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八) 由他識轉變,有害殺事業。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唯識二十論

    【原文】

    若唯有識,無身語等,羊等雲何為他所殺?若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雲何得殺生罪?頌曰︰

    由他識轉變,有殺害事業。如鬼等意力,令他失念等。(—八)

    論曰︰如由鬼等意念勢力,令他有情失念得夢,或著魅等變異事成;具神通者意念勢力,令他夢中見種種事,如大迦多衍那意願勢力,令婆刺孥王等,夢見異事;又如阿練若仙人意憤勢力,令吠摩質咀利王夢見異事。如是由他識轉變故,令他違害命根事起。應知死者,謂眾同分,由識變異,相續斷滅。

    【譯文】

    若只有心理作用,沒有舉止和言語等,羊等怎麼會被他人所殺呢?假使羊等之死並不是由他人所殺,屠人又怎麼得到殺生的罪呢?頌曰︰

    由他人心理轉變,

    而有殺害的事業。

    譬如鬼等意力,

    能叫他人失念等等。(—八)

    論曰︰像從鬼等意思的勢力,能使其余眾生失念得夢,或遇著魅等等變異之事;又具有神通者意思的勢力,能叫其他的人夢里看見種種事情,例如大迦多衍的意願勢力能叫婆刺孥王等夢里看見奇異的事;又如阿練若仙人的意憤勢力能叫吠摩質咀利王夢里看見奇異的事。像這樣由他人心理轉變的緣故,就能叫此人有違害命根的事起來,(這就是死。)應當知道所謂“死”,不過是說因心理的改變,眾同分(類別的事實)本來相續著的,而今斷絕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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