好了,就不會受騙,防備不全面,就會受騙上當。所謂防備,就是多听多思,你說得對,就按你說的辦,事後用你的建議、承諾來檢查你的工作結果,好則獎,錯則罰。

    【原文】龐恭與太子質于邯鄲1,謂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不信。”“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不信。”“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龐恭曰︰“夫市之無虎也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鄲之去魏也遠于市,議臣者過于三人,願王察之。”龐恭從邯鄲反,竟不得見。

    【注釋】1.邯鄲︰地名。趙國的一個城邑。位于今河北省南部京廣鐵路線上。

    【譯文】龐恭和太子一起作為人質在邯鄲,龐恭對魏王說︰“如今有一個人說集市上有老虎,大王您相信嗎?”魏王說︰“不相信。”龐恭說︰“有兩個人說集市上有老虎,大王您相信嗎?”魏王說︰“不相信。”龐恭說︰“有三個人說集市上有老虎,大王您相信嗎?”魏王說︰“我相信。”龐恭說︰“那集市上沒有老虎是很明顯的,然而三個人說就變成了有老虎。如今邯鄲離魏國比到集市遠得多,而議論的臣子超過了三人,希望大王明察。”龐恭從邯鄲回來後,就再也見不到魏王了。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四條“一一听取稟告並用稟告來督責下級”的補充說明,龐恭是魏國一個縣的縣令,被派往趙國與魏國太子一起當人質,他想試探魏王的態度,便提出了這個問題。果不其然,魏王竟是一個輕信的人,所以他從邯鄲回來後,就再也見不到魏王了,因為魏王听信了別人的讒言,不再相信龐恭了。象這樣輕信的領導,愚蠢的領導,替他賣命有什麼意思呢?

    【原文】董閼于為趙上地守。行石邑山中,澗深,峭如牆,深百仞,因問其旁鄉左右曰︰“人嘗有入此者乎?”對曰︰“無有。”曰︰“嬰兒、痴聾、狂悖之人嘗有入此者乎?”對曰︰“無有。”“牛馬犬彘嘗有入此者乎?”對曰︰“無有。”董閼于喟然太息曰︰“吾能治矣。使吾治之無赦,猶入澗之必死也,則人莫之敢犯也,何為不治之?”

    【譯文】董閼于做了趙國上黨郡的郡守。一次巡視石邑山時,見山澗很深,峻峭如牆直立,有百仞之深,于是便問居住在山澗附近的人說︰“有人曾經進入過這山澗下面嗎?”鄉里人回答說︰“沒有。”董閼于說︰“有嬰兒、痴呆聾子、精神錯亂的人曾經進入過這個山澗下面嗎?”鄉里人回答說︰“沒有。”董閼于說︰“有牛馬狗豬等動物曾經進入過這個山澗下面嗎?”鄉里人回答說︰“沒有。”董閼于感慨地長嘆說︰“我能治理了。讓我治理而且沒有寬赦,就象進入這個山澗必死一樣,那麼就沒有人敢犯法了,怎麼會治理不好呢?”

    【說明】本節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舉的例子,如果將違法亂紀的人都丟入這個山澗,那麼人人都會害怕,從而不敢違法亂紀了。所以,可以說,董閼于是懂得了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的作用。

    【原文】子產相鄭,病將死,謂游吉曰︰“我死後,子必用鄭,必以嚴蒞人。夫火形嚴,故人鮮灼;水形懦,人多溺。子必嚴子之形,無令溺子之懦故。”子產死。游吉不肯嚴形,鄭少年相率為盜,處于1澤,將遂以為鄭禍。游吉率車騎與戰,一日一夜,僅能克之。游吉喟然嘆曰︰“吾蚤2行夫子之教,必不悔至于此矣。”

    【注釋】1.︰(w i唯)是古代的一種可食植物,生長于沼澤地中。《說文》︰“,菜也。”《玉篇》︰“,菜也,似韭而黃。”

    2.蚤︰《詩•豳風•七月》︰“四之日其蚤。”《禮記•禮器》︰“不麾蚤。”《禮記•中庸》︰“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譽於天下者也。”《荀子•大略》︰“殺大蚤,朝大晚,非禮也。”《韓非子•揚榷》︰“主不蚤止,狗益無巳。”《淮南子•天文》︰“日至于曾泉,是謂蚤食。”《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使遂蚤得處囊中。乃穎脫而出。”這里用為“早”之意。

    【譯文】子產做了鄭國的相國,病得快要死了,就對游吉說︰“我死後,先生一定會掌管鄭國,你必然要用嚴峻的手段來治理民眾。那火的形狀是嚴峻的,所以人們很少被燒傷;那水的形狀是懦弱的,人們就多被水淹死。先生必然使您的形象嚴峻,不要讓人們因為您的懦弱而淹死。”子產死了。游吉不肯使自己的形象嚴峻,鄭國的青少年相互當了強盜,盤踞在長滿菜的沼澤地中,將逐漸成為鄭國的禍害。游吉于是帶領騎兵和他們作戰,打了一天一夜,才算把他們打敗。游吉感慨地嘆息說︰“我要是早點听從子產先生的教誨,必然不至于後悔到今天。”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舉的例子,國家制定法律擺在那里,就是要顯明威勢,因為法律就是用來懲處違法亂紀的人的,否則還要法律來干什麼?既然有法律擺在那里,可是執政者還要裝出一付慈悲的面孔,那顯然就是偽善了,這種偽善的慈悲,就會使人們產生錯覺和僥幸心理,從而破壞法律的執行。不僅國家如此,家庭里也是這樣,每家有每家的規矩,規矩就是不允許家庭成員犯這樣那樣的過錯,可是家長偏要慈悲為懷,那麼其家庭成員也就可以犯錯誤了。既然在家里可以犯錯,可以不受懲罰,那麼在社會上也就可以犯錯誤而不受懲處了,這種錯誤的溺愛方式不知道毀了多少優秀的青少年人。

    【原文】魯哀公問于仲尼曰︰“《春秋》之記曰︰‘冬十二月,1霜,不殺菽2。’何為記此?”仲尼對曰︰“此言可以殺而不殺也。夫宜殺而不殺,桃李冬實。天失道,草木猶犯干之,而況于人君乎!”

    【注釋】1.︰(y n隕)古通“隕”。《文選•司馬相如<上林賦>》︰“臨坻注壑,浼爵墜。”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屯部》︰“,假借為隕。”這里用為隕落、降下之意。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作“隕霜不殺草”。

    菽︰《詩•小雅•小宛》︰“中原有菽,小民采之。”《詩•小雅•小明》︰歲聿雲莫,采蕭獲菽。”《詩•小雅•采菽》︰“采菽采菽,筐之之。”《詩•大雅•生民》︰“以就口食,之荏菽。”《荀子•榮辱》︰“惟菽藿糟糠之為睹,則以至足為在此也。”《荀子•富國》︰“綴菽飲水。”《漢書•王莽傳》︰“故富者犬馬余菽粟,驕而為邪;貧者不厭糟糠,窮而為奸。”《春秋•考異》︰“菽者稼最強。古謂之  何街 梗 褡腫 摹〕惱擼 詼怪  H淮蠖乖惠模 姑繚換簦 《乖蛟磺E。”這里用為豆及豆葉之意。

    【譯文】魯哀公問孔子說︰“《春秋》的記載說︰‘冬天十二月,降霜,不傷害豆類作物。’為什麼要記載這件事?”孔子回答說︰“這是說可以傷害而不傷害。那適宜傷害的而不傷害,那麼桃樹李樹冬天就可以結果實了。天失去了道路,草木尚且沒有侵犯它,更何況人間的君主呢!”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舉的例子,天的威勢就是它的降霜降雪以及炎熱,但這些只傷害那些應該被傷害的動植物,而不會傷害不應該被傷害的動植物。比如松樹、豆類植物、冬小麥等等在冬天不會被傷害,而很多害蟲卻經不起寒冬。當然,這是中國古人的認識。現在我們知道,松樹、豆類植物、冬小麥等等,是因為它們有耐寒的基因,而不是老天不肯傷害它們。但天的這些威勢,卻會使我們人類害怕,如果我們不害怕嚴寒,干嘛還要穿棉衣?天有時會失去道路,但那是人類的胡作非為所造成的。領導人有時失去道路,那就是下屬的胡作非為所造成的。所以人世間的領導人要仿效天的威勢,建立起自己的威勢,使被管理的人們懂得害怕。

