帛書易之義 第三章

類別︰經部 作者︰不詳 書名︰漢帛書周易

    子曰︰……禁□也。子曰︰……既窮□而……“晉如秋如”ヾ,所以闢

    怒……“不事王侯”ゝ,□□之謂也。不求則不足以難……。《易》曰︰……

    則危,親傷□□。《易》曰︰“何校則凶,屢校則吉。”ゞ此之謂也。子曰︰

    五行□□□□□□□□□□□□用,不可學者也,唯其人而已矣。然其利□

    □□□□□□□□□□□□□□□。

    【白話】孔子說︰……禁……。孔子說︰…既窮……而……“晉如秋如”

    這條爻辭告誡人們如何避免發怒。……“不事王侯”……之謂也。無所求也

    就不會釀成災難……《周易》說︰……則危,親傷……。《周易》的《筮盍》

    卦尚九“何校滅耳”則凶,初九“屢校滅趾”則無咎。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孔子說︰“五行……用,不可學者也,唯其人而已,但是其利……。

    【注釋】ヾ晉如秋如︰《晉•六二》爻辭。ゝ不事王侯︰《蠱•尚九》

    爻辭。認為“不事王侯”是“高尚其事”。ゞ《筮盍•尚九》爻辭“何校滅

    耳凶”,初九爻辭“屢校滅趾,無咎”。

    【講解】這一章殘缺較多,從殘存的幾條爻辭來看,是孔子引用卦爻辭

    講道理,解釋《易》之義的一種形式。這里提到五行,可能是孔子用五行解

    說《周易》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在《二三子問》和《要》中都運用過。《二

    三子問》雲︰“聖人之立正也,必尊天而敬眾,理順五行,天地無困”,“德

    與天道始,必順五行”。《要》說︰“又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

    木盡稱也,故律之以柔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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