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以罪受誅1,人不怨上, 2危3坐4子皋;以功受賞,臣不德5君,翟璜操右契6而乘軒7。襄王不知,故昭卯五乘8而履9。上不過任,臣不誣能,即臣將為夫少室周。
【注釋】1.誅︰《周禮•太宰》︰“誅以馭其過。”《左傳•襄公三十一年》︰“誅求無厭。”《論語•公冶長》︰“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圬也;於予與何誅?”《禮記•曲禮》︰“齒路馬有誅。”《白虎通》︰“誅,代。誅猶責也。”《說文》︰“誅,討也。”這里用為譴責、處罰之意。
2. ︰(yu 月)同“刖”。《易•困•九五》︰“劓刖,困于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周禮•司刑》︰“刖五百。”《左傳•莊公十六年》︰“刖強 。”《韓非子•和氏》︰“王以和為誑,而刖其左足。”《說文•刀部》︰“刖,絕也。”《廣雅•釋詁一》︰“刖,危也。”這里用為古代削足之刑。
3.危︰同“跪”。
4.坐︰古通“F”(zu 坐)。《說文•人部》︰“F,安也。”本意為安全,這里延伸為保全之意。
5.德︰《韓非子•二柄》︰“二柄者,刑、德也。”《韓非子•用人》︰“數以德追禍,是斷手而續以玉也。”《戰國策•秦策》︰“是不敢倍德畔施。”《史記•項羽本紀》︰“願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也。”這里用為恩惠、恩德、慶賞之意。
6.右契︰《周禮•質人》︰“掌稽布之書契。”《老子•七十九章》︰“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于人。”《易•系辭》︰“後時聖人易之以書契。”《禮記•曲禮》︰“獻粟者執右契。”《荀子•君道》︰“合符節、別契券者,所以為信也。”《韓非子•外儲說左下》︰“翟璜操右契而乘軒。”《韓非子•主道》︰“言已應,則執其契。”這里用為契約之意。右契︰用以保證、證明的契約。契約即為當今的合同。
7.軒︰(xu n宣)古代車子前高後低叫“軒”,前低後高叫“輊”。《詩•小雅•六月》︰“戎車既安,如輊如軒。”孔穎達疏︰“從後視之如摯,從前視之如軒,然後適調矣。”《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而乘軒者三百人也。”《墨子•公輸》︰“舍其文軒。”《戰國策•宋策》︰“舍其文軒。”《說文》︰“軒,曲 藩車。”《聲類》︰“軒,安車也。”揚雄《羽獵賦》︰“俄軒冕。”
8.乘︰(sheng聖)古時一車四馬為一乘。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出兵車萬乘;諸侯地方百里,出兵車千乘。千乘之國即是指各諸侯國。《詩•秦風•渭陽》︰“何以贈之?路車乘黃。”《論語•學而》︰“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論語•先進》︰“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孟子•梁惠王上》︰“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荀子•王制》︰“司馬知師旅、甲兵、乘白之數。”《韓非子•愛臣》︰“千乘之君無備,必有百乘之臣在其側。”
9.履︰《列子•黃帝》︰“絲作之者謂之履。”《史記•貨殖列傳》︰“衣履天下。”《說文》︰“履,足所依也。”《漢書•鮑宣傳》︰“衣敝履空。”這里用為鞋子之意。
【譯文】因為犯罪而受到處罰,人們不會埋怨上級,就象被處于砍腳刑法的人會保全子皋一樣︰因為立功受到獎賞,臣下不會感謝君主的恩德,就象翟璜拿著債券收債一樣理所當然地乘坐軒車。魏襄王不懂這個道理,所以昭卯雖然有了五乘兵車的待遇而還是認為是穿草鞋。上級不錯誤地任用人,臣下不妄言有才能的人,那麼臣下都將成為少室周那樣忠誠的人。
【說明】內,主要是針對內部;外,則是針對外面;儲,是集聚匯編的意思;說,就是各種論述說明。儲說由于篇幅較大,而針對的對象不一樣,所以分為六篇,《內》、《外》、《上》、《下》、《左》、《右》,是用來區別篇名的。每篇先列出論綱,叫做“經”,然後的文字對每一條經文用若干事例來說明,叫做“說”。“經”的文辭簡單扼要,便于記誦;“說”的文字詳盡具體,便于閱讀。所以我們讀“說”的時候可以回過頭來看“經”,這樣就可以能更深刻理解了。