    【原文】殷之法,刑棄灰于街者。子貢以為重,問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棄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則斗,斗必三族相殘也,此殘三族之道也,雖刑之可也。且夫重罰者,人之所惡也;而無棄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無離所惡,此治之道。”

    【譯文】商朝的法律規定,把垃圾倒在街道上的人要處以刑罰。子貢認為這種刑罰太重了,就去問孔子。孔子說︰“這是知道怎樣治理人民的道路。那垃圾被拋棄在街道上必然會塵土飛揚而撲面蓋人,灰塵撲面蓋人,人們必然會憤怒,憤怒了那麼就會爭斗,爭斗的結果必然會使家族之間互相殘殺,這就是殘害家族的道路,雖然處以刑罰也是可以的。況且所謂的重罰,都是人們所厭惡的;而不亂倒垃圾,是人們所容易做到的。使人們行為于所容易的,來避免他們所厭惡的,這就是治理的道路。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舉的例子,重刑才能使人害怕,人們對重刑害怕,才會去選擇容易做到的行為。如果對違法亂紀的行為沒有重刑,那麼任何人都可以任其所為,這個社會可就要混亂不堪了。

    【原文】一曰︰“殷之法,棄灰于公道者斷其手。”子貢曰︰“棄灰之罪輕,斷手之罰重,古人何太毅1也?”曰︰“無棄灰,所易也;斷手,所惡也。行所易,不關2所惡,古人以為易,故行之。”

    【注釋】1.毅︰《左傳》︰“殺敵為果,致果為毅。”《國語•楚語下》︰“強忍犯義,毅也。”這里用為殘忍、殘酷之意。

    2.關︰《後漢書•張升傳》︰“升少好事,多關覽,而任情不羈。”李賢注︰“關,涉也。”這里用為涉獵、牽連、涉及之意。

    【譯文】另有一種說法︰“商朝的法律規定,丟棄垃圾在公共道路上的人要砍斷他的手。”子貢說︰“丟棄垃圾的罪很輕,砍斷手的刑罰很重,古代的人為何這樣殘忍呢?”孔子說︰“不丟棄垃圾,是很容易做到的;斷手,是人們所厭惡的。行為于容易的,不牽連所厭惡的,古代人認為這樣很容易,所以就這樣行為。”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舉的例子,只是說法不同而已,由此我們可以看出,韓非在論述問題時所作的精心準備,以及他做學問的嚴謹態度。

    【原文】中山之相樂池以車百乘使趙,選其客之有智能者以為將行,中道而亂。樂池曰︰“吾以公為有智,而使公為將行,今中道而亂,何也?”客因辭而去,曰︰“公不知治。有威足以服之人,而利足以勸之,故能治之。今臣,君之少客也。夫從少正長,從賤治貴,而不得操其利害之柄以制之,此所以亂也。嘗試使臣︰彼之善者我能以為卿相,彼不善者我得以斬其首,何故而不治!”

    【譯文】中山國的相國樂池帶領百輛車馬出使趙國,他挑選自己的門客中有智慧有才能的人作為領隊,在半路上車隊混亂了。樂池說︰“我以為你很有智慧有才能,而使你為領隊,如今走到半路車隊就混亂了,這是為什麼呢?”這門客因此而要辭職離去,說︰“您不知道治理的方法。有了威勢就足以使人屈服,而有了利益就足以使人勉勵,所以能將人治理好。如今的我,是您的一個年輕的門客。讓年輕的去糾正年長的,讓卑賤的去治理高貴的,而又不能掌握賞罰大權來控制他們,這就是之所以混亂的原因。假使您嘗試讓我有這樣的權力︰他們之中表現很好的我能把他們任命為卿相,他們之中表現不好的我可以殺他們的頭,還有什麼不能治理的呢?”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舉的例子,有權進行獎賞懲罰,才叫有威勢,有威勢才能使人們服從。如果沒有權力沒有威勢,誰服從誰呢?

    【原文】公孫鞅之法也重輕罪。重罪者,人之所難犯也;而小過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無離其所難,此治之道。夫小過不生,大罪不至,是人無罪而亂不生也。

    【譯文】公孫鞅制定的法律也把輕罪當成重罪。所謂的重罪,是人們不容易去犯的;而小的過錯,人們很容易就能去掉的。使人們去掉很容易犯的過錯,不去犯不容易的重罪,這就是治理的道路。那小過錯不產生,大罪就不會來到,這就是人們沒有犯罪而混亂也就不會產生的原因。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把輕罪當成重罪來處罰,就是顯明威勢的一種方法。顯明威勢的目的並不是耍個人威風,耀武揚威,而是以威勢來進行震懾,使人害怕。人們對威勢害怕了,才不會去觸犯威勢。如果人們僅是對某個人害怕,而不對法律感到害怕,那麼混亂照樣會產生。所以威勢的本質是法律,是執行法律的權力,而不是人。

    【原文】一曰︰公孫鞅曰︰“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是謂以刑去刑也。”

    【譯文】另一種說法是︰公孫鞅說︰“執行刑罰,對犯輕罪的人處以重罰,犯輕罪的人就不會來了,犯重罪的人也不會來了,這就是用刑罰來去掉刑罰。”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輕罪容易犯也容易不犯,既然處罰很重,不去犯也就是了。輕罪既然不犯,那麼重罪也就不會去犯了。所以刑罰雖然很重,可最後沒有人犯罪,那麼重與不重的刑罰都是放在那兒沒有用的了。這就是用刑罰來去掉刑罰的道理。現代人高喊著去除死刑,說是保障人權,可是這些侵犯別人人權的人如果得不到重罪懲罰,那麼就會有更多的人視法律為兒戲,不害怕懲罰,社會也就將更加混亂。

    【原文】荊南之地,麗水之中生金,人多竊采金。采金之禁︰得而輒辜1磔2于市。甚眾,壅3離其水也,而人竊金不止。大罪莫重辜于市,猶不止者,不必得也。故今有于此曰︰“予汝天下而殺汝身。”庸人不為也。夫有天下,大利也,猶不為者,知必死。故不必得也,則雖辜磔,竊金不止;知必死,則天下不為也。

    【注釋】1.辜︰《周禮•秋官•掌戮》︰“殺王之親者辜之。”《韓非子•難言》︰“田明辜射;宓子賤、西門豹不斗而死人手。”《韓非子•內儲說上》︰“大罪莫重辜磔于市。”這里用為肢解、分裂肢體的酷刑之意。

    2.磔︰(zh 哲)《爾雅》︰“祭風曰磔。”《禮記•月令》︰“旁磔。”《禮記•月令》︰“九門磔攘。”《荀子》︰“吳子胥不磔姑甦東門外乎!”《韓非子•難言》︰“田明辜射;宓子賤、西門豹不斗而死人手。”《說文》︰“磔,辜也。”《廣雅》︰“磔,張也。”本意為古代祭祀時分裂牲畜肢體,後延伸到殺人用刑。

