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離俗覽第七 高義

類別︰子部 作者︰呂不韋 書名︰呂氏春秋

    【原文】

    二曰︰君子之自行也,動必緣義,行必誠義,俗雖謂之窮,通也。行不誠義,動不緣義,俗雖謂之通,窮也。然則君子之窮通,有異乎俗者也。故當功以受賞,當罪以受罰。賞不當,雖與之必辭;罰誠當,雖赦之不外。度之於國,必利長久。長久之於主,必宜內反於心不慚然後動。孔子見齊景公,景公致廩丘以為養。孔子辭不受,入謂弟子曰︰“吾聞君子當功以受祿。今說景公,景公未之行而賜之廩丘,其不知丘亦甚矣!”令弟子趣駕,辭而行。孔子,布衣也,官在魯司寇,萬乘難與比行,三王之佐不顯焉,取舍不苟也夫!子墨子游公上過於越。公上過語墨子之義,越王說之,謂公上過曰︰“子之師苟肯至越,請以故吳之地陰江之浦書社三百以封夫子。”公上過往復於子墨子,子墨子曰︰“子之觀越王也,能听吾言、用吾道乎?”公上過曰︰“殆未能也。”墨子曰︰“不唯越王不知翟之意,雖子亦不知翟之意。若越王听吾言用吾道,翟度身而衣,量腹而食,比於賓萌,未敢求仕。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雖全越以與我,吾無所用之。越王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受其國,是以義翟也。義翟何必越,雖於中國亦可。”凡人不可不熟論。秦之野人,以小利之故,弟兄相獄,親戚相忍。今可得其國,恐虧其義而辭之,可謂能守行矣。其與秦之野人相去亦遠矣。荊人與吳人將戰,荊師寡,吳師眾。荊將軍子囊曰︰“我與吳人戰,必敗。敗王師,辱王名,虧壤土,忠臣不忍為也。”不復於王而遁。至於郊,使人復於王曰︰“臣請死。”王曰︰ “將軍之遁也,以其為利也。今誠利,將軍何死?”子囊曰︰“遁者無罪,則後世之為王臣者,將皆依不利之名而效臣遁。若是,則荊國終為天下撓。”遂伏劍而死。王曰︰“請成將軍之義。”乃為之桐棺三寸,加斧其上。人主之患,存而不知所以存,亡而不知所以亡。此存亡之所以數至也。、岐之廣也,萬國之順也,從此生矣。荊之為四十二世矣,嘗有干溪、白公之亂矣,嘗有鄭襄、州侯之避矣,而今猶為萬乘之大國,其時有臣如子囊與!子囊之節,非獨厲一世之人臣也。荊昭王之時,有士焉曰石渚。其為人也,公直無私,王使為政。道有殺人者,石渚追之,則其父也。還車而反,立於廷曰︰“殺人者,僕之父也。以父行法,不忍;阿有罪,廢國法,不可。失法伏罪,人臣之義也。”於是乎伏斧,請死於王。王曰︰“追而不及,豈必伏罪哉!子復事矣。”石渚辭曰︰“不私其親,不可謂孝子;事君枉法,不可謂忠臣。君令赦之,上之惠也;不敢廢法,臣之行也。”不去斧,歿頭乎王廷。正法枉必死,父犯法而不忍,王赦之而不肯,石渚之為人臣也,可謂忠且孝矣。

    【譯文】

    君子自身的所作所為,舉動必須遵循衛的原則,行為必須忠于義的原則,世俗雖然認為行不通,但君子認為行得通。行為不忠于義的原則,舉動不遵循義的原則,世俗雖然認為行得通,但君子認為行不通。這樣看來,那麼君子的所謂行不通或行得通,就跟世俗不同了。所以有功就接受相應的獎賞,有罪就接受相應的懲罰。如果不該受賞,那麼即使賞給自己,也一定謝絕,如果應該受罰,那麼即使赦免自己,也不躲避懲罰.用這種原則考慮國家大事,一定會對國家有長遠的利益。要對君主有長遠的利益,君子一定應該內心反省不感到慚愧然後才行動。

    孔子謁見齊景公,景公送給他廩丘作為食邑。孔子謝絕了,不肯接受,出來以後對學生們說︰“我听說君子有功因而接受俸祿,現在我勸悅景公听從我的主張,景公還沒有實行,卻要賞賜給我廩丘,他太不了解我了。”讓學生們趕快套好車,告辭以後就走了。孔子這時是平民,他在魯國只當過司寇的官,然而擁有萬輛兵車的大國君主難以跟他相提並論,三位帝王的輔佐之臣不比他顯赫,這是因為他取舍都不苟且啊!