本節講君主的對外之道,韓非首先提出的是按法律法規進行賞罰,從而形成一種“人不怨上”、“臣不德君”的政治局面。其中心思想是要把按法治進行賞罰作為一種理所當然的事。既然是理所當然,那麼接受賞罰的人就不會有埋怨和感恩。其所舉例子,將會在後面詳加說明。
【原文】恃勢而不恃信,故東郭牙議管仲;恃術而不恃信,故渾軒非文公。故有術之主,信賞以盡能,必罰以禁邪,雖有駁行,必得所利。簡主之相陽虎,哀公問“一足”。
【譯文】依靠權勢而不依靠誠信,所以東郭牙就妄議管仲;依靠權術而不依靠誠信,所以渾軒非議晉文公。所以有權術的君主,誠信于獎賞以使人們都能盡其所能,必然于懲罰以禁止人們的歪門邪行,雖然有些雜亂的行為,但必然會得到利益。趙簡子讓陽虎當相室,魯哀公詢問“夔一足”的事就是這樣。
【說明】本節的重點落在誠信于法治上,使法律法規誠信,得到人們的信任,首先就不能依靠權勢,不能依靠權術;權勢和權術只是手段,不是目的,但這些手段也不如按照法律法規來進行賞罰。因為,如果在進行賞罰的過程中使用了權勢、權術,那麼人們就會不相信法律法規。如果人們不再相信法律法規,那麼法律法規也就成了擺設。現代世界上之所以仍有很多很多違法亂紀的事,就是因為法律法規失去了人們的信任。其所舉例子,將會在後面詳加說明。
【原文】失臣主之理,則文王自履而矜1。不易2朝燕3之處,則季孫終身莊而遇賊。
【注釋】1.矜︰《禮記•表禮》︰“不矜而莊。”《公羊傳•僖公九年》︰“矜之者何?猶曰莫我若也。”《韓非子•說難》︰“凡說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矜而滅其所恥。”《韓非子•說疑》︰“不敢矜其善。”《戰國策•齊策》︰“矜功不立。”《廣雅》︰“矜,大也。”這里用為自夸、自恃之意。
2.易︰《易•旅•上九》︰“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G,喪牛于易,凶。”《詩•小雅•何人斯》︰“爾還而入,我心易也。”《易•恆•象》︰“雷風恆,君子以立不易方。”《論語•學而》︰“賢賢,易色。”《管子》︰“王者乘時,聖人乘易。”《禮記•中庸》︰“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險以徼幸。”《孟子•離婁上》︰“人之易其言也,無責耳矣。”《荀子•富國》︰“民富則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則出實百倍。”《玉篇•日部》︰“易,轉也,變也。”《廣韻•昔韻》︰“易,變易也,改也。”這里用為改變、變動之意。
3.燕︰《易•中孚•初九》︰“虞,吉;有它不燕。”《詩•小雅•蓼蕭》︰“燕笑語兮。”《詩•小雅•六月》︰“吉甫燕喜。”《詩•小雅•北山》︰“或燕燕居息,或盡瘁事國。”《詩•小雅•車 》︰“雖無好友,式燕且喜。”《老子•二十六章》︰“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論語•述而》︰“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禮記•中庸》︰“燕毛,所以序齒也。”《荀子•修身》︰“安燕而血氣不惰,勞倦而容貌不枯。”《集韻•銑韻》︰“宴,《爾雅》︰‘宴,宴居,息也。’或作燕。”《字匯•火部》︰“燕,宴也。”《漢書•蔡儀傳》︰“願賜清閑之燕,得盡精思於前。”顏師古注︰“燕,安息也。”這里用為安閑休息之意。
【譯文】喪失了臣下與君主之間的倫理,那麼周文王自己穿草鞋而自夸。不改變在朝或休閑時的行為舉止,那麼季孫即使終身莊重也要遇到殘害。
【說明】這里所說的倫理即是等級差別,韓非等級差別的觀念來自于荀子,這種觀念的產生與形成,是因為社會組織日趨龐大,人們分工也越來越細,春秋戰國時期的社會組織與夏商周時期的社會組織再也不能相比了,夏商周時期大部分是民族聚居,家長、族長掌權;也就是說是非專業掌權人掌權。而西周以後,社會組織的大權落到了專業掌權人身上;也就是說是官僚掌權。那麼在戰國時期形成的等級差別觀念也就是很正常了。使等級差別正常化,就必須要依靠法治,讓法律來固定等級差別,才能讓人們感到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其所舉例子,將會在後面詳加說明。
【原文】利所禁,禁所利,雖神不行;譽所罪,毀所賞,雖堯不治。夫為門而不使入,委1利而不使進,亂之所以產也。齊侯不听左右,魏主不听譽者,而明察照群臣,則鉅不費金錢,孱不用璧。西門豹請復治鄴,足以知之。猶盜嬰兒之矜裘與 危子榮衣。子綽左右畫,去蟻驅蠅。安得無桓公之憂索官與宣王之患 馬也?