    3.壅︰《左傳•宣公十二年》︰“川壅而潰。”《荀子•法行》︰“不壅不塞。”《淮南子•主術》︰“業貫萬世而不壅。”《廣雅》︰“壅,障也。”這里用為阻塞、阻擋之意。

    【譯文】在楚國南部某地,有麗水中出產金子,有很多人去偷偷采掘金子。關于偷采金子的禁令規定︰抓住就馬上在街頭分尸示眾。被分尸示眾的人很多,阻塞了麗水水流,而人們還是偷偷采掘金子沒完沒了。對大罪的懲處沒有比分尸示眾更重的了,而仍然不能禁止人們偷采金子,是因為偷采金子不一定被抓到。所以如今有人在這里說︰“給你天下而殺死你。”那是平常的人也不會去干的。那擁有天下,是大利益,仍然不去干的,知道必然會死。所以不一定被抓獲,那麼雖然要被分尸示眾,仍然會偷采金子不停止;知道一定會死,那麼就是有了天下也不會干的。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這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論述的。雖然有重罰,可是還是不能阻止人們偷采金子,為什麼呢?這就是僥幸心理!如果沒有僥幸心理,就象給你天下就殺死你一樣,那麼誰都不肯干。而有了僥幸心理,任何人都不害怕重罰。就象現代有人販賣毒品一樣,屢禁不止,就是因為利益太厚,而且人們都存有僥幸心理。那麼怎樣去掉人們的僥幸心理呢?就是執法一定要嚴。嚴格執行法律,才能使人們不抱有僥幸心理。而古往今來,對法律的執行向來不是很嚴格,因為執行法律的是人,被執行法律的也是人,人與人之間總有人情可講,于是乎法律的執行也就嚴格不起來了。

    【原文】魯人燒積澤。天北風,火南倚,恐燒國。哀公懼,自將眾趣1救火者。左右無人,盡逐獸而火不救,乃召問仲尼。仲尼曰︰“夫逐獸者樂而無罰,救火者苦而無賞,此火之所以無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以賞;救人者盡賞之,則國不足以賞于人。請徒行罰。”哀公曰︰“善。”于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2降北之罪;逐獸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

    【注釋】1.趣︰通“促”。《周禮•縣正》︰“趣其稼事。”《禮記•月令》︰“趣民收斂。”《荀子•身》︰“趣舍無定,謂之無常。”《韓非子•十過》︰“王其趣發信臣,多其車,重其幣以奉韓。”《韓非子•功名》︰“得人心,則不趣而自勸。”這里用為催促,督促之意。

    2.比︰《易•比•辭》︰“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詩•唐風•m杜》︰“嗟行之人,胡不比焉?”《詩•小雅•六月》︰“比物四驪,閑之為則。”陸德明釋文︰“比,齊同也。”《詩•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順克比。”《論語•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禮記•樂記》︰“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比於慢矣。”鄭玄注︰“比,猶同也。”《莊子•逍遙游》︰“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徵一國者,其自視也亦若此矣。”陸德明釋文︰“比,李雲︰‘合也’。”《孟子•梁惠王上》︰“願比死者一灑之,如之何則可?”《荀子•修身》︰“然夫士欲獨修其身,不以得罪于比俗之人也。”《韓非子•初見秦第一》︰“天下又比周而軍華下。”《廣韻•脂韻》︰“比,和也。”這里用為“相合、和同”之意。

    【譯文】魯國人放火焚燒積澤。當時天刮北風,火向南蔓延,恐怕要燒到國都。魯哀公害怕了,親自率領眾人督促救火。身邊左右沒有人,原來都去追逐從火中跑出來的野獸而不去救火,于是召孔子來問。孔子說︰“那追逐野獸的人愉快而不受處罰,救火的人辛苦而沒有獎賞,這就是火災沒有人救的緣故。”魯哀公說︰“說得好。”孔子說︰“事情緊急,來不及用獎賞的辦法;凡是救人的都進行獎賞,那麼動用了國家的財富也不夠用來獎賞人們。請求使用刑罰。”魯哀公說︰“好。”于是孔子就下達命令說︰“凡是不救火的人,與投降敗逃的罪行相同;追逐野獸的人,與闖入禁地的罪行相同。”命令下達後還沒有傳遍而大火已經被撲滅了。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俗話說,水火無情,救火因而可以說是大事,見大火不去撲滅,那就如同見死不救,所以此時可以動用刑罰。人們追逐野獸只能獲得小利,而受到處罰將會很重,于是人們都願意放棄小利而願意受到獎賞。這就是人們的普遍心理!所以威勢不重就不足以懲罰人,獎賞不重就不足以勉勵人。

    【原文】成歡謂齊王曰︰“王太仁,太不忍人。”王曰︰“太仁,太不忍人,非善名邪?”對曰︰“此人臣之善也,非人主之所行也。夫人臣必仁而後可與謀,不忍人而後可近也;不仁則不可與謀,忍人則不可近也。”王曰︰“然則寡人安所太仁?安不忍人?”對曰︰“王太仁于薛公,而太不忍于諸田。太仁薛公,則大臣無重;太不忍諸田,則父兄犯法。大臣無重,則兵弱于外;父兄犯法,則政亂于內。兵弱于外,政亂于內,此亡國之本也。”

    【譯文】成歡對齊王說︰“大王太仁慈了,對人太不狠心了。”齊王說︰“太仁慈,太不狠心,這不是好名聲嗎?”成歡回答說︰“這是做臣子的優良品德,而不是君王所奉行的原則。那做臣子的必須要仁慈然後才可以和他謀事,不狠心待人然後才能與他親近;不仁慈的就不可以和他謀事,狠心待人的那就不可以親近。”齊王說︰“然而我什麼地方太仁慈?什麼地方不狠心待人?”成歡回答說︰“大王太仁慈地對待薛公,而太不狠心對待田氏宗族。太仁慈地對待薛公,那麼大臣們就會沒有權力;太不忍心對待各田氏宗族,那麼他們的父兄就會犯法。大臣們沒有權力,那麼在外的兵將就會軟弱;父兄犯法,那麼內部政事就會混亂。在外兵將軟弱,內部政事混亂,這就是亡國的本源。”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君主、領導人、當權者,面對的是各種各樣的人和事,所以不能表現出仁慈,而是要表現出狠心。因為私有利益的驅使,很多人會不顧法律法規的約定,抱著僥幸心理,去干各種各樣違法亂紀的事,此時就需要領導人、當權者當機立斷,嚴厲處罰這些人。如果表現出仁慈,那麼就會有更多的人違法亂紀,牟取私利,就將會導致混亂的產生。

    【原文】魏惠王謂卜皮曰︰“子聞寡人之聲聞亦何如焉?”對曰︰“臣聞王之慈惠也。”王欣然喜曰︰“然則功且安至?”對曰︰“王之功至于亡。”王曰︰“慈惠,行善也。行之而亡,何也?”卜皮對曰︰“夫慈者不忍,而惠者好與也。不忍,則不誅有過;好予,則不待有功而賞。有過不罪,無功受賞,雖亡,不亦可乎?”

    【譯文】魏惠王告訴卜皮說︰“先生听說我的名聲在外如何?”卜皮回答說︰“我听說大王仁慈惠愛。”魏惠王欣然喜悅地說︰“那麼我的功業會達到什麼程度?”卜皮回答說︰“大王的功業是走向滅亡。”魏惠王說︰“仁慈惠愛,是行善。行善而走向滅亡,那是為什麼呢?”卜皮回答說︰“那仁慈的人不忍心,而惠愛的人好施舍。不忍心,那麼就不懲罰有過錯的人;好施舍,那麼就會不等臣子有功就賞賜。有過錯不懲罰其罪,沒有功業而受到賞賜,雖然滅亡,不也是可以的嗎?”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根據這個故事,韓非更進一步強調,仁慈和惠愛就是走向滅亡的道路。對犯罪的人不忍心,那就會使更多的人犯罪;對沒有功業的人賞賜,那就會使更多的人欺上瞞下。所以,仁慈和惠愛就是走向滅亡的道路。

    【原文】齊國好厚葬,布帛盡于衣衾,材木盡于棺槨。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盡,則無以為蔽;材木盡,則無以為守備。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對曰︰“凡人之有為也,非名之,則利之也。”于是乃下令曰︰“棺槨過度者,戮其尸,罪夫當喪者。”夫戮死,無名;罪當喪者,無利︰人何故為之也?