    墨子讓公上過到越國游說。公上過講述了墨子的主張,越王很喜歡,對公上過說︰“您的老師如果肯到越國來,我願把過去吳國的土地陰江沿岸三百社的地方封給他老先生,”公上過回去稟報給墨子,墨子說;“你看越王能听從我的話、采納我的主張嗎?”公上過說︰“恐怕不能。”墨子說︰“不僅越王不了解我的心意,就是你也不了解我的心意。假如越王听從我的話、采納我的主張,我衡量自己的身體穿衣,估量自己的肚子吃飯,我將處于客居之民的地位,不敢要求做官,假如越王不听從我的話、不采納我的主張,即使把整個越國給我,我也用不著它。越王不听從我的話,不采納我的主張,我卻接受他的國家,選就是拿原則做交易。拿原則做交易,何必到越國去?即使是中原之國也是可以的。”大凡對于人不可不仔細考察。秦國的鄙野之人,因為一點小利的緣故,弟兄之間就相互打官司,親人之間就相互殘害。現在墨子可以得到越王的國土,卻擔心損害了自己的道義,因而謝絕了,這可以說是能保持操行了。秦國的鄙野之人與他相距也太遠了。

    楚國人與吳國人將要作戰,楚國軍隊人少,吳國軍隊人多。楚國將軍子囊說︰“我國與吳國人作戰,必定失敗。讓君主的軍隊失敗,讓君主的名聲受辱,使國家的土地受損失,忠臣不忍心這樣做。”沒有向楚王稟告就跑回來了。到了郊外,派人向楚王稟告說;“我請求被處死。”楚王說︰“將軍你跑回來,是認為這樣做有利啊。現在確實有利,將軍你為什麼要死呢?”子翼說;“跑回來的如果不加懲處,那麼後世當君主將領的人,都會借口作戰不利而效法我逃跑。達樣,那麼楚國最終就會被天下的諸侯挫敗。”于是就用劍自殺而死。楚王說︰“讓我成全他的道義。”就給他做了三寸厚的桐木棺表示懲處,把斧子砧子等刑具放在棺上表示處以死刑。君主的弊病是,保存住國家卻不知道為什麼會保存住,喪失掉國家卻不知道為什麼會喪失掉。這就是保存住國家與喪失掉國家的情況頻繁出現的原因。、岐的擴大,各國的歸順,由此就產生了。楚國成為國家已經四十二代了,曾經有過靈王被迫在干溪自縊而死、白公勝殺死子西子旗攻陷楚都那樣的禍亂,曾經有過鄭袖、州侯幫楚王行邪僻的事情,可是如今仍然是個擁有萬輛兵車的大國,這大概就是因為它經常有象子囊那樣的臣子吧!子囊的氣節,不只是磨礪一代的臣子啊!

    楚昭王時,有個賢士名叫石渚。他為人公正無私,昭王讓他治理政事。有個在道上殺人的人,石渚去追趕這個人,原來是他父親。他掉轉車子返回來,站在朝廷上說︰“殺人的人是我父親。對父親施刑法,我不忍心偏袒有罪之人,廢棄國家刑法,這不可以。執法有失要受懲處,這是臣子應遵守的道義。”于是就趴伏在刑具上,請求在昭王面前受死。昭王說︰“追趕殺人的人沒有追上,哪里一定要受懲處呢?你重新擔任職務吧。”石渚說︰“不偏愛自己的父親,不可以叫做孝子,侍奉君主而違法曲斷,不可以叫做忠臣。您命令赦免我,這是君主的恩惠,不教廢棄刑法,這是臣子的操行。”他不讓拿掉刑具,在昭王朝廷上自刎而死。按照公正的刑法,違法必定處死,父親犯法,自己不忍心處以死刑,君主教免了自己,卻不肯接受赦免。石渚作為臣子,可以說是又忠又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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