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惠政

類別︰子部 作者︰宋•王得臣 書名︰麈史

    鄂州諸邑皆有茶稅,民苦之。獨崇陽一縣不產茶,而民間率藝桑,而稅以縑,人甚樂輸。蓋興國初,九河張公詠登進士第,以大理評事知縣事,禁民種茶,而教以植桑,易稅以縑。夫賢臣君子所至利民亡窮也。

    詠在崇陽,登喜豐亭,見人市菜歸,呼問之,乃田家子也。曰︰「若自有地,豈地不足以藝蔬耶?顧從邑而市之,真游惰者。」于是笞而遣之。以淺丈夫論之,則為暴政,決無罪人矣。

    範純仁于至和間,宰汝之襄城,民困徭役。蓋籍家貲滿三百千,則充衙前之役,民間至不敢藝桑者。公遇吏民有小過,則課本戶罰藝桑,各有數人,亦不欺,而至今稱之。後值營奉永昭,計司科買麻履數萬,期會既迫,民間雖有金而莫能得履。公為科營婦蠰履者,稍增其直,與之為約,如期而辦。又科材木甚眾,公敷于五等戶,優估以市之,計里之遠近,令以次輸送。公乃設棚于縣宇之前,致榻于棚上。公據棚下瞰,使民听唱名而前,擁木以立,遂令過,人莫之曉。蓋于棚榻潛有尋尺鈔本作丈。之度,以視其長短也。由是吏胥、匠石鈔本作役。無一高下其手,而民無所用賂。當時畿右諸邑,民莫不勞弊,惟獨襄城為不然。

    閩人生子多者,至第四子則率皆不舉,為其貲產不足以贍也。若女,則不待三。往往臨蓐以器貯水,才產即溺之,以上九字,鈔本作貯水溺之四字。謂之洗兒,建、劍尤甚。四明俞偉仲寬宰劍之順昌,作《戒殺子文》,召諸鄉父老為人所信服者,列坐廡下,以俸置醪醴,親酌而侑之,出其文使歸諭勸其鄉人,無得殺子。歲月間活者以千計,故生子多以俞為小字。轉運判官曹輔上其事,朝廷嘉之,就改仲寬一官,仍令再任。鈔本無仲寬仍令四字。復為立法,推行一路。後予奉使于閩,與仲寬為婚家,法當避,仲寬罷去。予嘗至其邑,聞仲寬因被差他郡還,邑有小兒數百迎于郊,雖古循吏蓋未之有也。以上九字,鈔本作古循吏也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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