    【譯文】齊國人喜歡奢侈的葬禮,布帛都用在死人的衣物被蓋上,木材都用在棺槨上。齊桓公為此感到憂慮,就把這告訴管仲說︰“布帛用完了,那麼活人就沒有東西遮蓋了;木材用盡了,那麼就沒有東西來修築防御工事了。而人們奢侈的葬禮卻沒有個完,要禁止的話該怎麼辦?”管仲回答說︰“凡人之所以有所作為,不是圖名,就是圖利。”于是就下達命令說︰“棺槨超過厚度的,就開棺斬尸,並懲罰舉行葬禮的人。”那開棺斬尸,使死者沒有名譽;懲罰舉行葬禮的人,使其沒有利益;人們怎麼又會去作為于這些呢?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想當年,管仲在齊國推行的就是一整套法治政策,才使得齊桓公成為春秋時期的一代霸主。所以,嚴厲的政策一下達,人們就不敢再奢侈地舉行葬禮了。沒有名聲的事、沒有利益的事誰干?誰都不會干!

    【原文】衛嗣君之時,有胥靡逃之魏,因為襄王之後治病。衛嗣君聞之,使人請以五十金買之,五反而魏王不予,乃以左氏易之。群臣左右諫曰︰“夫以一都買胥靡,可乎?”王曰︰“非子之所知也。夫治無小而亂無大。法不立而誅不必,雖有十左氏無益也;法立而誅必,雖失十左氏無害也。”魏王聞之曰︰“主欲治而不听之,不祥。”因載而往,徒獻之。

    【譯文】衛嗣君的時候,有個叫胥靡的囚犯逃到魏國,因給魏襄王的後妃治病而被赦。衛嗣君听說後,派人用五十金請求買他回來,五次往返而魏襄王不肯,後來就用左氏城去交換。群臣都勸諫說︰“用一個都城去買回胥靡這樣一個囚犯,值得麼?”衛嗣君說︰“這不是你們能知道的事。所謂治理沒有小亂就沒有大亂。法令不能確立而處罰不能堅決,雖然有十個左氏城也沒有用處;法令確立而且處罰能堅決,雖然失去十個左氏城也沒有害處。”魏襄王听說後說︰“衛嗣君想治理國家而我不听從他,就不吉祥。”因而把胥靡裝上囚車送回,白白獻給衛嗣君。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為了嚴懲犯罪行為,衛嗣君寧願用一個城市去交換一個囚犯,其目的就是要其他人懂得,一個人犯了罪,不論你跑到天涯海角,無論如何也要抓回來治罪,才能保證法律的嚴肅性。與這種精神相比,我們現代的領導人可就差得多了。某人觸犯了法律,就可以跑到外國去逍遙自在,而那個國家的政府居然還保護他,真叫人不可思議。如果他的國民觸犯了法律跑出國,也受到其它政府保護,那他們應該怎麼辦呢?人們觸犯了法律就可以跑出去躲避法律的懲處,那麼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不惜違法犯法,而所有的國家就會越來越混亂,這真的就是越來越倒退了。

    【原文】齊王問于文子曰︰“治國何如?”對曰︰“夫賞罰之為道,利器也。君固握之,不可以示人。若如臣者,猶獸鹿也,唯薦1草而就2。”

    【注釋】1.薦︰《易•觀•辭》︰“觀,盥而不薦,有孚若。”《詩•小雅•節南山》︰“天方薦瘥,喪亂弘多。”《漢書•景帝紀》︰“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徒。”王念孫雜志︰“薦者,聚也,言地饒廣而草莽聚其中也。”這里用為聚集之意。

    2.就︰《詩•小雅•我行其野》︰“昏姻之故,言就爾居。”《禮記•曲禮》︰“主人就東階,客就西階。”《莊子•齊物論》︰“不就利,不違害。”《荀子•勸學》︰“金就礪則利。”《楚辭•九章•哀郢》︰“去故鄉而就遠兮。”《廣韻》︰“就,即也。”這里用為靠近、走近之意。

    【譯文】齊王問文子說︰“怎麼樣治理國家?”文子回答說︰“用賞與罰作為道路,就是一種很鋒利的武器。君主牢固地掌握它,不可以讓別人看到。象臣這樣的人,就象野獸中的鹿一樣,只要有一堆草就會跑過去。”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也就是說,領導人、當權者一定要掌握好賞與罰這個利器,使用懲罰是為了震懾他人,使用獎勵是為了勉勵所有人。正確地使用賞與罰,也就是說,按法規使用賞與罰,會使事情事倍功半。

    【原文】越王問于大夫文種曰︰“吾欲伐吳,可乎?”對曰︰“可矣。吾賞厚而信,罰嚴而必。君欲之,何不試焚宮室?”于是遂焚宮室,人莫救之。乃下令曰︰“人之救火者死,比1死敵之賞;救火而不死者,比勝敵之賞;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人涂其體被濡衣而走火者,左三千人,右三千人。此知必勝之勢也。

    【注釋】1.比︰《易•比•辭》︰“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詩•唐風•m杜》︰“嗟行之人,胡不比焉?”《詩•小雅•六月》︰“比物四驪,閑之為則。”陸德明釋文︰“比,齊同也。”《詩•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順克比。”《論語•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禮記•樂記》︰“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比於慢矣。”鄭玄注︰“比,猶同也。”《莊子•逍遙游》︰“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鄉,德合一君,而徵一國者,其自視也亦若此矣。”陸德明釋文︰“比,李雲︰‘合也’。”《孟子•梁惠王上》︰“願比死者一灑之,如之何則可?”《荀子•修身》︰“然夫士欲獨修其身,不以得罪于比俗之人也。”《韓非子•初見秦第一》︰“天下又比周而軍華下。”《廣韻•脂韻》︰“比,和也。”這里用為“相合、和同”之意。

    【譯文】越王勾踐問大夫文仲說︰“我想去攻伐吳國,可以嗎?”文仲大夫說︰“可以的。我獎賞豐厚而且有信用,懲罰嚴厲而且必定實行。君主想要了解,何不試燒房子一下呢?”于是就放火焚燒房屋,人們都不去救火。于是下達命令說︰“人去救火的如果死了,與戰死在敵陣的獎賞相同;去救火而沒有死的,與戰勝敵人的獎賞相同;不參加救火的,與投降敵人的罪行相同。”人們于是在身上涂上濕泥或披上濕衣沖進火場,左邊有幾千人,右邊有幾千人。從此事中可知這就是必勝吳國的趨勢。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獎與罰如果決定了就一定要實行,怕的是決定了後不實行,那麼人們就會失望,就會導致不行為,最終使事情失敗。而且獎懲必定要按法規實行,不能朝令夕改,隨自己的心意來進行。

    【原文】吳起為魏武侯西河之守。秦有小亭臨境,吳起欲攻之。不去,則甚害田者;去之,則不足以征甲兵。于是乃倚一車轅于北門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南門之外者,賜之上田、上宅。”人莫之徙也。及有徙之者,還賜之如令。俄又置一石赤菽東門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于西門之外者,賜之如初。”人爭徙之。乃下令曰︰“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國大夫,賜之上田宅。”人爭趨之。于是攻亭,一朝而拔之。

    【譯文】吳起做了魏武侯的西河郡守。秦國有一座小崗亭面臨邊境,吳起想攻佔它。如果不去除這個崗亭,那麼對種田的人很有害;如果去除這個崗亭,那麼又不值得動用甲兵。于是就把一根車轅斜放在北門外面而下令說︰“誰能把這根車轅搬到南門外面去,賞賜給上等農田、上等住宅。”但人們沒有一個去搬的。等到後來有人去搬了,就馬上按命令給他賞賜。然後吳起又把一石紅豆放在東門外面而下令說︰“誰能把這石紅豆搬到西門外面,賞賜與上次那樣。”人們爭相去搬這一石紅豆。于是就下令說︰“明天將攻佔那座崗亭,有誰能夠先登上這崗亭的,任命他當國大夫的官,賜給上等的田宅。”人們爭相奔走應募。于是吳起下令攻佔那座小崗亭,一個早晨就攻克了。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這就是對獎與罰如果決定了就一定要實行所作的活生生的例子,如果獎與罰決定了但又不實行,那麼結果也就是人們互相推諉,事情最終不會成功。

    【原文】李悝為魏文侯上地之守,而欲人之善射也,乃下令曰︰“人之有狐疑之訟者,令之射的,中之者勝,不中者負。”令下而人皆疾習射,日夜不休。及與秦人戰,大敗之,以人之善戰射也。

    【譯文】李悝做了魏文侯的上地的郡守,想要人們善于射箭,于是就下令說︰“人們有疑慮而不能決斷的訴訟,就叫他們射箭靶,射中的為勝訴,射不中的敗訴。”命令下達後人們都急忙練習射箭,日夜都不休息。等到與秦國人打仗,就把秦國軍隊打得大敗,因為他的人民都善于射箭。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這個故事與吳起的故事差不多,都是說明獎懲的必然實行才是正確的。

    【原文】宋崇門之巷人服喪而毀,甚瘠1,上以為慈愛于親,舉以為官師。明年,從之所以毀死者歲十余人。子之服親喪者,為愛之也,而尚可以賞勸2也,況君上之于民乎!