【注釋】1.委︰《禮記•學記》︰“三王之祭川也,皆先河而後海,或源也,或委也,此之謂務本。”鄭玄注︰“委,流所聚也。”《荀子•仲尼》︰“委然成文以示天下。”《荀子•議兵》︰“委之財貨以富之,立良有司以接之。”這里用為聚合之意。
【譯文】利益所在被禁止,禁止有所得利的,雖然神通廣大也是行不通的;贊譽所在被加罪,詆毀所在被獎賞,雖然是堯也不能治理。造了門而不讓人進入,聚集了財利而不讓人進取,這是混亂之所以產生的原因。齊侯不听左右親信的說情,魏君不听贊譽,而英明地洞察參照群臣,那麼鉅就不會破費金錢,孱也不會使用玉璧。西門豹請求再次治理鄴縣,就可以知道這個道理。這就象盜賊的兒子自夸有裘衣與受斷腿刑罰人的兒子炫耀衣裳一樣。子綽左手畫方右手畫圓,就象用肉除蟻用魚驅蠅一樣。怎麼會不發生齊桓公的憂患與韓宣王害怕馬消瘦的事呢?
【說明】本節還是接著等級差別說下來的,君主有君主的等級差別,臣下有臣下的等級差別,臣下的等級差別又不能等同于人民百姓。韓非認為,這些等級差別也要用法律固定下來,不能因為某些職位有利益就禁止某些人,也不能禁止人們去從事有利于自己的事。不能因為人們都贊譽而就對其加罪,也不能因為人們都詆毀而去對其大加贊譽。也就是說,按照法律法規,凡是對國家、對社會有貢獻的,都要進行獎賞;凡是破壞了國家、社會的利益的都要進行懲罰。韓非的這種法治觀點在當時,以至于今天都是非常正確的。前面說過,西周以前的社會組織大部分是家長、族長掌權,因此其管理方法也是以個人意志為主,以家庭、民族為主,很少以社會為主。如果確定了各種等級的待遇,那麼管理方法就要以法律為主。其所舉例子,將會在後面詳加說明。
【原文】臣以卑儉為行,則爵不足以觀賞;寵光無節,則臣下侵逼。說在苗賁皇非獻伯,孔子議晏嬰。故仲尼論管仲與孫叔敖。而出入之容變,陽虎之言見其臣也。而簡主之應人臣也失主術。朋黨相和,臣下得欲,則人主孤;群臣公舉,下不相和,則人主明。陽虎將為趙武之賢、解狐之公,而簡主以為枳棘,非所以教國也。
【譯文】臣下把卑下節儉作為行為準則,那麼爵位就不足以讓人們觀摩和欣賞;受到寵信光宗耀祖而沒有節制,那麼臣下就會侵害和逼迫君主的利益。這個說法在苗賁皇非議孟獻伯,孔子議論晏嬰的節儉上。所以孔子議論管仲與孫叔敖。在出逃和入仕的事上,陽虎說他真正認識了他培植的部下。而趙簡子在答復臣子時也失去了君主統治的法術。臣下結成朋黨互相唱和,欲望得逞,那麼君主就會孤立;群臣共同舉薦人材,臣子之間不能互相協調,那麼君主就能明察。陽虎想要成為趙武般的賢良、解狐般的無私,而趙簡子認為是在培植多剌的枳樹和酸棗樹,這就不是用來教育國人的道理。
【說明】本節所說的其實就是行為規範,也就是說,當了大官,有了豐厚的俸祿,就不能裝得貧窮困苦了,而是要顯示出這個級別的官員的豪華與威風,要讓人們都羨慕。這樣,人們才會努力去追求這種生活方式,才會拼命為君主服務。如果仍然是貧窮困苦,那麼人們也就不會羨慕和追求。如果都不追求,誰來當官呢?但如果光是炫耀這種生活方式,光宗耀祖,沒有節制,那麼這樣的官員顯然也是不行;因為他們會為了更好的生活方式而侵犯更高領導人的利益,損害國家利益。也就是說,韓非要求的官員應該是很能干,會適當炫耀,又不太貪心的人。其所舉例子,將會在後面詳加說明。
【原文】公室卑,則忌直言,私行勝,則少公功。說在文子之直言,武子之用杖;子產忠諫,子國譙怒;梁車用法而成侯收璽;管仲以公而國人謗怨。
