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戰計 第十五計 調虎離山

類別︰子部 作者︰不詳 書名︰三十六計

    【原文】待天以困之,用人以誘之。往蹇來返。

    【注釋】往蹇來返︰ 《易經•蹇》中說︰“蹇,難也,險在前也,見險

    而能止,知矣哉。”意思說,往前走危險,就返身離開。

    【譯文】等待自然條件對敵人不利時再去圍困敵人,用人為的假象去誘

    惑敵人。向前進攻有危險,那就想辦法讓敵人反過來攻我。

    【講解】作為獸中之王的老虎佔據地形有利的大山,必然橫行無忌,難

    以捕獲。如果引誘老虎離開大山,那麼就很容易捉到它,正所謂“虎落平原

    遭犬欺”。這是調虎離山的原意。

    從引申的意義來說,“虎”指敵人,“山”指敵人佔據的有利地形或憑

    借的有利條件。使敵人離開有利地形,或者使敵人失去有利條件,然後施行

    襲擊和包圍,都可視為調虎離山之計。

    《十一家注孫子》中說︰“兵得地者昌,失地者亡。地者,要害之地。”

    在兩軍對峙時,佔據有利地形,一夫當關,萬夫莫開。所以,盤踞在有利地

    形上的敵人不可硬踫,要想辦法調開它,使它處于不利的環境中,進而一舉

    殲滅。

    此計是調動敵人,以便加以消滅的一種計謀。“調”字是關鍵,也是難

    點。一定要審時度勢,因勢利導,調得巧妙、靈活。大致說來,“調”有以

    下方式︰

    (1)亂之以虛。用虛虛實實的手法迷惑敵人造成敵人在判斷上的失誤,

    使其如無頭之蠅一樣四處亂撞,伺機把敵人引誘到對其不利的地形上。

    (2)激之以智。用智謀來激怒敵人,使其喪失理智,輕舉妄動。這就是

    兵法所說的“怒而撓之”。

    (3)誘之以利。以小恩小惠或巨額利益誘騙敵人離開其賴以生存之地。

    (4)驅之以害。避害同趨利一樣,是人的本性。如果在敵人的內部或外

    部制造禍害,敵人為了自保就會逃離。

    (5)曉之以理。如敵人較為明智,就要曉之以利害,使其自動退讓。不

    動干戈之法是上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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