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賞罰共則禁令不行。何以明之?以造父、于期。子罕為出彘,田恆為圃池,故宋君、簡公弒。患在王良、造父之共車,田連、成竅之共琴也。
【譯文】賞罰大權由君臣共同掌握那麼禁令就不能實行。用什麼來說明這個道理呢?用造父、于期的故事。子罕充當了竄出來的豬,田恆充當了園林水池,所以宋君、簡公被殺害。其禍患表現在王良、造父共駕一輛車上,田連、成竅共彈一台琴上。
【說明】內,主要是針對內部;外,則是針對外面;儲,是集聚匯編的意思;說,就是各種論述說明。儲說由于篇幅較大,而針對的對象不一樣,所以分為六篇,《內》、《外》、《上》、《下》、《左》、《右》,是用來區別篇名的。每篇先列出論綱,叫做“經”,然後的文字對每一條經文用若干事例來說明,叫做“說”。“經”的文辭簡單扼要,便于記誦;“說”的文字詳盡具體,便于閱讀。所以我們讀“說”的時候可以回過頭來看“經”,這樣就可以能更深刻理解了。
本節講君主的統治管理之道,其所舉例子,將會在後面詳加說明。本節所說的“共”,是共同掌握管理的意思,也就是說,統治者可以進行賞罰,大臣同時也可以進行賞罰,這樣,統治者的權勢就會逐漸轉移到大臣那里去,更下一層的官吏們就會只服從于大臣的管理而使統治者的權勢落空。那麼,統治者為全局全盤的需要而制定的其它法律禁令也就會無人執行了,因為大臣們所掌握管理的只是一個部門、一個方面,他們就只會考慮自己所掌管的部門的利益,而不會從全局全盤來考慮對下級的賞罰。比如現代的一個工廠,廠長與各科室、各車間領導共同掌管賞罰,那麼就會導致基層工人只听從各科室、各車間領導人的話,從而使廠長為了全廠利益而制定而公布的法規毫無作用。就是一個家庭也是這樣,父親這不準、那不準,母親又是一套這不準、那不準,共同掌管賞罰,那麼兒女就不知所從,就會導致家庭混亂,爭吵頻繁,矛盾百出。
【原文】治強生于法,弱亂生于阿1,君明于此,則正賞罰而非仁下也。爵祿生于功,誅罰生于罪,臣明于此,則盡死力而非忠君也。君通于不仁,臣通于不忠,則可以王矣。昭襄知主情而不發五苑,田鮪知臣情故教田章,而公儀辭魚。
【注釋】1.阿︰《詩•小雅•隰桑》︰“隰桑有阿,其葉有難。”《詩•大雅•皇矣》︰“我陵我阿,無飲我泉。”《詩•大雅•卷阿》︰“有卷者阿,飄風自南。”《詩•商頌•長發》︰“實維阿衡,實左右商王。”《後漢書•孝順孝沖孝質帝紀贊》︰“保阿傅土,後家世及。”《玉篇•阜部》︰“阿,倚也。”這里用為依靠之意。
【譯文】治理國家而強大產生于法治,治理國家而衰弱動亂產生于依靠依賴,君主明白這個道理,那麼端正賞罰制度而不要去仁愛下級。爵位俸祿來自于自己的功業,殺戮懲罰來自于自己所犯的罪過,臣下明白這個道理,那麼就會拼命賣力工作而不是去忠誠于君主。君主徹底明白了治理不能仁愛的道理,臣下徹底明白了工作不用忠誠于君主的道理,那麼君主就可以稱王天下了。秦昭襄王知道當君主的情勢而不發放五苑中的瓜果去救濟災民,田鮪知道做臣下的情勢所以才教兒子田章不要去愚忠于君主,因而公儀休拒收別人送的魚。
【說明】本節是講在治理管理工作中不能仁愛,不能只是忠于領導的道理。為什麼在工作中不能仁愛?工作就是工作,所有統治者、管理者及被管理者是為工作的開展而設置的,不是為交朋友而設置的,交朋友盡可以仁愛、亂愛、泛愛,而工作中卻不允許有什麼愛。在工作中,各級管理者、被管理者只要“各盡所能、各司其職”,一切按工作進程,按法律規章進行工作就行了,為什麼要去仁愛呢?仁愛是用在生活中的,用在與人交往交際中的。忠誠同樣是如此,忠誠只能用在工作上,忠于職守,而不是忠于領導。作為領導人或是統治者、管理者,需要的首先是一個會工作、能工作的人,而不是需要一個什麼都不會干的只是忠于自己的人,也不會去依靠依賴愚忠的人。就算這個人很能干又忠于領導,可是在另外的利益誘惑之下,還會有人能忠于領導嗎?