【譯文】皇家實力弱,那麼就忌諱說直話,謀取私利的行為佔優勢,那麼就會少去為公家建功立業。這個說法發生在範文子直言不諱,他父親用手杖打他的事情上;子產忠誠地勸諫,他父親發怒責備他的事情上;梁車公正執法而趙成侯沒收了他的官印的事情上;管仲秉公對待私恩而封人誹謗怨恨他的事情上。
【說明】所謂公室卑,是說最高領導人的實力弱,實力既然很弱,也就害怕人們的直言不諱。因為人們的直言往往戳到他的痛處,使他無地自容。最高領導人的實力既然很弱,那麼就很難約束下級來為之服務工作,那麼下級謀取私利的行為就會佔優勢,從而也就不會去建功立業了。所以,領導人的首要之事就是增強自己的實力,使下級為了自己的利益而都能臣服于自己。其所舉例子,將會在後面詳加說明。
【原文】孔子相衛,弟子子皋為獄吏,刖人足,所者守門。人有惡孔子于衛君者,曰︰“尼欲作亂。”衛君欲執孔子。孔子走,弟子皆逃。子皋從出門, 危引之而逃之門下室中,吏追不得。夜半,子皋問 危曰︰“吾不能虧主之法令而親 子之足,是子報仇之時也,而子何故乃肯逃我?我何以得此于子?” 危曰︰“吾斷足也,固吾罪當之,不可奈何。然方公之獄治臣也,公傾側法令,先後臣以言,欲臣之免也甚,而臣知之。及獄決罪定,公1然不悅,形于顏色,臣見又知之。非私臣而然也。夫天性仁心固然也。此臣之所以悅而德公也。”
【注釋】1.︰(c 醋)《戰國策•楚策四》︰“汗明焉。”《呂氏春秋•慎人》︰“孔子然推琴。”《字匯心部》︰“,戚也。”這里用為憂愁、悲傷之意。
【譯文】孔子要在衛國當相國,他的弟子子皋做了管理監獄的官員,他砍掉了犯人的腳,讓這人去守門。有個在衛君面前中傷孔子的人,說︰“孔子想作亂。”衛君想捉拿孔子。孔子逃走了,弟子們都跟著逃跑。子皋跟隨著跑出大門,那個被他砍腳的守門人引著他逃到大門邊的地下室中,差役們沒有追捉到子皋。半夜時分,子皋問斷腿人說︰“我不能損害君主的法令從而親自砍掉你的腳,這時正是你報仇的時候,而你為什麼緣故肯幫助我逃跑?我憑什麼從你這里得到這樣的報答?”斷腿人說︰“我被砍斷腳,本是我的罪行應受到這樣的處罰,這是沒有辦法的事。然而當您在公堂上審理我的時候,盡量在法令規定的範圍內爭取從輕處理,並指導我按照從輕處理的法令來申訴,您這番心意我是知道的。等到案子已經定罪,您皺著眉頭很不高興,悲傷的心情表現在臉色上,我看見也知道了您的心意。您並不是偏袒我才這樣做的。而是您天生的本性中的仁愛之心使您這樣做的。這就是我之所以喜愛您而報答您的原因。”
【說明】本節是對第一節“把按法治進行賞罰作為一種理所當然的事”的說明而舉的例子,為了維護人們的共同平安,于是就有了約定俗成的行為規範,再以後便形成了國家的法律條文,隨著社會的變化和發展,以及統治者為了維護統治階層的利益,法律不斷增多,但有的法律條文並沒有受到人們的歡迎和重視,尤其是在賞罰問題上。所以韓非認為,為了促使人們追求更好的生活方式,就要拉大貧富差距,有功勞于君于國的人就要厚賞,讓這部分人的生活方式引起人們的羨慕,從而讓人們都來追求名譽地位。而對違法亂紀的行為要重罰,以使人們能產生恐懼感。而這些都要寫進法律條文中,以使人們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因果關系。如果人們普遍不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因果關系,就會去違犯法律,違犯人們普遍認可的行為規範。所以,賞罰,以及對各級職位的不同賞罰,都不能以統治者的個人心意來進行,而必須寫進法律條文中,使人們有目標地進行追求。這樣,人們才不會因為受罰而怨恨,因為受獎而感恩。