    【注釋】1.瘠︰(ji疾)或作“”。《左傳•昭公十三年》︰“牛雖瘠,僨于豚上,其畏不死?”這里用為身體瘦弱之意。

    2.勸︰《左傳•宣公四年》︰“子文無後,何以勸善?”《左傳•成公二年》︰“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勸事君者。”《周禮•喪祝》︰“勸防之事。”《戰國策•秦策》︰“則楚之應之也,必勸。”《莊子•天地》︰“昔堯治天下,不賞而民勸。”《禮記•中庸》︰“子庶民,則百姓勸。”《韓非子•飾邪》︰“彼法明,則忠臣勸。”《韓非子•功名》︰“得人心,則不趣而自勸。”《史記•貨殖列傳》︰“各勸其業。”《說文》︰“勸,勉也。”這里用為勉勵之意。

    【譯文】宋國崇門的一個里弄居民為親人守喪而哀痛地餓壞自己的身體,餓得很瘦弱,君主認為他對親人非常慈愛,就推舉他為官師。第二年,人們因此而餓壞自己身體的一年有十多人。子女為父母親服喪,是因為愛父母,而尚且可以用獎賞來鼓勵,更何況是君主對于民眾!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這個故事所說的宋國君主的這種做法顯然就不對了,這個獎賞顯然不在既定的法律法規里,而是宋國君主自己的個人意願。愛父母,是人性的最基本的情感,需要用獎賞來勉勵嗎?如果沒有獎賞,那麼人們就不熱愛自己的父母了嗎?熱愛親人,只能是提倡,尤其是領導人、當權者自己以身作則,作出良好的表率,才能在全社會形成一個良好的風氣。

    【原文】越王慮伐吳,欲人之輕死也,出見怒蛙,乃為之式1。從者曰︰“奚敬于此?”王曰︰“為其有氣故也。”明年之請以頭獻王者歲十余人。由此觀之,譽之足以殺人矣。

    【注釋】1.式︰《詩•小雅•鹿鳴》︰“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敖。”《詩•小雅•斯干》︰“兄及弟矣,式相好矣,無相猶矣。”《詩•小雅•雨無正》︰“庶曰式臧,復出為惡。”《詩•小雅•車》︰“雖無好友,式燕且喜。”《詩•大雅•思齊》︰“不聞亦式,不諫亦入。”《詩•大雅•皇矣》︰“上帝耆之,憎其式廓。”《詩•大雅•下武》︰“成王之孚,下士之式。”《詩•周頌•我將》︰“儀式刑文王之典。”《孟子•公孫丑下》︰“使諸大夫國人皆有所矜式。”《韓非子•內儲說上》︰“勾踐知之,故式怒蛙。”《後漢書•崔傳》︰“使人主師五帝而式三王。”這里用為效法之意。

    【譯文】越王勾踐圖謀攻伐吳國,想要人們看輕死亡而去拼命作戰,他出外時看見含氣憤怒的青蛙,于是就仿效青蛙趴在地上。他的隨從說︰“您為什麼對它表示敬意呢?”越王說︰“是因為它有勇氣的緣故。”第二年願意拿自己的腦袋獻給越王的人一年有十多人。從這件事情上看,贊譽足夠用來殺人了。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越王勾踐的贊譽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就是獎勵,就是最大的獎賞。為了得到君主的獎賞,人們赴湯蹈火犧牲生命再所不惜,這種精神恐怕只有在王者的領導下才會有吧!名譽,尤其是美好的名譽,對于每個人來說,都是渴望的,因為有了美好的名譽後,其它各種東西都會接踵而來。所以,領導人、當權者的贊譽,足以用來做許多許多事情。

    【原文】一曰︰越王勾, 踐見怒蛙而式之。御者曰︰“何為式?”王曰︰“蛙有氣如此,可無為式乎?, ”士人聞之曰︰“蛙有氣,王猶為式,況士人有勇者乎!”

    是歲,人有自剄死以其頭獻者。故曰王將復吾而試其教︰燔台而鼓之,使民赴火者,賞在火也;臨江而鼓之,使人赴水者,賞在水也;臨戰而使人絕頭刳腹而無顧心者,賞在兵也。又況據法而進賢,其助甚此矣。

    【譯文】另一種說法是︰越王勾踐看見憤怒的青蛙就仿效。他的車夫問他︰“為什麼仿效青蛙呢?”越王勾踐說︰“青蛙有勇氣這樣,難道不可以仿效嗎?”武士們听說後說︰“青蛙有勇氣,大王尚且仿效,何況我們武士中有勇氣的呢?”

    這一年,就有人自刎死將自己的頭獻給越王勾踐的。過去越王勾踐將要報復吳國的時候試驗過自己的訓練效果︰放火焚燒高台而擊鼓令人前進,使民眾走進大火,是因為有獎賞在大火里面;面朝長江而擊鼓,使民眾撲進水里,是因為有獎賞在水里;面對戰爭能使人們斷頭剖腹而沒有反顧之心,是因為有獎賞在戰場上。更何況根據法制提升賢能的人,它的鼓勵作用就更大了。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本節的重點在最後一句︰“又況據法而進賢”上,說來道去,獎懲都要依法而進行,若是依個人心意來進行賞罰,又有幾人能猜中帝王或者當權者的心思呢?猜不透又該怎樣努力呢?

    【原文】韓昭侯使人藏弊褲,侍者曰︰“君亦不仁矣,弊褲不以賜左右而藏之。”昭侯曰︰“非子之所知也。吾聞明主之愛一掛恍Γ褂形梗 τ形 Α=穹蚩悖 裉剮υ眨】闃 剮ο噯з兌印N岊卮泄φ擼 適詹} 從杏枰病!br />
    【譯文】韓昭侯叫人藏起破爛了的褲子,侍者說︰“君主也不仁慈呀,破褲子不賞賜給我們左右的人而要去收藏起來。”韓昭侯說︰“不是你們所知道的那樣。我听說明白的君主愛惜自己的皺一皺眉頭或笑一笑,皺眉頭有皺眉頭的目的,笑也有笑的意圖。如今這破褲子,難道不能比皺眉頭或笑的事嗎!褲子與皺眉頭笑一笑相差得遠了。我必然等待有功的人才賞賜,所以才收藏起來沒有給你們。”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這一節的意思與上幾節都相同,贊譽也好,破褲子也好,皺眉微笑也好,領導人、當權者的一舉一動都是被下屬所關注的,很多聰明的、善解人意的人會憑著領導人、當權者的一舉一動而猜出其心思,然後根據領導人、當權者的心思進行工作。其實這樣做的弊端很大,他們是根據領導人、當權者的心思而工作,而不是根據形勢、事情的進展、人民的需要而工作。

    【原文】1似蛇,蠶似2。人見蛇則驚駭,見則毛起。然而婦人拾蠶,漁者握,利之所在,則忘其所惡,皆為孟賁3。

    【注釋】1.︰(zhan沾)鱘鰉魚的古稱。魚,江甦叫黃魚。《詩•衛風•碩人》︰“施瑁 g鮪發發,葭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A。”《詩•小雅•四月》︰“匪匪鮪,潛逃于淵。”《韓非子•說林下》︰“似蛇,蠶似。”這里用為大鯉魚之意。

