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宮闈 【鄭旺妖言】

類別︰子部 作者︰明•沈德符 書名︰萬歷野獲編

    當弘治末年,孝康皇後張氏擅寵,六宮俱不得進御。且自武宗生後,正位東宮,再舉蔚悼王薨後,更無支子。京師遂有浮言︰“太子非真中宮出者。”時有武城尉軍余鄭旺,有女入高通政家進內,因結內侍劉山,宣言其女今名鄭金蓮,現在聖慈仁壽太皇太後周氏宮中,實東宮生母也。孝宗聞之大怒,即殛劉山並鄭旺論斬,後遇赦得免。至正德二年十月,又布前言,同居人王璽擅入東安門,且雲欲奏國母見幽之狀,武宗下之刑部,再讞再不服,久之始成獄正法。此案倡議甚怪。往年郭江夏行勘楚府,時馮開之先生為予言楚事,因及武宗,亦曾被謗如楚宗所言。以此世宗尤追恨張太後,並及鶴齡、延齡兄弟,決欲族之。余謂不然。此謗實始于鄭旺,一時皆信之,傳入各藩。正德十四年,寧王宸濠反逆,移檄遠近,中有“上以莒滅鄭,太祖皇帝不血食”之語。蓋又因鄭旺之言而傳會之,以實昭聖太後之罪耳。

    《治世余聞》雲︰“鄭旺招系壩上人,有女選入內,近聞生有皇子,見在太後宮。每來西華門內臣劉林探問往來,送時新瓜果入本宮,使人黃女兒遞進,回有衣服等物。旺因夸耀鄉人稱為鄭皇親已二三年,被緝事衙門訪獲。說者以為有所受。

    奉旨︰劉林便決了,黃女兒送浣衣局,鄭氏已發落了,鄭旺且監著。時謂旨雲發落,意自可見。若果妖言,旺乃罪魁,不即加刑,何也?其案在刑部福建司。至弘治十八年五月,武宗登極大赦,閔尚書放出。蓋意亦有在。”此當時目擊其事者所紀,較國史更確。其所謂有所受者。指孝康皇後也。旺罪魁不加刑者指孝宗知旺之冤也。閔意有在者,謂孝宗為中宮所制。

    其意實不欲殺旺也。然則武宗果為鄭金蓮所出,而孝康攘為嫡

    子耶?抑更有他皇子也?至正德二年,則已罷去,屠勛代為司寇矣,旺猶不平,復理前說。時孝康與武宗母子恩深,豈有更改之理,旺不死更何待哉?若金蓮者,則編修王贊教內侍書于司禮監,親見其紅氈裹送浣衣局,內臣皆起立迎入,待之異常。

    則旨中雲發落者,止與黃女兒同耳。其後日處分,則不可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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