【原文】孔子曰︰“善為吏者樹德,不能為吏者樹怨。概1者,平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治國者,不可失平也。”
【注釋】1.概︰古代量米粟時刮平斗斛(h )用的木板。量米粟時,放在斗斛上刮平,不使過滿。《楚辭•惜誓》︰“同權 禿狻!薄獨竇 #8226;月令》︰“斛甬,正權概。”《荀子•宥坐》︰“夫水,逃脛釕 尬 玻 頻隆! 磺蟾牛 普 !薄妒芳 #8226;範雎傳》︰“而不概于王心邪。”這里引申為刮平,不使過量之意。
【譯文】孔子說︰“善于做官吏的人會建立恩德,不會做官吏的人培植怨恨。所謂的概,是刮平斗斛等量具的工具;所謂的官吏,是使法律能夠公平實施的人。治理國家的人,不可以失去公平。”
【說明】本節是對第一節“把按法治進行賞罰作為一種理所當然的事”的說明而舉的例子,但這個例子在“經”上沒有用上。其實法律也是一種量具,它是衡量人們的某些行為是否違犯了統治階層的利益,是否違犯了公眾利益。孔子及韓非這個要求法律公平公正的觀點在當時可以說是很先進的,它代表了公眾對法律公正的渴求。
【原文】田子方從齊之魏,望翟黃乘軒騎駕出,方以為文侯也,移車異路而避之,則翟黃也。方問曰︰“子奚乘是車也?”曰︰“君謀欲伐中山,臣薦翟角而謀得果;伐之,臣薦樂羊而中山拔;得中山,憂欲治之,臣薦李克而中山治;是以君賜此車。”方曰︰“寵之稱功尚薄。”
【譯文】田子芳從齊國來到魏國,看見翟黃乘坐著卿大夫才能乘坐的高級軒車從王宮出來,他以為是魏文侯,便忙把自己的車子移到另一條路上來避讓,原來卻只是個翟黃。田子芳問他說︰“先生怎麼坐上了這軒車?”翟黃說︰“國君計劃征伐中山國,我推薦了翟角而使這個計劃得以實現;去征伐中山國的時候,我推薦了樂羊而使中山國被攻克;奪得了中山國,又因為要治理它而發愁,我推薦了李克使中山國得到治理;因此國君賞賜給我這軒車。”田子芳說︰“您受寵的榮耀與功勞相比還不夠。”
【說明】本節是對第一節“把按法治進行賞罰作為一種理所當然的事”的說明而舉的例子,如果翟黃沒有推薦這些人而受賞賜,那麼他就會“受寵若驚”,其他人也會莫名其妙。正因為他推薦了這些人,使計劃得以完成,所以他理所當然、理直氣壯地坐上了這軒車。因為這是他應該得到的獎賞,按田子芳的理解,這個獎賞都小了。
【原文】秦、韓攻魏,昭卯西說而秦、韓罷;齊、荊攻魏,卯東說而齊、荊罷。魏襄王養之以五乘將軍。卯曰︰“伯夷1以將軍葬于首陽山之下,而天下曰︰‘夫以伯夷之賢與其稱仁,而以將軍葬,是手足不掩也。’今臣罷四國之兵,而王乃與臣五乘,此其稱功,猶羸2勝而履 3。”
【注釋】1.伯夷︰殷朝末年殷諸侯國孤竹君的兒子。開始時,孤竹君讓伯夷的弟弟叔齊做繼承人,孤竹君死後,叔齊把君位讓給伯夷,他不接受。兩人都不肯當君主,就投奔周文王。後來周武王伐紂,他們竭力反對,認為臣不該伐君。周武王滅商後,他們就逃往首陽山中,不食周粟而餓死在首陽山上。
2.羸︰(lei雷)《易•大壯•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羝羊觸藩,羸其角。”《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