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書二三子問 第二十八章

類別︰經部 作者︰不詳 書名︰漢帛書周易

    《卦》曰︰“公用射■于高墉之上,無不利。ヾ孔子曰︰此言人君高志

    求賢,賢者在上,則因……用之,故曰……。

    【白話】《解•尚六》爻辭“公用射■于高墉之上,無不利”是什麼意

    思呢?孔子說︰這條爻辭是講人君高懷遠大志向禮賢下士發現人才,賢良在

    上,則因〔人君高志相求〕而為之用,所以說……。

    【注釋】ヾ《解•尚六》爻辭。■︰通行本作“隼”;帛書經文作“隼”。

    【講解】這一章“則因”後缺損字數不詳,茲根據上下文義補為“則因

    人君高志相求而用之”。以供參考。這一章對《解•尚六》爻辭的解釋與傳

    世的也不相同。《系辭傳》︰“《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獲之無

    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時

    而動,何不利之有?動而不括,是以出而有獲。語成器而動者也。”孔穎達

    曰︰“前章先須安身,可以崇德。故此明藏器于身,待時而動,是有利也。

    放引解之上六以證之矣。”虞翻曰︰“離為隼,故稱‘禽’。言其行野容如

    禽獸焉。離為矢,坎為弓,坤為器。人,賢人也。謂乾三。伏陽出而成乾,

    故曰‘射之者人’。人則公,三應上,故上令三出而射隼也。三伏陽,為君

    子。二變時,坤為身,為藏器,為藏弓矢,以待射隼。艮為待,為時。三待

    五來之二,弓張矢發,動出成乾,貫隼入大過死,兩坎象壞,故‘何不利之

    有’。《象》曰︰‘以解悖。’三陰小人,乘君子器,故上觀三出,射去隼

    也。括,作也。震為語,乾五之坤二成坎弓,離矢動以貫隼,故‘語成器而

    動者也’。”虞翻曰︰“上應在三。公,謂三伏陽也。離為隼。三失位,動

    出成乾,貫隼入大過,死象。故‘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獲之,無不利’也。”

    李鼎祚說︰“二變時體艮。艮為山,為宮闕,三在山半,高墉之象也。”《象》

    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虞翻曰︰“坎為悖,三出成乾,而坎象壞,

    故‘解悖也’。”《九家易》曰︰“隼,鷙鳥也。今捕食雀者,其性疾害,

    喻暴君也。陰盜陽位,萬事悖亂,今射去之,故曰︰‘以解悖也。’”這些

    解釋與《二三子問》的解釋完全不同。


如果你對漢帛書周易有什麼建議或者評論,請 點擊這里 發表。
重要聲明︰典籍《漢帛書周易》所有的文章、圖片、評論等,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