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蒞官

類別︰子部 作者︰宋•何坦 書名︰西疇老人常言

    為政寬嚴孰尚?曰︰張嚴之聲,行寬之實。政有綱,令有信,使人望風肅畏者,聲也。法從輕,賦從薄,使人安靜自適者,實也。乃若始焉玩易啟侮,終焉刑不勝奸,雖欲行愛人利物之志,吾知其有不能也。

    凡蒞事之始,不可自出意見以立科條。雖嘗有所受之,亦恐易地不便于俗也。苟人情有弗而固行之,終必 格,如病其難行而中變,後有命令人弗信矣。故初政莫若一仍舊貫,如行之宜焉,何必改作?或節目未便,孰察而徐更之,人徒見上下相安而泯不知其所自,不亦善乎?故君子視俗以施教,察失而後立防也。

    官職崇庳當安義命。自抱關擊柝以上,苟能官修其方,職思其憂,雖未著殊庸偉績,亦可無愧于也無負于國。若苟且以僥求幸進,將誰欺乎?

    居下位求應上之期會,則蒞事毋拘早晏也。然須群吏咸集,則觀听無疑。吏或獨抱文書以進,在我者固不為其私請而曲徇。萬一小人巧設陰計,姑炫外以售其私,則瓜李何能自明?茲不可不防也。

    當官動必自防,凡家之器服所需,宜壹取諸其鄉。不得已薪蔬常用市于官下,亦須給納明文帳具,予直適平而物毋苛擇,庶免于悔吝。

    敝政有當革者,必審稽源委,如其更也,于公私兼利,夫復何疑?若動而利少害多,不若用靜吉也。

    舉事而人情俱順,上也。必不得已,利無十全,則寧詘己以求利乎人,毋貽害于人而求便乎己。

    法示防閑,非必盡用,職存臨蒞,安在逞威?但使條教章明,則易避而難犯。吾謹無以擾之,任其耕食鑿飲,彼此兩相忘矣。

    守曰牧民,令曰字民,撫養惟鈞而孳毓,取義尤切也。蓋求牧與芻,不過使飽適而無散佚耳。凡乳兒有所欲惡,不能自言,所以察其疾癢,時其饑飽,勿違其意,是司乳哺者責也。若保赤子,故縣令于民為最親。

    近世長民者每立抑強扶弱之論,往往所行多失之偏,未免富豪有辭于罰。夫強弱何常之有?固有貲厚而謹畏者,有怙貧而亡藉者,當置強弱而論曲直可也。直者伸之,曲者挫之,一當其情,人誰不服?若在事者律己不嚴而為強有力者所持,則政格不行,孰執其咎哉?

    君子當官任職,不計難易而志在必為,故動而成功。小人苟祿營私,擇己利便而多所闢就,故用必敗事。仲弓問政,夫子告之以舉賢才。子游宰武城,方扣其得人而遽以澹台滅明對。夫邑宰之卑,仕非得志也,而聖門之教必使之以舉賢為先;子游方閑暇時已得人于察訪之熟。後世有位通顯而蔽賢,不與之立,何以逃竊位之誚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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