尤其是能干的人。人,都是自私的,之所以工作,是為了求得生存,求得利益。如果不是為了利益,誰還會去工作呢?所以在更大的利益誘惑之下,忠誠便成了一句空話。而忠于職守,是對工作的忠誠,對工作如果不忠誠,就干不好工作,而干不好工作,就會被淘汰、被懲罰,從而會失去所有的利益、權勢以及生存基礎。所以,我們在工作中不需要仁愛不需要愚忠。而我們現代人把這些全忘記了,工作中亂施仁愛,亂培養愚忠的人,從而導致工作無法進行。而對于有才能的人,能干的人,如果他只忠于職守而不忠于領導,也是從不提拔的。這種領導人恰恰就忘記了工作的重點就是搞好工作,而不是培養親信。其所舉例子,將會在後面詳加說明。
【原文】明主者,鑒于外也,而外事不得1不成,故甦代非齊王。人主鑒于上也,而居者不適2不顯,故潘壽言禹情。人主無所覺悟,方吾知之,故恐同衣于族,而況借于權乎!吳章知之,故說以佯,而況借于誠乎!趙王惡虎目而壅。明主之道,如周行人之卻衛侯也。
【注釋】1.得︰《禮記•郊特牲》︰“陰陽和而萬物得。”《孟子•公孫丑下》︰“不得,不可以為悅。”《荀子•勸學》︰“積善成德,而神明自得。”這里用為具備之意。
2.適︰《詩•魏風•碩鼠》︰“逝將去女,適彼樂土。”《詩•唐風•有m之杜》︰“彼君子兮,噬肯適我?”《詩•小雅•巷伯》︰“彼譖人者,誰適與謀?”《左傳•昭公十五年》︰“好惡不愆,民知所適,事與不濟。”《論語•子罕》︰“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荀子•王霸》︰“審吾所以適人,適人之所以來我也。”這里用為一起歸向之意。
【譯文】所謂明白的君主,善于借鑒外面的事物,而外面的事物不具備也就不能成功,所以甦代會非議齊宣王。君主借鑒于上古的事情,而隱居的人不歸向就不能顯達,所以潘壽大談禹的事情。君主沒有覺察領悟,方吾知道這個情況,所以說害怕和同族人穿一樣的衣裳,更何況是憑借于權勢!吳章知道這種情況,所以說不能假裝,更何況是憑借于真誠呢!趙孝成王厭惡老虎的眼楮而遮蔽住了自己的眼楮。明白的君主的道路,應該象周朝外交官辭退衛文公那樣才對。
【說明】一個君主,作為統治者、管理者,應該掌管一國上下、內外所有的事,但任何一個君主,都不可能懂得所有的事情,不可能學到所有的知識。所以,明白的統治者、管理者,就是一個善于借鑒的人,不僅要借鑒外面的事物,還要借鑒于歷史經驗。然而任何事情都是變化的,都是變幻無常的,所以在借鑒的過程中,都不能生搬硬套,一定要學會分析研究,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而有所變化。其所舉例子,將會在後面詳加說明。
【原文】人主者,守法責成以立功者也。聞有吏雖亂而有獨善之民,不聞有亂民而有獨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說在搖木之本與引網之綱。故失火之嗇夫,不可不論也。救火者,吏操壺走火,則一人之用也;操鞭使人,則役萬夫。故所遇術者,如造父之遇驚馬,牽馬推車則不能進,代御執轡持策則馬咸騖矣。是以說在椎1鍛平夷,榜2檠3矯直。不然,敗在淖齒用齊戮閔王,李兌用趙餓主父也。
【注釋】1.椎︰(chu 錘)捶擊的工具。後亦為兵器。《史記•張釋之馮唐傳》︰“五日一椎牛。”《說文》︰“椎,所以擊也。”《廣韻》︰“椎,棒椎也。”
2.榜︰(b ng)《說文•木部》︰“榜,所以輔弓駑。”這里用為校正弓駑用的器具之意。
3.檠︰(q ng晴)《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工人張弓也,伏檠三旬而蹈弦。”《淮南子•說山》︰“檠不正而可以正弓。”《淮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