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 家諱中字
類別︰子部 作者︰宋•洪邁 書名︰
容齋三筆
士大夫除官,于官稱及州府曹局名犯家諱者听回避,此常行之法也。李燾仁甫之父名中,當贈中奉大夫,仁甫請于朝,謂當告家廟,與自身不同,乞用元豐以前官制,贈光祿卿。丞相頗欲許之。予在西垣聞其說,為諸公言,今一變成式,則他日贈中大夫,必為秘書監,贈太中大夫,必為諫議矣,決不可行。遂止。李願為江東提刑,以父名中,所部遂呼為通議,蓋近世率妄稱太中也。李自稱只以本秩曰朝散。黃通老資政之子為臨安通判,府中亦稱為通議,而受之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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