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种田养蚕

类别:子部 作者:宋·王楙 书名:野客丛书

    稽叔夜《养生论》曰:“夫田种者,一亩十斛谓之良田。此天下之通称也。不知区种可百余斛。”安有一亩收百斛米之理?《前汉?食货志》曰:“治田勤则亩益三升;不勤,损亦如之。”一亩而损益三升,又何其寡也?仆尝以二说而折之理,俱有一字之失。稽之所谓斛,《汉》之所谓升,皆斗字耳。盖汉之隶文书斗为斗字,文绝似升字。《汉》、《史》书斗字为<豆斗>字,字文又近于斛字,恐皆传写之误。左太冲《吴都赋》曰“国税再熟之稻,乡贡八蚕之茧”,注谓有蚕一岁八育。仆按《广记》,日南一岁八蚕,以其地暖故尔。俞益期笺曰“日南蚕八熟。”张文昌桂州诗曰“有地多生桂,无时不养蚕。”此言可验矣。而《海物异名记》乃谓八蚕共作一茧,与前说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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