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六 高德儒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容齋續筆

    唐高祖起兵太原,使子建成、世民將兵擊西河郡,執郡丞高德儒,世民數之曰︰“汝指野鳥為駕,以欺人主取高官,吾興義兵,正為誅佞人耳。”遂斬之,自余不戮一人。讀史不熟者,但以為史氏虛設此語,以與指鹿為馬作對耳。按隋大業十一年,有二孔雀飛集寶城朝堂前,親衛校尉高德儒等十余人見之,奏以為鸞,時孔雀已飛去,無可得驗。詔以德儒誠心冥會,肇見嘉祥,擢拜朝散大夫,余人皆賜束帛;仍于其地造儀鸞殿。距此時才二年余。蓋唐溫大雅所著《創業起居注》載之,不追書前事故也。《新唐書•太宗紀》,但書雲︰“率兵徇西河,斬其郡丞高德儒。”尤為簡略,賴《通鑒》盡紀其詳。範氏《唐鑒》只論其被誅一節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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