    2.︰(zhu竹)即毛蟲。蝴蝶或蛾子的伸長狀幼蟲。色青,形似蠶,大如手。《莊子》︰“奔蜂不能化藿,越雞不能伏鵠卵。”《韓非子•說林下》︰“似蛇,蠶似。”

    3.賁︰人名。即孟賁。孟賁︰(ben錛)衛國人,當時著名的勇士。《孟子•公孫丑上》︰“若是,則夫子過孟賁遠矣。”《韓非子•說林下》︰“利之所在,皆為賁、諸。”

    【譯文】鯉魚像蛇,蠶像青蟲。人們看見蛇就會驚恐害怕,看見毛毛蟲就會汗毛豎起。然而養蠶的婦女用手拾蠶,打漁的人手握大鯉魚,可見利益所在的地方,人們都忘記了所厭惡的東西,都成了孟賁那樣的勇士。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二條“對犯罪一定要懲罰以顯明威勢”而作的深入說明,人們的心理定勢就是想要獎賞贊譽及利益,想逃避懲罰及失去。所以獎懲是作為領導人、當權者的有利武器,利用好這個武器,什麼樣的工作都好做了,什麼樣的事也都好辦了。

    【原文】魏王謂鄭1王曰︰“始鄭、梁2一國也,已而別,今願復得鄭而合之梁。”鄭君患之,召群臣而與之謀所以對魏。公子謂鄭君曰︰“此甚易應也。君對魏曰︰‘以鄭為故魏而可合也,則弊邑亦願得梁而合之鄭。”魏王乃止。

    【注釋】1.鄭︰地名。當時韓國的都城,位于今河南省新鄭縣。《韓非子•飾邪》︰“不足以存鄭,而韓弗知也。”

    2.梁︰周時諸侯國名。戰國七雄之一,即魏。魏惠王于公元前362年遷都大梁,故稱梁。《戰國策•齊策四》︰“游于梁。”《韓非子•初見秦第一》︰“圍梁數旬,則梁可拔。”

    【譯文】魏王對韓王說︰“起初韓、魏都是一個國家,後來分開了,如今願意再得到鄭地而合並入梁地。”韓王為此事感到憂慮,便召集群臣和他們商議怎樣答復魏國。公子對韓王說︰“這事很容易回答。大王對魏王說︰‘將鄭地認為是原來的魏地是可以合並的,那麼敝國也願意得到梁地而把它合並入韓國。”魏王听說後就停止了自己的言行。

    【說明】本節是對第四條“一一听取稟告並用稟告來督責下級”所作的深入說明,如果韓王不召集群臣會議,那麼也就很難找到應對的辦法,而公子的回答真的是很聰明很巧妙,這也就是俗話說的“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

    【原文】齊宣王使人吹竽1,必三百人。南郭處士請為王吹竽,宣王說2之,廩3食以數百人。宣王死,⊥趿  靡灰惶  κ刻印br />
    【注釋】1.竽︰(y 愚)古簧管樂器。形似笙而略大。戰國時盛行于民間。《荀子•正名》︰“調竽奇聲以耳異。”《說文》︰“竽,竹三十六簧也。”

    2.說︰(yue悅)《易•困•九五》︰“劓刖,困于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詩•召南•草蟲》︰“我心則說。”《詩•北風•靜女》︰“說懌女美。”《詩•陳風•株林》︰“駕我乘馬,說于株野。”《詩•風•定之方中》︰“星言夙駕,說于桑田。”《詩•曹風•蜉蝣》︰“心之憂矣,於我歸說?”《詩•小雅•弁》︰“未見君子,憂心奕奕。既見君子,庶幾說懌。”《論語•學而》︰“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論語•雍也》︰“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也。”《禮記•中庸》︰“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說。”《孟子•梁惠王上》︰“王說曰。”這里用為喜悅之意。

    3.廩︰(lin凜)《詩•周頌•豐年》︰“亦有高廩。”《周禮•廩人》注︰“盛米曰[。”《公羊傳•桓公十四年》︰“御廩者,粢盛委之所藏也。”《孟子•萬章上》︰“父母使舜完廩。”《荀子•榮辱》︰“余刀布,有鐔蕖!薄逗渮#8226;五行志》︰“御廩,夫人八妾所舂米,藏以奉宗廟也。”這里用為米倉之意。

    【譯文】齊宣王讓人吹竽,必定要三百人在一起吹。南郭先生請求為齊宣王吹竽,宣王很高興,打開糧倉給了他夠數百人吃的糧食。齊宣王死後,齊⊥醯巧賢蹺唬 埠靡桓 桓齙卮蹈 謔悄瞎壬吞優芰恕br />
    【說明】本節是對第四條“一一听取稟告並用稟告來督責下級”所作的深入說明,這是用故事來比喻,如果大家在會議上異口同聲,那麼也就不可能知道每一個人的具體想法,也不可能知道某個人的水平。如果一一听取匯報,那麼不能勝任工作的就會想辦法逃跑了。

    【原文】一曰︰“韓昭侯曰︰“吹竽者眾,吾無以知其善者。”田嚴對曰︰“一一而听之。”

    【譯文】另一種說法是︰“韓昭侯說︰“吹竽的人多,我就不知道誰吹得好。”田嚴回答說︰“一個一個來听他們吹。”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四條“一一听取稟告並用稟告來督責下級”所作的深入說明,看來韓昭侯與田嚴比齊宣王要聰明得多,知道一個一個地听,這樣就知道誰有真本事了。

    【原文】趙令人因申子于韓請兵,將以攻魏。申子欲言之君,而恐君之欲疑己外市1也,不則恐惡于趙,乃令趙紹、韓沓嘗試君之動貌而後言之。內則知昭侯之意,外則有得趙之功。

    【注釋】1.市︰左傳•僖公三十三年》︰“鄭商人弦高將市于周。”《戰國策•齊策》︰“商品買賣責畢收,以何市而反?”《戰國策•齊策》︰“先生所為文市義者,乃今日見之。”《韓非子•存韓》︰“以與韓人為市,則韓可深割也。”這里用為交易之意。

    【譯文】趙國派人通過申子向韓國請求借兵,準備去攻打魏國。申子想把這事說給君主听,而又害怕君主懷疑自己與外國在搞交易,不說那麼又害怕得罪趙國,于是就命令趙紹、韓沓先去試探君主的態度後再說這件事。這樣對內就知道了韓昭侯的心思,對外就有了討好趙國的功效。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四條“一一听取稟告並用稟告來督責下級”所作的深入說明,趙國君主听取稟告並督責下級去找韓國的申子,韓國的申子察言觀色,做成了這件事,這說明,一一听取稟告是非常必要的。

    【原文】三國兵至韓1,王謂樓緩曰︰“三國之兵深矣!寡人欲割河東而講,何如?”對曰︰“夫割河東,大費也;免國于患,大功也。此父兄之任也,王何不召公子汜而問焉?”王召公子汜而告之,對曰︰“講亦悔,不講亦悔。王今割河東而講,三國歸,王必曰︰‘三國固且去矣,吾特以三城送之。’不講,三國也入韓,則國必大舉2矣,王必大悔。王曰︰‘不獻三城也。’臣故曰︰王講亦悔,不講亦悔。”王曰︰“為我悔也,寧亡三城而悔,無危乃悔。寡人斷講矣。”

    【注釋】1.韓︰乃函的誤字。函︰指秦國的函谷關。

    2.舉︰《史記•平原君虞卿列傳》︰“一戰而舉鄢郢。”漢賈誼《過秦論》︰“西舉巴蜀。”《漢書》︰“且秦舉咸陽而棄之,何但越也。”唐杜牧《阿房宮賦》︰“戊卒叫,函谷舉。”這里用為攻克、佔領之意。

