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凡八旗外任文武官員、各省駐防旗人、北部蒙古藩屬、附京皇糧莊頭,每屆三年,均有比丁之例。外任官員,由本旗都統行令該督撫,查考隨任親屬男女人口、年歲及家丁若干名口,開報達部;外藩王公,各因其地,由盟長或將軍都統查其人丁、軍實,開報于理藩院存記;莊戶由內務府遣司員周歷查核,統皆謂之比丁。《周禮?小司徒》︰“三年則大比。”注雲︰“大比謂使天下更簡閱民數及其財物也。”鄭司農雲︰“五家為比,故以比為名。”是比丁之制,乃三代之成法也。
按今以鄉試為大比,似于《周禮》之義相左。
卷五 ◎比丁類別︰子部
作者︰清•福格 書名︰听雨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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