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如何天上現有傍生?地獄亦然,有傍生鬼為獄卒等。此救不然。頌曰︰
如天上傍生,地獄中不爾。所執傍生鬼,不受彼苦故。(四)
論曰︰諸有傍生生天上者,必有能感彼器樂業,生彼定受器所生樂。非獄卒等受地獄中器所生苦,故不應許傍生鬼趣生捺落迦。
【譯文】
如說獄卒等不是地獄一類就不應當生在地獄里,為什麼天上會發現有鳥畜等?照這樣看來,地獄也可以有畜生餓鬼做獄卒等。這種辯護是不對的。頌曰︰
如天上會有畜生,
而地獄中間就不然。
因為你所主張的地獄中間的傍生鬼,
不能忍受地獄苦的緣故。(四)
論曰︰這些(傍生)鳥生在天上的,必定先有一種能夠得著那世界快樂的行為,生在那地方,就一定受那世界所有的快樂。但是獄卒等就不會受地獄中世界所生的苦,所以不應允許畜生餓鬼一類生在地獄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