    【譯文】韓、魏、齊三國的軍隊到達了函谷關,秦昭襄王問樓緩說︰“三國的軍隊已經深入我國境內了!我想把黃河東面的土地割讓而講和,你看怎麼樣?”樓緩回答說︰“如果割讓黃河東面的土地,是很大的損失;但能免除國家的禍患,又是一件大功勞。這事是您的父輩、兄弟的責任,大王為何不召見公子汜來問一下呢?”秦昭襄王于是召來公子汜告訴了他,公子汜回答說︰“你講和了要後悔,不講和也要後悔。大王如今割讓河東而講和,三國的軍隊就會返回,大王必然會說︰‘三國的軍隊本來就要撤離的,我只是把這三個城邑白白地送給他們。’不講和,三國的軍隊就要進入函谷關,那麼全國大部必將被攻克,大王必然會大大後悔。大王會說︰‘這是沒有獻上三個城邑的緣故。’所以我說︰大王講和會後悔,不講和也會後悔。”秦昭襄王說︰“如果要後悔的話,寧願失去三個城邑而後悔,也不能讓國家遭到危亡才後悔。我決定了與他們講和。”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四條“一一听取稟告並用稟告來督責下級”所作的深入說明,秦昭襄王並沒有獨斷專行,而是向部下詢問,然後又向自己的兒子詢問,這說明秦昭襄王是一個謙虛的人。

    【原文】應侯謂秦王曰︰“王得宛、葉、蘭田、陽夏,斷河內,困梁、鄭,所以未王者,趙未服也。弛1上黨,在一而已,以臨東陽,則邯鄲口中虱也。王拱而朝天下,後者以兵中之。然上黨之安樂,其處甚劇,臣恐馳之而不听,奈何?”王曰︰“必弛易2之矣。”

    【注釋】1.弛︰《周禮•大司徒》︰“四日弛力。”《禮記•曲禮》︰“弛弓尚角。”《禮記•雜記》︰“一張一弛。”《荀子•君道》︰“有弛易差者矣。”《韓非子•揚榷》︰“毋弛而弓,一棲兩雄。”這里用為放松、松弛之意。

    2.易︰《易•旅•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G,喪牛于易,凶。”《詩•小雅•何人斯》︰“爾還而入,我心易也。”《易•恆•象》︰“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論語•學而》︰“賢賢,易色。”《管子》︰“王者乘時,聖人乘易。”《禮記•中庸》︰“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孟子•離婁上》︰“人之易其言也,無責耳矣。”《荀子•富國》︰“民富則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則出實百倍。”《玉篇•日部》︰“易,轉也,變也。”《廣韻•昔韻》︰“易,變易也,改也。”這里用為改變、變動之意。

    【譯文】應侯範雎對秦昭襄王說︰“大王得到宛、葉、蘭田、陽夏等地,斷絕了河內地區,困住了魏國、韓國,之所以還沒有稱王天下,是因為趙國還沒有歸服。不如放松上黨地區,那只是一個小地方而已,將兵力逼近東陽,那麼邯鄲就象口中的虱子了。大王拱手而臨天下,後歸服的國家用兵去攻打它。然而現在上黨地區安定和樂,它的地勢又險要,我恐怕放松上黨地區大王不會听從,怎麼辦?”秦昭襄王說︰“必然放松它改換目標。”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四條“一一听取稟告並用稟告來督責下級”所作的深入說明,這段君臣之間的問答也說明秦昭襄王的確是一個謙虛的人。

    【原文】龐敬,縣令也。遣市者行,而召公大夫而還之。立以間,無以詔之,卒遣行。市者以為令與公大夫有言,不相信,以至無奸。

    【譯文】龐敬,是一個縣官。他讓集市上的人走開,而召集公大夫們回來。站了片刻,沒有什麼命令,遂讓他們走開。集市上的人以為縣令有什麼命令給公大夫,不相信,因此就沒有奸邪的行為了。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五條“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所作的深入說明,這種方法其實幼稚得很,我們現代的小孩子也都玩這種把戲。一個小孩子給另一個小孩子講悄悄話,其他小孩子就會懷疑他們。當然,這一招在政壇上使用,也是屢次三番顯奇效的。首長一個個地召見部下,拉拉家常,然後召見下一個,如此這般,就會弄得人人自危。但這一招對心懷坦蕩的人不管用,他們無愧于心,只想干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而已。其實一個真有本事的領導人是不屑于這樣干的。

    【原文】戴歡,宋太宰,夜使人曰︰“吾聞數夜有乘車至李史門者,謹為我伺之。”使人報曰︰“不見1車,見有奉笥2而與李史語者,有間,李史受笥。”

    【注釋】1.(w n溫)古代的一種可以臥息的車。《史記•秦始皇紀》︰“棺載涼車中。”《史記•齊世家》︰“已而載車中馳行。”《說文》︰“,臥車也。”

    2.笥︰(s 四)一種盛飯食或衣物的竹器。《莊子•秋水》︰“王以巾笥而藏之廟堂之上。”《說文》︰“笥,盛食器也。”《後漢書•酷吏傳》︰“曄為市吏,饋餌一笥,帝德之不忘。”

    【譯文】戴歡,是宋國的太宰,他在夜里派人說︰“我听說這幾天夜里都有人坐車到李史的家門口,你要謹慎地為我偵察好。”派出去的人後來回來匯報︰“沒有見到臥車,只看見有人捧著飯盒和李史交談,談了一會兒,李史就接過這飯盒。”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五條“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所作的深入說明,李史如果听說宋太宰派人監視他家,當然也就會謹慎從事了。這種事情換到誰的身上都是如此,即使是心懷坦蕩蕩的人也要反問自己幾個為什麼。

    【原文】周主亡玉簪,令吏求之,三日不能得也。周主令人求,而得之家人之屋間。周主曰︰“吾之吏之不事事也。求簪,三日不得之,吾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于是吏皆聳懼,以為君神明也。

    【譯文】周國君主丟了玉簪,命令差役去尋找,找了三天也沒有找到。周君又叫別人去找,便在人家的屋子里找到了。周君說︰“我的差役不好好地侍奉事情。找玉簪,三天都找不著,我另外派人去找,沒一天就找到了。”于是差役們都很恐懼,以為他們的君主神通聖明。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五條“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所作的深入說明,周國君主實際上是自己藏起了玉簪,然後又讓人去尋找,這種裝神弄鬼的手段到現在也有,所謂裝神弄鬼,其目的就是要別人羨慕、害怕自己。其實一個真有本事的領導人是不屑于這樣干的。

    【原文】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顧反而問之曰︰“何見于市?”對曰︰“無見也。”太宰曰︰“雖然,何見也?”對曰︰“市南門之外甚眾牛車,僅可以行耳。”太宰因誡使者︰“無敢告人吾所問于女。”因召市吏而誚之曰︰“市門之外何多牛屎?”市吏甚怪太宰知之疾也,乃悚懼其所也。

    【譯文】商太宰派一個年輕的家臣到市場上去,回來後便問他說︰“你在市場上見到什麼?”少庶子回答說︰“什麼都沒有見呀。”太宰說︰“即使這樣,什麼都沒看見嗎?”少庶子回答說︰“看見南門外邊有很多牛車,擠得緊緊的僅可以通行。”太宰因此告誡使者︰“不要大膽把我問你的話告訴別人。”因而召管理市場的差役來諷刺他說︰“市場大門之外為什麼有這麼多牛屎?”管理市場的差役很是奇怪太宰怎麼知道得這麼快,于是就誠惶誠恐地謹守職責。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五條“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所作的深入說明,這種手段發展到後來更是變本加厲,如明朝的“血滴子”、蔣家王朝的特務機構等等,都是利用一部分人去監視另一部分人。這種手段固然可用,但卻不能爛用。

    【原文】韓昭侯握爪,而佯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割其爪而效之。昭侯以察左右之臣不割。

    【譯文】韓昭侯握住指甲,而假裝丟失了另一只指甲,尋找得很急,左右侍衛因此而割下自己的指甲來獻給他。韓昭侯用這種方法來考察身邊左右侍衛誰不割指甲。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五條“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所作的深入說明,誰不割指甲誰就不忠誠?非要割指甲才顯出忠誠?其實割指甲的人是馬屁精,往往有一肚子壞水。這個韓昭侯看來象個幼稚的兒童,這種手段現代人肯定是不會用的了。

