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 如天上傍生,地獄中不爾,所執傍生鬼,不受彼苦故。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唯識二十論

    【原文】

    如何天上現有傍生?地獄亦然,有傍生鬼為獄卒等。此救不然。頌曰︰

    如天上傍生,地獄中不爾。所執傍生鬼,不受彼苦故。(四)

    論曰︰諸有傍生生天上者,必有能感彼器樂業,生彼定受器所生樂。非獄卒等受地獄中器所生苦,故不應許傍生鬼趣生捺落迦。

    【譯文】

    如說獄卒等不是地獄一類就不應當生在地獄里,為什麼天上會發現有鳥畜等?照這樣看來,地獄也可以有畜生餓鬼做獄卒等。這種辯護是不對的。頌曰︰

    如天上會有畜生,

    而地獄中間就不然。

    因為你所主張的地獄中間的傍生鬼,

    不能忍受地獄苦的緣故。(四)

    論曰︰這些(傍生)鳥生在天上的,必定先有一種能夠得著那世界快樂的行為,生在那地方,就一定受那世界所有的快樂。但是獄卒等就不會受地獄中世界所生的苦,所以不應允許畜生餓鬼一類生在地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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