    【原文】韓昭使騎于縣。使者報,昭侯問曰︰“何見也?”對曰︰“無所見也。”昭侯曰︰“雖然,何見?”曰︰“南門之外,有黃犢食苗道左者。”昭侯謂使者︰“毋敢泄吾所問于女。”乃下令曰︰“當苗時,禁牛馬入人田中固有令入,而吏不以為事,牛馬甚多入人田中。亟舉其數上之;不得,將重其罪。”

    于是三鄉舉而上之。昭侯曰︰“未盡也。”復往審之,乃得南門之外黃犢。吏以昭侯為明察,皆悚懼其所而不敢為非。

    【譯文】韓昭侯派騎士到縣城去視察。使者回來報告,韓昭侯問他說︰“你看見什麼?”使者回答說︰“沒有看見什麼。”韓昭侯說︰“雖然如此,還看見什麼?”使者說︰“南門之外,有小黃牛啃咬道路左邊的禾苗。”韓昭侯告訴使者說︰“不要大膽把我問你的話泄露出去。”于是下令說︰“當禾苗生長的時候,嚴禁牛馬進入田間的命令早就有了,而差役們不把這命令當一回事,牛馬因此進入田間的有很多。趕快把進入田間的牛馬數目報上來,如果查不出來,將加以重罪。”

    于是很多鄉鎮就開始上報。韓昭侯說︰“還沒有完全查清。”差役們又去復查,于是在南門外抓住小黃牛。差役們以為韓昭侯很明察,都誠惶誠恐地謹守職責而不敢胡作非為。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五條“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所作的深入說明,這個故事與丟爪之事大意相同,與宋太宰之事也相同,都是利用一部分人來監視另一部分人,使得人們害怕領導明察,從而不敢為非作歹。這種特務手段並不可取,它會弄得人們人人自危,會讓人們互相猜疑,會使人與人之間失去起碼的信任,從而會導致工作效率下降,人們逐漸趨向于怠工,甚至不工作。

    【原文】周主下令索曲杖,吏求之數日不能得。周主私使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乃謂吏曰︰“吾知吏不事事也。曲杖甚易也,而吏不能得,我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豈可謂忠哉!”吏乃皆悚懼其所,以君為神明。

    【譯文】周國君主下令尋找彎曲的拐杖,差役尋找了幾天不能找到。周國君主私下里派人尋找,不過一天就找到了。于是就告訴差役說︰“我知道差役們不好好侍奉事情。曲杖是很容易找到的,而差役們卻找不著,我派人去尋找,不過一天就找到了,難道你們這樣叫做忠誠嗎?”差役們于是誠惶誠恐地謹守職責,以為君主很神明。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五條“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所作的深入說明,一件東西,某些人找不著,某些人找得到,並不代表找不著的人不忠誠,可能只是他們尋找的方向不對,尋找的方式不對而已。也不能說找得到的人就是忠誠,因為他們可能只是運氣好而已。所以用這種方式來判斷部下忠與不忠,也是幼稚的。

    【原文】卜皮為縣令,其御史污穢而有愛妾,卜皮乃使少庶子佯愛之,以知御史陰情。

    【譯文】卜皮是縣令,他的御史行為下流骯髒但卻有一個寵愛的小妾,卜皮讓少庶子假裝去愛那個小妾,用這種方法來了解御史的隱私。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五條“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所作的深入說明,派人去與下屬官員的小老婆勾搭成奸,以此來了解別人的隱私,這種方法本身就是下流骯髒的。真不知道卜皮這個縣官是怎麼當的。

    【原文】西門豹為鄴令,佯亡其車轄,令吏求之不能得,使人求之而得之家人屋間。

    【譯文】西門豹是鄴縣的縣令,假裝丟掉了他的車上的車鞘,命令差役尋找而不能找到,派人去尋找而在另外人家屋里找到了。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五條“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來促使臣下謹慎從事”所作的深入說明,這與丟指甲、丟拐杖、丟玉簪的事都一樣,以此來判定部下的忠與不忠,真是無聊得很。

    【原文】陽山君相衛,聞王之疑己也,乃偽謗褪災  br />
    【譯文】陽山君做了衛國的相國,听說君王懷疑自己,于是就假裝誹謗褪刺街﹥醯男囊狻br />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七條“說些與本意相反的話做些與實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說明,陽山君本來不想誹謗褪   伺 迨率嫡嫦啵 謔遣壞貌徊捎梅貪姆絞健U庵址椒ㄒ彩遣豢扇〉模 私饈慮檎嫦啵 梢雜行磯嚳椒   裁捶且 貪四兀空饈焙蚍貪慫耍 咽率嫡嫦嗯 宄耍 墑潛環貪娜嘶峋痛稅招萋穡孔苡幸惶燜只岱貪悖 昧斕薊騁贍悖 謔悄閿忠 壓恕br />
    【原文】淖齒聞齊王之惡己也,乃矯為秦使以知之。

    【譯文】淖齒听說齊⊥躚岫褡約海 謔薔團扇思僮俺汕毓氖拐呃創蛺聳隆br />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七條“說些與本意相反的話做些與實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說明,這個故事也是想了解事實真相,但其方式方法也不對。萬一這個方法被秦國知道了,秦國真的派人來澄清,這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原文】齊人有欲為亂者,恐王知之。因詐逐所愛者,令走王知之。

    【譯文】齊國有人想造反作亂,恐怕齊王知道。因此而假裝驅逐自己所愛的人,命令他們到齊王那里了解齊王是否知道。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七條“說些與本意相反的話做些與實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說明,這個故事也是想了解事實真相,但其方式方法也不對。萬一齊王知道了,豈不是要把這個人及他所愛的人全部斬草除根了嗎?既然是造反作亂,他自己首先就知道,造反作亂肯定是不對的,還怕別人知道嗎?這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原文】子之相燕,坐而佯言曰︰“走出門者何,白馬也?”左右皆言不見。有一人走追之,報曰︰“有。”子之以此知左右不誠信。

    【譯文】子之做了燕國的相國,坐在那里假裝說︰“走出門去的是什麼東西,是白馬嗎?”左右侍衛都說沒有看見。有一個人出門追出去看,回來匯報說︰“有的。”子之用這種方法來了解左右侍衛是否誠信。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七條“說些與本意相反的話做些與實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說明,子之的這種方法更是荒謬,贊同的人就是忠誠嗎?不贊同的人就是不忠誠嗎?贊同你說的假話、謊話如果就是忠誠的話,那麼這種人也挺會說假話、謊話的。

    【原文】有相與訟者,子產離之而無使得通辭,倒其言以告而知之。

    【譯文】有互相爭訟的人,子產把他們隔離而使得他們之間不能通話,然後把他們說的話反過來告訴對方從而了解到實情。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七條“說些與本意相反的話做些與實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說明,這種方法現代叫做誘供,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之所以不允許,是因為這種方法可能會造成更多的冤假錯案。

    【原文】衛嗣公使人為客過關市,關市苛難之。因事關市以金與,關吏乃舍之。嗣公為關吏曰︰“某時有客過而所,與汝金,而汝因遣之。”關市乃大恐,而以嗣公為明察。

    【譯文】衛嗣公派人假裝成游客去過關卡,關卡上的人就刁難他。因此這人就拿金錢給關卡上的人,于是關卡上的差役就放過了他。衛嗣公對關卡上的差役說︰“某個時候有游客過關卡,給了你金錢,而你就放過了他。”關卡上的差役十分恐懼,以為衛嗣公能明察秋毫。

    【說明】本節還是對第七條“說些與本意相反的話做些與實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說明,這種明察暗訪的方法一直延續到今天,很多官員都喜歡這樣明察暗訪。明察暗訪當然可以,但主動賄賂卻是不應該了。

    從第九節起,就是韓非為了說明七種手段而舉的例子,之所以列出這些故事,韓非只是想用具體事例來說明他的說法。至于這些說法是否正確,這些手段是否可以使用,讀者諸君盡可以自己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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